廣告公司設計印刷合同(精選3篇)
廣告公司設計印刷合同 篇1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茲就甲方委托乙方設計印刷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要:設計印刷內容 ;______
二、項目明細:產品類型成品尺寸 印刷工藝印刷數量印刷單價;______ 印刷總價大寫: ;______
三、印刷交貨:
1.在收到甲方確認樣稿簽字后
2. 結算方式:印刷完畢后,乙方交印刷資料全部交至甲方指定地點,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在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全部支付印刷費用。
四、產品驗收:
1.甲方負責產品印前內容和校核確認及印后驗貨收貨,以提供給乙方的樣品為驗收依據。
2.在乙方按照甲方樣品進行印刷后,甲方所提出增刪或調整不作為驗
收依據;甲方對產品質量有任何異議,須在交貨當日內向乙方提出。
3.由于正常機械誤差與呈色原理不同,成品色彩與打印樣稿可能有小于正負10﹪的偏差。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款項,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交納10﹪的違約金。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產品。否則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負。
3.甲乙雙方那個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雙方若發生爭議,交由仲裁委員會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廣告公司設計印刷合同 篇2
廣告主或廣告代理商名稱(甲方):_________
廣告發布單位名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甲乙委托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間發布第_________期共_________期廣告,出版日期每月_________日。
2.廣告發布媒介為《_________》雜志。
3.甲方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必須通過乙方的審查,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應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權拒絕發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4.廣告樣稿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并保存。
5.廣告單價_________元,設計費_________元,加急費_________元,其它費用_________元,扣除優惠_________元,扣除代理費_________元,刊出次數_________,總計_________元。
6.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廣告發布費付給乙方,付款方式_________。
7.廣告客戶應提供的證明文件:
(1)營業執照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資格的證明文件;
。2)對廣告中注明認證,專利,獲獎,鑒定,注冊商標等需提供相應證明文件,對注冊統計數據,調查結果等應表明出處并提供相應證明;
。3)確認廣告內容真實性及相關的其他證明文件。
8.甲方提供廣告資料
(1)廣告內容和表達方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廣告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有關出版物的標準規定。
。2)提交軟片的客戶,務請在出片前將設計稿件傳真或寄至乙方,經審核通過后再出片。定稿后,請打印一份彩樣,并同該廣告光盤及軟件一起于截稿日前寄送乙方。
(3)需要乙方代為制作廣告的廣告客戶,請將廣告稿于截稿日前寄(送)至乙方。
(4)除已注冊商標外一律使用簡化字。
·廣告制作合同 ·小區廣告合同 ·電梯廣告租賃合同 ·廣告刊登合同
。5)廣告截稿日為預刊期前_________天。
9.交付廣告費用
。1)廣告收費見本合同附件(版面價格)。
(2)本刊實行廣告費預付制度,廣告費須在廣告截稿日之前寄(匯)至乙方指定帳號。
。3)廣告代理費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關規定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廣告公司設計印刷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本合同有限期限為年,即自 月 日起,至 日止。
3.其中試用期自 年 日起,至 日止。
二、雙方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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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方聘用乙方,任公司規范、規程、流程等),督促乙方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并進行考核。
5.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及發放形式,對乙方實施獎勵、處分。
6.根據工作需要,變動乙方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
7.對乙方進行人事管理,乙方須遵守甲方各項人事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
8.甲方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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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甲方聘用乙方后,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的社會保險金繳納等事項。
1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勞保和福利。
1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12.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保用品。
13.為乙方提高業務素質和政治素質創造條件。
14.甲方依法履行的其他義務。
(三)乙方權利
15.享有按時領取報酬和享受勞保福利的權利。
16.享有休息、休假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17.享有參加技術培訓、參加工會活動、參與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等權利。
18.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時,乙方有權向有關部門申訴。
19.乙方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四)乙方義務
20.遵守職業道德及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管理,恪守職責,積極敬業,做好本職工作。
21.誠實守信,維護公司利益,愛護公司財產,損壞或丟失公司財產要賠償。
22.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職權謀取私利。
23.在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后均負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24.乙方依法履行的其他義務。
三、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
25.凡乙方執行甲方的任務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創意文案,申請專利和著作版權的權利屬于甲乙雙方共同所有,單方要發表發布或單獨使用均要得到另一方認可方能生效。
26.乙方在離開甲方后一年之內不得從事與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涉及相關的項目,否則應按反不正當競爭法承擔相應法律責征。
27.乙方離開甲方后,乙方應保守任職期間知悉的甲方內部的各種秘密,維護甲方商譽。
28.乙方從事策劃、銷售、市場或管理等關鍵崗位工作時,須根據甲方規定,簽訂保密協議,不得攜帶、傳播與甲方項目相關的創意文案的作品,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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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甲方執行標準工作制(特殊崗位例外)。乙方作為甲方職工每天工作作 小時。遇有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時,甲方與乙方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但甲方應
提供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二)休假
30.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休息及休假。具體內容參照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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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條件和必備的勞動保護用品。
32.甲方應建立安全項目操作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傷亡事故處理制度。
33.甲方定期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4.甲方應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作業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35.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結合本企業《薪酬管理制度》向乙方提供勞動報酬。在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時,甲方應于每月 日以前,以現金或儲值卡等的形式根據對向乙方的考核結果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資。如甲方統一調整發薪時間,則相應按照新規定執行。
36.甲方可以根據其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不可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7.乙方取得勞動報酬后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中個人繳納部分。
38.員工每月薪酬的異議期為發放日起30日內。過期視為無異議。
六、保險福利待遇
39.甲方按國家規定按時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基金,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各類社會保險手續按有關規定轉移。
40.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相關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和保險福利按照國家和北京市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41.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遺屬津貼按國家和青島市標準執行。
42.乙方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青島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43.乙方在聘任期內,應服從甲方勞動紀律規定及工作崗位要求,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質、保量完成當月(年)工作任務;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44。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如本合同條款與甲方新規章制度相抵觸,乙方同意服從國家新規定和甲方新規章制度。
45.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經濟制裁等處罰,情節嚴重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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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應內容。
47.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二)解除
4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9.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以下錄用條件中任何一項的:
、僖曳皆趹高^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離職材料、教育學歷、個人簡歷、婚姻狀況及生育狀況、體檢證明等)中有虛假的。
、谝曳匠霈F任何影響工作的病癥(精神病、傳染病等),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
、垡曳饺缬形、斗毆等各種劣跡的。
、芤曳讲荒馨凑占追降囊,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內容、工作指標、工作任務的。
⑤乙方未能達到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崗位標準的。
、抟曳竭`反甲方規章制度及崗位考核項目中所涉及的嚴重違紀項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即出現甲方規章制度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或有違法亂紀行為;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或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的。
(5)損害甲方企業形象和名譽的,即由于個人原因果計被客戶投訴達三次的。
。6)偷竊甲方或他人財務的。
50.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