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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5-03-30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精選33篇)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

  員工每周正常工作時間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周休息日。

  第二項

  實行全院員工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單位的規定進行打卡。

  第三項

  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未經批準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第四項

  員工應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每次均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因工作關系當天未按時打卡者,應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書面材料經科主任簽字證明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如科主任不在,應向院辦說明情況,再及時補簽,否則按曠工處理。(文章轉自實用文檔頻道__09)

  第五項

  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到人力資源部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

  員工工作卡編號、職務由院辦統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時間應予以佩帶,一次未佩帶,罰款10元;

  第七項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員應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人力資源部。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2號前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

  院人力資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會上將全院一周總排班表打印下發至相關科室。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每周檢查一次員工的打卡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

  考勤處罰的管理

  第一項

  上下班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罰款2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與早退時間超出30分鐘后,超出部分每分鐘扣10元。

  第二項

  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三項

  未打卡者每次扣罰3元,同一時間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罰5元。

  第四項

  曠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曠工1天扣2天薪金;曠工2天扣4天薪金;連續曠工達3天或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且不計發當月工資和獎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及獎金。

  第五項

  工傷

  1、工傷憑醫院發票給予報銷醫療費。

  2、工傷憑醫院出具的休息建議書,經過科室和分管院長同意后,休息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條

  假期管理

  第一項

  病假:凡本院員工病假,需交診斷書,診斷書必須由專科醫師及專科主任簽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內者,扣除相應工資,第五天起,按天扣發相應的工資(基本工資,效益工資)。連續病假超過60天者,按自動解聘處理。工傷視情況而定。扣除的工資中基本工資歸院方,效益工資歸科室其它人員

  第二項

  事假:職工因事請假需到院辦填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準,并報院辦備案;一天以上者需經院長批準。(事假期間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均不發放)在未批準前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請假或曠工扣除的基本工資,扣除的效益工資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員分配。

  第三項

  休假:醫院實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項

  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五項

  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每月發放生活費200元。

  第四條

  請假手續

  第一項

  員工使用各種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各科室主任批準,兩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長審批,超過兩天者必須有院長批準,各分管院長請假應該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應事先向科室主任報告,經科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后主動向主任作出說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項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征得科室主任的批準,回院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

  員工請假后,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相關部門提出續假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征得同意后方可續假。回院后,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

  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后,應及時相關人員消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后果自負。

  第五項

  員工享受婚假、喪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簽署意見,報院行政人事院長審批后生效。

  第六項

  各科室各種請假手續必須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備案審核。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

  一、市場部、各門店、配送中心根據不同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特點,采取不同的考勤制度,具體執行方案如下:

  1)蘇寧市場部(包括原行政部、談判部、財務部)員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時間段內上、下班必須到行政部簽考勤卡,員工到崗后應及時簽到,到崗后未簽到者按未到崗處理。(午休時間無論是否休息,必須簽卡)考勤的具體執行和監督由總部人事主管負責。

  2)配送中心員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時間段內上、下班必須到辦公室簽考勤卡,簽卡方式與總部要求相同,考勤的具體執行和監督由配送中心主管負責。

  3)門店在嚴格執行<<賣場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考勤管理由兩部分組成。促銷員執行考勤卡簽卡制度,其他員工(包括業務人員、庫管員、收銀員)執行打卡制度。簽卡、打卡方式及注意事項同上,考勤的具體執行和監督由門店人事主管負責。

  二、違反上述考勤管理制度的行為和處罰措施如下:

  1)遲到、早退在半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罰30元。

  2)遲到、早退在半小時以上者(含半小時),按當日曠工處罰,扣除5倍的日均工資。

  3)不按規定簽到、打卡者每次扣罰30元。任何員工不得拖人、代人簽到或打卡,否則對雙方各處以50元罰款。

  4)各部門負責打卡、簽到的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包括保安人員)必須嚴格自律,市場運營將不定期對各部門勞動紀律、考勤管理進行檢查,徇私舞弊者一經發現,將對當事人、操作人員和部門管理人員各處以50元罰款。

  三、各部門員工應自覺遵守青百公司<<員工手冊>>和蘇寧電器<<賣場管理制度>>,對其它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將按照上述兩制度中的處罰辦法嚴肅處理。

  四、各部門考勤管理者,每月20日前必須將當月考勤上報市場運營管理部,對違反勞動紀律和考勤管理的員工,罰金將從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請假程序及審批權限

  一、請假審批程序:員工請各種假(含存休),均應寫出請假條,先由直接上級簽署意見,再按審批權限審批,經批準并辦理請假手續后方可休息,未經批準擅自休息者按曠工處理。(無特殊情況,嚴禁電話請假。)

  二、請假內容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存休等。

  三、事假: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以30天為限,否則將解聘或解除勞動合同。)

  四、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應有公立醫院證明,具備醫院建休證明、病歷和收費單據(三者缺一不可),方可辦理病假手續,手續不全者按事假辦理。

  五、其它請假按<<員工手冊>>和<<賣場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六、請假審批權限:

  (一) 對促銷員請假的審批權限:

  (1) 半天以內由門店的部門柜長批準。

  (2) 1天以內由門店的部門經理批準。

  (3) 2天至5天由門店店長批準。

  (4) 5天以上的請假不與批準。

  (5) 促銷員2天以上的請假,必須逐級審批,嚴禁越級審批。同時門店部門經理必須通報廠家經理,征得對方同意后方可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不予批準。

  (二) 對其他員工請假的審批權限:

  (1) 3天以內(含3天)總部、門店、配送中心分別由市場運營部部長、門店店長、配送中心經理批準。(各級管理者請假3天以內的,由直接上級批準)

  (2) 3天以上由蘇寧總經理批準。

  (3) 超過20天者由青百總經理批準,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七、員工請各種假期間和薪資扣罰標準:

  1、事假:按請假天數,扣發全部日均工資。

  2、病假:按請假天數,扣發日均績效工資。

  本人月工資×60%

  日均績效工資=( )×請假天數

  30天

  3、曠工:按曠工小時計算,每曠工一小時,按本人平均小時工資的5倍扣罰工資。

  4、其它請假期間的工資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執行。

  各部門自本規定下發之日起,務必認真落實,嚴格執行。蘇寧原有的規章中,如有與本規定相悖者,以本規定為準。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基本定義

  (一)遲到:上班時間已到仍未到崗;

  (二)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三)脫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四)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

  (五)加班:經領導核定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

  (六)請假:經領導同意因病或因事休假。

  第二章考勤規定

  第四條作息時間

  (一)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二)公司正常工作日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日休息。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原則上按國家規定執行,特殊情況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第五條打卡規定

  (一)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臉部識別打卡,工作日內每天需打卡二次: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

  (二)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15分鐘外打卡,視為遲到、早退。

  (三)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30分鐘,書面警告一次;

  遲到或早退31—60分鐘按半天事假處理,遲到早退60—90分鐘,按一天事假處理,超過9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

  (四)員工忘記打卡可填寫《補卡申請單》,提交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歸檔,審批未通過或未提交《補卡申請單》按缺勤處理;

  (五)員工因工外出或出差需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歸檔,逾期不辦理的,一律按缺勤處理。

  (六)遇惡劣天氣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遲到,屬實的,經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處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六條全勤獎

  (一)為鼓勵員工遵守公司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特設立全勤獎200元/人/月。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取消當月全勤獎:

  1、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時間超過60分鐘的;

  2、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次數超過5次的;

  3、當月有曠工行為的;

  4、考勤作弊的。

  第七條加班

  (一)公司提倡員工應在國家法定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

  工作任務;

  (二)加班是指員工在國家法定工作時間內已保質保量完成

  工作任務后,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為完成公司安排的額外工作任務而照常工作的情況;

  (三)加班必需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且得到上級直屬主管

  領導以上的審批同意,未事先審批通過的加班視為無效加班

  (四)員工加班可以按1:1的比例調休或沖抵事假。

  (五)以下情形不計加班:

  1、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計加班;

  2、無打卡記錄支撐的加班時間,不計加班;

  3、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的時間,不計加班。

  第八條調休

  (一)調休需堅持先加班后調休原則,員工調休需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級別以上審批;

  (二)調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上午半天與下午半天各計0、5天。

  (三)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調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調休天數。

  (四)員工自行調休的按曠工處理,自行調休超過1天以上,按嚴重違紀處理且立即解除勞動。

  第九條曠工

  (一)凡屬于以下情況,均屬于曠工;

  1、用不正單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者;

  2、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不出勤上班者;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

  4、被公安部門扣留者;

  5、打架斗毆、違紀致傷休息者;

  6、各種請假期滿,無特殊原因逾期未歸者;

  (二)曠工時間的最小計算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曠工一律按曠工時間工資的3倍扣除工資。

  (三)月內累計曠工2天,年內累計曠工5天的,為嚴重違紀,給予辭退處理;

  連續曠工3天的,視為單方面與公司解除合同,作自動離職處理。

  (四)自動離職的人員暫時不結算薪資,給公司帶來損失的,將從薪資中直接扣除,薪資不夠扣除的`,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的權利。

  第四章各類假期規定

  第十條病假

  (一)因病不能上班而病休者,須請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必須提供醫院證明。

  (二)請病假最小單位為0、5天,病假期間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第十一條事假

  (一)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須請事假,由直屬主管及上級領導批準后方能離崗;

  (二)請事假最小單位為1小時,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三)半天以上的事假,如有年休假余額,應優先選擇請年休假;

  第十二條婚假

  (一)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婚假;

  (二)婚假天數

  1、員工早婚(女20周歲,男22周歲)可享受3天婚假;

  2、員工晚婚(女23周歲,男25周歲)可享受15天婚假;

  3、員工再婚僅享受3天婚假;

  (三)婚假在結婚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間包含公休日;

  (四)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1天婚檢假;

  (五)婚假、婚檢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第十三條喪假

  (一)員工親屬(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喪亡,可休喪假。

  (二)喪假一般為3天,另給適當路程假,但累計不超過6天,喪假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一次性使用完;

  (三)喪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四)喪假期間包含公休日。

  第十五條計劃生育假

  (一)孕期產檢假

  1、懷孕期間每月給予1天孕期產檢假;

  2、孕期產檢假按正常工資發放。

  (二)產假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30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懷孕滿7個月流產的,享受72天產假;

  7、產假期間按基本工資100%發放;

  (三)陪護假

  1、男員工在配偶產假期間可以享受15天陪護假;

  2、陪護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第十六條年休假

  (一)根據員工在公司連續服務年限來配給相應年休假天數,公司每年1有1日配給當年休假天數。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年休假為5天;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年休假為10天;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年休假為15天;

  4、員工不滿1年,報到日期為7月1日之前,下一年年休假為5天,報到日期為7月1日之后,下一年年休假為3天;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當年年休假;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2個月的;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3個月的;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4個月的

  (三)年休假最小單位0、5天,年休假按正常工資計發;

  (四)年休假按原則要求在配給年度休完,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在配給年度休完,可累計跨年度補休,仍未休完的,不再累計;

  第十七條工傷按

  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八條法定節假日

  1、春節3天

  2、清明節1天

  3、元旦1天

  4、國慶節3天

  5、勞動節1天

  6、端午節1天

  7、中秋節1天

  第五章請假制度

  第十九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請假、調休需提交紙質的請假申請單;

  (二)員工請假、調休,如困不可預見因素未能及時提交紙質請假申請單,應采取電話請假,通知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且上班第一天補齊請假手續,否則按缺勤處理;

  第二十條請假審批權限

  (一)員工請假1天(含)以內,部門負責人核準;

  (二)員工請假1天以上3天(含)以內,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復核準;

  (三)員工請假3天以上,部門負責人初審、總經理復核、董事長核準;

  第六章彈性上班時間

  第二十一條如因工作需要,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過20:30,則第二天上班可以推遲9:30

  第二十二條彈性上班時間必須有前一天晚上20:30打卡記錄,否則不滿足彈性上班時間要求,按遲到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之前發布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的廢止與修改權在公司,解釋權在行政人事部。

  附件一:補卡申請單

  附件二:出差申請單

  附件三:請假申請單

  附件四:加班申請單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4

  1、幼兒園考勤實行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分工負責,紀秀麗負責上午班的簽到和簽退,張維英負責下午班的簽到和簽退,園長負責管理人員簽到和簽退。

  2、員工必須按時簽到和簽退,不得退后和提前,推后5分鐘和提前5分鐘按遲到和早退論處,遲到、早退一次扣罰當月工資50元;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一次扣罰當月工資100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扣罰當月工資150元;遲到、早退2小時以上按曠工論處。

  3、員工簽到必須真實,不得代簽和替簽,不得滯后和提前簽到、簽退,檢查發現有以上行為,對當事人按曠工論處。

  4、簽到本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擺放,處在規定簽到、簽退時間外,其他時間應鎖在柜子中,檢查發現有違規現象,對考勤管理責任人扣罰當月工資100元。幼兒園考勤管理制度4

  根據《石墻鎮教育辦公室關于教師考勤制度的暫行規定》文件精神,為加強幼兒園管理,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提高保教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師的工作時間:

  1、在園歷規定的時間內,除法定節假日外,均為教職工工作時間。

  2、根據有關規定,在節假日、寒暑假進行的政治、業務學習、進修、培訓及正常的`社會活動(其中包括迎查準備、開班準備工作)也作為教職工工作時間。

  二、法定假期規定:

  1、婚假:假期7天,

  2、分娩假:原則上假期180天,以教辦假條為準。(總假期包括寒、暑假等法定節假日)。

  3、直系親屬事假(喜酒、喜面)一學期1天。

  4、喪假:直系親屬辦喪事假7天;為旁系親屬(指伯父、伯母、舅舅、舅母、姑姑、姑丈、姨媽、姨丈等親屬)辦喪事假1天。

  5、公假(指因公出差、開會、學習、培訓、進修、外單位短期借用及參加其它公務活動):憑文件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的口頭通知批假。

  三、請假規定。

  工作日期間,教師請假需持請假條為準,否則視為曠工。

  1、事假:每天扣1分,半天0.5分。月事假超過3天每天扣2分。

  2、遲到或早退一節次扣0.05分,每周超過4次每次扣0.5分。

  4、病假:病假兩天以上,本人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病歷及治療原始發票,原則上病假以住院為準,按實際情況批假。每天扣0.5分。

  5、公辦教師不經批準,一周曠工上報教辦處理;應聘教師不經批準,一周曠工解除上班合同。

  6、曠工一天扣2分。

  7、公辦教師每學期考勤最后一名不參與本年度評優樹先、縣級活動;應聘教師每學期考勤最后一名不參與下年度工資增長。

  四、考勤辦法:

  考勤分為出勤、曠勤、請假、遲到、早退等項目。本制度20xx年2月28日生效。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5

  一、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二、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親自打卡登記制度,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員工如果因特殊情況外出等無法打卡,應由所屬部門經理在當天考勤上簽字,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辦公室負責考勤卡的發放及核查。

  四、酒店的員工上下班出入必須佩帶工作證,并隨時按受檢查,如有遺失,作罰款處理,且由本人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員工各自遵守其工作時間,應早于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上崗,中午11:30~12:00為輪換就餐時間,服務型員工每月4天帶薪休假,休假時間由部門經理統一安排,員工休假前一天由部門經理報至辦公室。

  六、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1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1日處理。

  七、忘記打卡而確定能夠證明正常上崗者,以遲到處理。

  八、酒店視以下行為為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正當理由不上班;

  2、員工超假,未辦理續假手續的;

  3、上班時間未經批準,私自外出的;

  4、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的;

  5、委托他人或受委托為他人打卡偽造出勤紀錄的。

  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10%;達五次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20%,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十、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10%,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兩次,立即辭退。

  十一、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由總經理批準,并交至辦公室備案。

  十二、員工請假程序:員工請假必須向部門經理遞交書面申請,并報辦公室審核備案;2天以下由部門經理審批,2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十三、員工結婚享有三天帶薪休假,病假三日以下按半日日薪計算,三日以上不計薪,員工事假不計薪。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6

  物業考勤管理制度是規范員工出勤行為,確保物業管理工作正常運行的重要制度。它涵蓋了員工的日常打卡、請假、加班、遲到早退、缺勤等考勤相關事項,旨在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內容概述:

  1. 考勤規定:明確員工的上下班時間,規定打卡地點和方式。

  2. 請假程序:詳細說明請假申請的流程,包括事假、病假、年假等各種假期的申請條件和審批權限。

  3. 加班管理:定義加班的條件,規定加班補償方式,如調休或加班費。

  4. 遲到早退處理:設定遲到早退的處罰標準,確保公平公正。

  5. 缺勤處理:對于無故缺勤的`情況,制定相應的處罰措施。

  6. 考勤記錄與審核:規定考勤記錄的保存方式和周期,明確考勤數據的審核流程。

  7. 異常情況處理:對特殊情況,如突發事件、臨時任務等的考勤處理辦法。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節 辦事處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一、總則

  1.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全公司員工的考勤與休假管理、歸檔工作。

  2.辦事處考勤采取辦事處經理負責制,辦事處銷售內勤負責辦事處人員日常考勤統計、記錄工作。

  3.公司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周六上班計發加班工資,加班天數按如下公式計算:

  每月標準出勤天數=按照每周五天工作制計算的天數;

  每月滿勤天數=按照每周六天工作制計算的天數;

  應計發加班費天數=每月滿勤天數-每月標準出勤天數

  實際計發加班費天數=實際出勤天數-每月標準出勤天數

  4.公司統一作息時間為:

  周一至周五

  10月1日至04月30日,8:30~17:00,中午12:00~13:00午休時間

  05月1日至09月30日,8:30-17:30,中午12:00~13:30午休時間

  周六

  9:00~17:00,中午12:00~13:00午休時間

  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作息時間的辦事處,需報營銷中心和人力資源中心批準備案后,方可執行新的作息時間。

  5.公司不贊成員工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而須加班,申請人提前提報《加班申請單》給相關人員進行審批同意后,方可加班并計入調休天數。加班天數必須在六個月內調休完畢。

  6. 公司每月考勤提報時間為每月28日;

  考勤提報周期為:上月的25日至本月的24日。

  考勤提報方式為:辦事處銷售內勤每月28日前將員工考勤表發營銷中心郵箱,營銷中心催要收齊后,一并轉人力資源中心郵箱,由人力資源中心對辦事處人員考勤的`進行審核和管理。

  二、辦事處人員日常加班申請流程

  辦事處人員因工作需要確實需要加班的,一律要求事先提報《加班申請表》進行申請,得到公司批準后方可加班,且加班天數計入本人可調休天數。如出現先加班后申請的現象,公司一律不認可加班,且不可計入可調休天數。

  具體申請流程如下:

  說明:1.公司規定辦事處每周一提報本周加班申請,每周加班申請表由辦事處需加班人員提出申請后,由銷售內勤統一進行整理匯總后以辦事處為單位提報上交。

  2.大區高級經理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對提交加班申請進行審核并上報,即每周三必須將所屬大區的加班申請提報營銷總監審批。

  3.營銷總監在2個工作日內對提交加班申請進行最終的批準后,傳總部營銷內勤進行申請的回傳,即每周五加班申請單批復回傳完畢。辦事處在收到回傳的簽字同意版《加班申請表》后,方可安排相關人員進行加班。

  4.總部營銷內勤回傳辦事處《加班申請表》的同時,發人力資源中心進行加班申請的備案。人力資源中心在收到加班申請表后,對該人員加班天數和加班日期進行記錄,作為辦事處每月考勤表和人員調休的審核依據。

  三、辦事處人員調休/請假制度

  具體審批流程如下:

  說明:1.辦事處人員每年固定使用屬于自己的一份《請假單》進行請假申請。所有請假在一張請假單上累計體現。

  2.調休:如辦事處人員請假類型屬于加班調休,人力資源中心在收到《請假單》后,對該人員調休天數和調休日期進行記錄,并核對該人員現有累計加班天數。如實際申請調休天數大于累計加班天數,則立即將此情況通報營銷中心,并將超出天數優先從年假天數中扣除,如超出年假天數,則計入事假天數,并在當月核發薪資中予以體現。

  四、辦事處人員每月考勤制度

  1.辦事處考勤采取辦事處經理負責制,辦事處銷售內勤負責辦事處人員日常考勤統計、記錄工作。

  2.每月28日之前,由銷售內勤認真核對辦事處員工的每天出勤記錄、批復回傳的《加班申請單》、《請假單》,認真填寫辦事處《每月員工考勤表》并交辦事處經理確認簽字后上報營銷中心郵箱。

  3.營銷中心銷售內勤在每月30日之前,將各辦事處考勤表催要收齊后,打包發送人力資源中心進行當月考勤審核。

  4.人力資源中心對辦事處每月考勤表審核完畢后,將審核修訂版的各辦事處《每月員工考勤表》回傳各辦事處,由銷售內勤將考勤表打印出來讓每一個辦事處員工簽字確認,在每月的20日將簽完字的考勤表郵寄回人力資源中心。

  附件7-1-1加班申請表

  附件7-1-2請假單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第四條 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規定的實施。

  第二章 考 勤

  第五條 根據崗位不同,工作時間分為四種:

  1、 常日班。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 實行單休制,每周日為正常休息日。

  4、 特殊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 遲到、早退

  1、 于規定上班時間五分鐘后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

  2、 于規定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3、 月遲到/早退三次以曠工一日計。

  4、 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部門領導核準后,辦理請假手續,不列入缺勤記錄。 第七條 事假

  1、 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 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 事假年累計達14天者取消其年假,達20天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第八條 病假

  1、 職工因疾病、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時,可以申請病假;

  2、 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 申請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國家承認二級以上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4、 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并進行醫療期時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曠工

  1、 未經準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 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者視為曠工半日;

  3、 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六日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十條 值班、加班

  1、 領導安排非工作時間守崗者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向部門領導申請,然后提交總經理審批后執行,當日或工作期內未完成的工作不屬于加班。

  第三章 假 期

  第十一條 國定假日

  按實際規定執行,辦公室需提前三天發文通知。

  第十二條 休假

  1、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工,均可按規定享受休假。

  2、 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定時間,按下列規定給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計最多不超過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協定。

  3、 休假最小額度為一天。

  4、 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計,如確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將按規定給予補償。

  5、 職工休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 休假可優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條 婚假

  1、 員工婚嫁休婚假3-10個工作日。

  2、 申請婚假須附結婚證明。

  3、 婚假不可分次申請。

  4、 婚假需在結婚一年內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經公司特殊調整者除外。

  第十四條 產假

  1、 女職工產假為90天,產前15天開始休假;

  3、 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 妊娠3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45天;

  5、 申請產假需復醫院證明或預產期證明;

  6、 女職工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每天授乳兩次,每次30分鐘。

  第十五條 工傷假。

  1、 工傷假依據醫院診斷書核給,期限按國家和西安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喪假

  1、 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三天;

  2、 (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一天;

  3、 申請喪假須附醫院死亡證明或訃告或戶籍注銷證明;

  4、 需赴外地的員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條 公假

  1、 公司指派參加公司外的集會、訓練或其他活動;

  2、 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與工作有關的考試、技能鑒定;

  3、 依法律規定應給予公假的;

  4、 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 請假、調班、消假、計劃外值班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十八條 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后交公司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請。

  第十九條 職工調班應由本人及代班人員填寫《調班單》。節假日值班調班由部門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 職工將經過審批的《請假單》、《調班單》交到考勤人員處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后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領導,并在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

  第二十二條 須提供證明的假期,如果事先無法提供,須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員處提交證明,方可消假。無法提供證明者,按曠工從嚴處理;

  第二十三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申請計劃外值班,須事先填寫《計劃外值班登記表》,經部門領導審批后交與考勤人員,否則不記入考勤記錄。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考勤。

  1、 記錄員工出勤情況。 8:25~8:30 前臺打卡登記

  8:40 前臺記錄匯報每天已到公司員工,將考勤交給企管人員。 8:40~9:00 考勤人員核對前臺未記錄人員的出勤狀況、請假單、調班單。

  2、 每周一考勤人員根據周末考勤狀況、調班單、請假單、計劃外值班登記表核對周末值班出勤。

  3、 每月26、27日統計當月公司考勤,28、29日匯總公司其他辦公地點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上報審批。

  第二十五條 其他辦公地點

  1、 各辦公地點考勤人員每日記錄員工考勤。

  2、 每月27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交本辦公地點負責人審批后,連同所有考勤資料交公司考勤人員。

  第二十六條 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考勤,應隨時掌握、經常檢查職工出勤情況。

  負責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考勤登記和統計工作。

  第六章 工資的扣發及處罰

  第二十七條 遲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罰5元,第二次扣罰20元,第三次扣罰100元,累計五次扣發基本工資20%。

  第二十八條 曠工者,扣發曠工時間三倍的薪資。

  第二十九條 事假者,扣發事假期間薪資。

  第三十條 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發薪資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發薪資的70%;三年以下者扣發薪資的90%。 第三十一條 符合考勤未到崗原因之一,即扣發全勤獎。

  第三十二條 負責考勤者和有關人員有意隱瞞或弄虛作假,發現一次,處以伍拾元罰款。

  第三十三條 考勤延誤或薪資核算延誤對主要責任人處以貳百元罰款。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今后若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9

  1、廚房部工作人員上、下班時,必須打考勤,嚴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應向組長或廚師長報到或總體點名。

  3、根據廚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廚師留下,不加班的廚師下班后應離開工作地。

  4、上班時應堅守工作崗位,不脫崗,不串崗,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會客,看書報,下棋、打私人電話,不得帶親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場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調。

  5、因病需要請假的員工應提前一日向廚師長辦理準假手續,并出示醫院開出的有效證明、因不能提供相關手續或手續不符合規定者,按曠工或早退處理。請假應寫請假條書面備案。

  6、需請事假的,必須提前一日辦理事假手續,經廚師長批準后方有效,未經批準的不得無故缺席或擅離崗位。電話請假一律無效。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1、為了嚴肅勞動紀律,維護正常辦公秩序,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人事行政部負責制定公司考勤管理原則,對公司全體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管理。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山西三石創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

  簽到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特殊崗位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上述時間段工作,可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工作情況調整工作時間段,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第四條 考勤報備

  1、公司考勤采用釘釘系統簽到、請假、加班,由人事行政部進行考勤匯總;

  2、所有員工上、下班均應按規定工作時間進行簽到,記錄出勤情況,每日簽到四次;

  3、員工所有與考勤相關的事項必須報備人事行政部。不報備者按曠工處理。

  第五條 考勤匯總

  1、考勤統計區間為每月的月初至月末。人事行政部考勤員統計匯總

  本公司上月員工出勤情況,于每月的5日至7日在公司群公布;

  2、考勤員將員工確認后的考勤進行統計匯總,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后轉交至財務部進行工資發放;

  3、考勤為計發工資的依據之一,人事行政部考勤管理人員要保證考勤匯總統計的真實、有效性。

  第六條 考勤規定

  員工有未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者,人事行政部對實際情況進行調查,如有故意違反規定者可根據具體情況與責任人解除勞動合同。 (一)遲到、早退、脫崗時間規定

  1、遲到:員工非因公超過規定上班打卡時間以外且在15分鐘之內上崗的,記為遲到;

  2、早退:員工非因公在規定下班打卡時間之前15分鐘之內離開崗位的,記為早退。

  3、脫崗:工作期間,為處理私事或串崗而擅自離開崗位,時間在1個小時之內的行為,視為脫崗。

  (二)遲到、早退、脫崗、未打卡處罰規定

  1、員工初次遲到、早退、脫崗、未簽到,部門負責人和他進行面談,了解原因,如果是可以理解的客觀原因而非員工主觀行為,那么請他列出那些可能導致他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的情形,由部門負責人幫助他解決,確保不再發生類似情況。

  2、員工再次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考勤管理員和他面談,再聽其陳述理由。若屬于借口,應嚴肅指出已經不存在可發生因素。若屬意外,可給予善意提醒。

  3、員工第三次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與他談話,

  指出他的行為已經違約,給予口頭警告,并按缺勤一天處理。4、員工第四次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由總經理與他談話,給予最后一次改正機會,并通知他沒有機會再一次違反考勤規定。5、員工第五次違反公司考勤制度。表示已經無可救藥,直接到人事行政部,解除勞動合同。

  (三)曠工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1、不履行審批手續而離崗的;

  2、雖然辦理審批手續但未按審批權限獲批而離崗的;

  3、請假期滿未按時上班的;

  4、超過上班簽到時間15分鐘以上,半個小時以內的,記為曠工半天;超過1個小時的,記為曠工1天;

  5、在距規定的下班打卡時間之前15分鐘以上擅自離崗的,記為曠工半天;

  6、工作期間,脫崗超過半個小時的,記為曠工半天;

  7、請假不到一天的員工,到司、離司均需打卡,若只有到司或離司一項打卡記錄,記為曠工半天。其余無論任何原因,當天打卡不全,并無任何記錄,記為曠工1天;

  8、員工未辦理請假(調休)手續,超過應出勤打卡時間半小時以上(包括當天始終未打卡)或工作期間處理私事超過1個小時,為曠工。

  (四)曠工處罰

  1、曠工1天扣除日工資2倍;曠工半天扣除當天日工資。

  2、連續曠工3天(含)以上,可根據具體情況后可與責任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 全勤獎標準:

  1) 凡當月入職和離職員工不足應出勤天數者無全勤獎。

  2) 凡當月有請假、遲到、早退、脫崗、未打卡、礦工者無全勤獎。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八條 事假

  1、事假:經批準,為處理個人事務申請在一定期限或日期內離崗,記為事假;

  2、員工遇有私事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辦理的必須先向主管領導請示,待征得其同意后方可辦理。

  第九條 病假

  1、病假:因身體不適,經批準,在一定期限或日期內離崗治病,記為病假;

  2、員工應在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示,征得同意后并致電人事行政部。于病假結束后上班當日持醫院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第十條 帶薪休假:

  根據國家法規及企業的有關規定,允許員工按規定休息,并在員工休息期間按企業相關規定發放薪酬,包括婚假、產假、喪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1、婚假: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且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女滿20周歲,男滿23周歲),可享受7天帶薪婚假,再婚的不享受婚假。婚假應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執行;

  2、產假:在公司任職一年以上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員可申請產假,申請時間較休假時間應提前3個月;產假為98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包括夫妻雙方父母、配偶及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司給予員工3天喪假。喪假應提前一個星期提出申請,經批

  準后執行;

  4、帶薪年假: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 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2)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5、法定節假日:經國務院批準,每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具體放假時間根據國家節假日安排。 第十一條 請假程序及處罰

  1、員工請假以不延誤本職工作為前提,請假前須提前至少1天通過釘釘系統報請批準,員工5個工作日以上的請假,部門負責人需安排工作交接;

  2、請假審批權限為:員工請假3天(含)之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含)以上報總經理批準;連續3天以上請假須提前2天提出申請;

  3、員工請假經批準后必須報備人事行政部。

  第四章 出差管理

  第十二條 因公外出相關規定(包括所有區域:太原區和其它區)

  1、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因公外出時,須提前按要求詳細辦理相關手續。員工出差考勤的報備全部通過釘釘系統進行。

  2、員工出差前手續:

  1) 員工因公外出需在釘釘系統報備,員工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后,報備人事行政部,方可外出。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一、為加強考勤治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需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前,須經本部門或科室負責人同意。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四、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3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并賜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10天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其次個月起留用觀察,發放根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五、工作時間制止打牌、下棋、串崗談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依據安環考核執行。

  六、員工考勤,應由主任進展統計,并在月底由指紋、門禁進展核對。如員工出勤,未進展指紋打卡,但存在門禁打卡,不予懲罰;如存在指紋打卡,但無門禁打卡的,應進展每天20元懲罰;如既無門禁打卡,也無指紋打卡的,按當日無出勤處理(記為日工的,扣除日工;記為產量出勤的,扣除當日產量工資)

  七、員工考勤,進展雙份考勤,缺一不行,員工應當自覺遵守。一旦發生錯漏的,依據第六條進展懲罰。

  八、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展監視、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仔細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懲罰員工的雙倍予以懲罰。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高層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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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班管理

  (一)定義:

  1、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2、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3、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二)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1、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1)現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凡是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2)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對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一般情況下延時工作不計加班,因特殊情況經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的延時工作,可按以上標準計加班。

  2、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因無法確定加班工時的,應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有效。《加班申請表》必須事前當月內上報有效,如遇特殊情況,也必須在一周內上報至總經理批準。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視為乙方自愿加班。

  3、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打卡記錄但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4、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5、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補休。原則上,員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補休的,公司將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在春節前后補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沖抵病、事假。

  (三)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

  1、《加班申請表》在各部門文員處領取,加班統計周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2、員工加班也要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各部門的考勤員(文員)負責《加班申請表》的保管及加班申報。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加班前到部門考勤員(文員)處領取《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有效。填寫并履行完審批手續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管。

  3、部門考勤員(文員)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匯總交人力資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4、如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未設文員,以上職能由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指定的人員履行。

  (四)倒休:

  1、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部門考勤員確認當月的加班實際天數簽字后,交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簽批。

  2、當月倒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

  3、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倒休天數。

  4、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補償。

  二、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4、請假的核決權限。

  天數:

  (1)人員1天(含)以下3天以內4天(含)以上。

  (2)一般員工(固定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

  (3)部門主管(含)以上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

  (4)勞務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

  三、缺勤規定

  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50元,10分鐘以上扣款100元,3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

  2、曠工扣款規定:

  (1)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2)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3)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四、各類假期規定

  (一)病假:

  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以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鑒定,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2、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三)有薪節假日:

  1、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

  2、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3、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4、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四)婚假:

  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2、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6個月內使用,并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3、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5、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五)喪假:

  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3、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六)產假與哺乳假:

  1、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處理。

  2、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3、女職工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生育同時符合上述二項或三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累加計算。

  4、男員工可享受晚育獎勵假。

  5、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6、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7、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8、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9、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七)計劃生育假:

  1、計劃生育假,人工流產或節育手術的員工,根據相關計生規定,提供證明文件,給予3至15天假期。放置宮內節育器3天節育手術5天(男)、15天(女)。

  2、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員工,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

  3、計劃生育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附醫院有關手術證明,由人力資源部審核,按規定批準。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八)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九)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1、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5年者為每滿1年年休假1天(滿2年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為5天。

  2、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3、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4、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報人力資源部。

  五、工作制度

  (一)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1、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2、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批準后,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或分公司和項目文員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

  (三)手工考勤制度:

  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外圍人員、出差),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主管副總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主管部門的部門考勤員(文員)或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考勤報表。

  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5、外派員工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證明,出差期間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記錄。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3

  1. 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包括每個崗位的職責描述、工作流程圖和常見問題處理指南。

  2. 定期舉辦安全培訓,邀請專業講師進行實操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3. 設立保安部例會,討論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分享成功案例,促進經驗交流。

  4. 實施匿名反饋系統,鼓勵員工提出改進意見,及時調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5. 設定明確的獎懲制度,激勵員工遵守規定,提高工作積極性。

  6. 對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和保養,確保其在關鍵時刻能夠正常運作。

  7. 建立跨部門協調機制,如與前臺、工程部等定期溝通,確保信息暢通,協同處理問題。

  以上方案旨在構建一個高效、有序、安全的酒店保安部工作環境,為酒店的穩定運營提供堅實保障。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4

  考勤管理制度

  上下班時間和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每周5天、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點至中午1點,下午2點至傍晚6點。公司允許各部門適當調整,分批安排員工在中午12點開始午餐或午休。

  2、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每月的工資計算以當月考勤情況為依據,員工的考勤統計以員工打卡記錄為主,結合參考《請/休假申請表》,《出差申請》,《員工外出情況登記表》,《客戶接待工作事項表》等資料。

  3、除下列情況外,其他沒有打卡的將被視為遲到、早退或者曠工,并按相應的規定處罰。包括:當天出差或者有外勤任務且已向行政人事部報備的;事前申請的假期已經獲得所有批準的;因個別情況已事前征得總監級以上的同意并在行政人事部報備的;特殊情況如遇突發交通阻塞;其他正當且可接受的理由。

  4、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和打卡。每天打卡兩次,員工必須在早上9點前打卡上班,在傍晚6點后打卡下班。

  遲到的處理

  1、員工無故遲于早上9:15打卡上班的記遲到。遲到不能在事后以任何假期沖抵。

  2、在一個自然月內,員工遲到2次以內(含2次)的,如單次遲到在30分鐘內的(含30分鐘),必須于當天下班后無償加班2小時或以上,加班時間不計算為補休且不計算餐費補貼。當天遲到但沒有按規定無償加班2小時或以上的,記當天曠工半天,扣除曠工的相應工資和全額扣除當天相應的補貼并記錄在該員工的檔案中。如單次遲到在30分鐘以上的,記事假半天,扣半天事假相應的工資和全額扣除當天相應的補貼。

  3、在一個自然月內,員工遲到3次以上的,按如下規定執行:

  當月遲到第3次,扣當月工資總額的3%。當月遲到第4次,扣當月工資總額的4%。當月遲到第5次,扣當月工資總額的5%。當月遲到第6次,扣當月工資總額的6%。當月遲到第7次,扣當月工資總額的10%。當月遲到第8次,扣當月工資總額的12%。當月遲到第9次,扣當月工資總額的14%。當月遲到第10次,扣當月工資總額的16%。當月遲到第11次,扣當月工資總額的18%。當月遲到第12次,扣當月工資總額的20%。當月遲到第13次,扣當月工資總額的22%。當月遲到第14次,扣當月工資總額的25%。當月遲到第15次,扣當月工資總額的28%。當月遲到第16次,扣當月工資總額的30%。當月遲到第17次,扣當月工資總額的35%。當月遲到第18次,扣當月工資總額的40%。

  4、如遇惡劣天氣、偶遇交通阻塞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經核查屬實的,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處理。

  早退的處理

  1、員工無故早于傍晚6:00打卡下班的記早退。早退不能在事后以任何假期沖抵。

  2、員工當天有簽到記錄沒有遲到,但沒有簽退記錄的,如沒有在翌日下班前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經部門經理和主管總監批準的《請/休假申請表》,記當天曠工半天,扣半天曠工相應的工資,全額扣除當天相應的補貼并記錄在該員工的檔案中。

  3、員工當天沒有簽到記錄也沒有簽退記錄的,如沒有在翌日中午1點前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經部門經理和主管總監批準的《請/休假申請表》,記當天曠工1天,扣1天曠工的相應工資,全額扣除當天相應的'補貼并記錄在該員工的檔案中。

  請假

  補休假

  1、員工如需申請補休假不超過半天的(包括半天),需先向行政人事部核查確實有可休的假期,提前1天提交《請/休假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結合業務情況審批,然后交行政人事部獲批準后,方可休假。補休假中的相應補貼全額扣除。

  2、員工如需申請補休假1至3天(含3天),需先向行政人事部核查確實有可休的假期,至少提前1天提交《請/休假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結合業務情況審批,經主管總監或以上領導批準,然后交行政人事部獲批準后,方可休假。補休假中的相應補貼全額扣除。

  3、員工如需申請補休假3天以上,需先向行政人事部核查確實有可休的假期,至少提前2天提交《請/休假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結合業務情況審批,經主管總監或以上領導批準,再呈報總經理,審批通過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檔,才可以休假。補休假中的相應補貼全額扣除。

  4、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書面申請,須打電話向行政人事部查詢確有可休的假期,然后知會部門經理需要休假。員工在回到公司后必須補填《請/休假申請表》,部門經理和主管總監簽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5、以下行為將被視為曠工,按曠工的相應處罰規定執行并全額扣除相應補貼,如確實因急事或者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被視為曠工的行為包括:沒有事先申請補休假;申請補休假未獲批準的;未如期復工、既不續假也不返回公司上班的。

  事假

  1、員工如需申請事假2天以內的(含2天),須至少提前1天提交《請/休假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結合業務情況審批,經主管總監或以上領導批準,然后交行政人事部獲批準后,方可休事假。事假中的相應補貼全額扣除。

  2、員工如需申請事假2天以上,必須提前至少2天提交《請/休假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結合業務情況審批,經主管總監或以上領導批準,再呈報總經理,審批通過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檔,才可以休事假。事假中的相應補貼全額扣除。

  3、請事假的最小單位為半天即4小時。

  4、以下行為將被視為曠工,按曠工的相應處罰規定執行并全額扣除事假中的相應補貼,如確實因急病或者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被視為曠工的行為包括:沒有事先請事假;請事假未獲批準的;未如期復工、既不續假也不返回公司上班的。

  5、部門經理和以上級別的員工申請事假必須事前得到總經理的書面審批,交行政人事部存檔,才可以休假。

  病假

  1、員工如需申請病假,須提前半天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經理和主管總監審批,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2、如因急病或特殊情況不能提前提出書面申請,員工須打電話或發信息知會部門經理和行政人事部,員工必須在病愈回到公司后補填《請/休假申請表》,和履行相關手續。

  3、員工無故、或者在沒有公司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延長醫療或病休時間的,當曠工處理。

  4、原則上公司允許員工每年有5天的有薪病假。一個自然月內最多可享受2天有薪病假。

  5、請病假1天以內(含1天),經部門經理和主管總監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檔。病假中的相應補貼全額扣除。

  6、請病假2天的,必須出具病假期間就醫的資料,包括三甲醫院的醫生診治書復印件、收費收據和休假建議書,經部門經理和主管總監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檔。病假中的相應補貼全額扣除。

  7、請病假3天的,必須出具病假期間就醫的資料,包括三甲醫院的醫生診治書復印件、收費收據和休假建議書,經部門經理和主管總監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檔。請病假的第3天工資以80%發放。病假中的相應補貼全額扣除。

  8、請病假累計天數4至6天的(含6天),必須補充出具病假期間就醫的資料,包括三甲醫院的醫生診治書復印件、收費收據和休假建議書,經部門經理和主管總監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檔。請病假的第4至6天工資以70%發放。病假中的相應補貼全額扣除。

  9、請病假累計天數7天以上的(含7天),必須補充出具病假期間就醫的資料,包括三甲醫院的醫生診治書復印件、收費收據和休假建議書,經部門經理和主管總監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檔。請病假的第7天和之后的病假天數,工資以60%發放。病假中的相應補貼全額扣除。

  10、如下行為將被視為曠工,按曠工的相應處罰規定執行并全額扣除事假中的相應補貼,如確實因疾病或者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事件除外。被視為曠工的行為包括:沒有請病假;請病假未獲批準;未如期復工、既不續假也不返回公司上班的;經公司核查有弄虛作假成分的行為、而員工不能提供可信服的解釋等。

  因公出差/外勤

  1、員工外出工作必須事先告知直屬上司、部門經理或者內勤,如均不在的話,須知會行政人事部。

  2、員工因公出差或外勤的,應至少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員工外出情況登記表》,由部門經理和主管總監確認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3、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通知,必須在出差/外勤時電話或者信息通知行政人事部,回公司后補填《出差申請》/《員工外出情況登記表》,部門經理和相關領導確認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4、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如所屬部門或者行政人事部沒有人知曉員工行蹤的話,則視為曠工,按曠工的相應處罰規定執行并全額扣除相應補貼。

  加班管理制度

  1、為了更好地培養員工的工作計劃性,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要求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完成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超時工作,部門經理、主管總監和行政人事部有責任杜絕沒有必要的超時工作。

  2、因員工個人原因未能按計劃完成工作的,不列入加班。

  3、如因項目趕工或者確實有需要加班工作的,員工必須事前履行加班申請手續,填寫《加班申請》,經部門經理和主管總監同意簽字、交行政人事部審核存檔后,方可加班工作。加班每周申請一次,且必須在每周一的17:00前提交并獲所有批準。

  4、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請在當天提交加班申請,請部門經理予以特別注明。

  5、如沒有按規定和時間提出加班申請、或者加班申請沒有全部獲得批準而超時工作的,公司將不認定員工的超時工作為有工作需要的加班,將不計算加班時間和不計算加班餐費補貼。

  6、員工在工作時間之外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會議、招待活動等不屬于加班。

  7、員工在出差期間恰遇休息日或節假日而必須繼續工作的,需事先履行加班申請手續并獲部門經理和主管總監審批。

  8、加班時間以2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加班不滿2小時的不計作加班。工作日加班時間每天不能超過3小時;休息日、節假日的加班時間每天不能超過7小時,超出范圍的不計作加班。累計每月加班時間不能超過36小時。

  9、工作日加班2至3小時的,可享受20元的餐費補貼1次。休息日、節假日連續加班2至7小時的,可享受20元的餐費補貼2次合共40元。

  10、為保障員工安全,晚上加班超過21:00的,請員工搭乘出租車返家,公司報銷當次回家車資。

  11、公司原則上采取補休的辦法作為加班補償。員工如需申請補休,請履行相關手續。

  12、原則上每季度清算加班補休一次,如確實因為工作需要未能安排補休的,在獲得部門經理及主管總監同意后可將加班時間順延至下一季,但必須向行政人事部報備。

  行政人事部特別提醒:

  1、作為公司的一員,所有員工必須尊重、遵守公司的所有規章制度并履行相關流程和手續。

  2、員工必須養成上、下班打卡,請假事前申請和通報工作時段行蹤等的良好工作習慣。

  3、行政人事部在每月的6號前統計上月的考勤情況。

  4、曠工扣除工資的計算:曠工天數x2倍的工資。一個自然月累計曠工2天以上(含2天)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立即辭退該曠工的員工,并不需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5、除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對公司的貢獻等之外,員工的考勤情況也與員工的績效考核以及調薪直接掛鉤。

  6、年假,婚假等其他假期請按原定的規定執行。

  7、請公司所有員工嚴格遵守,行政人事部將加大監督和管理的力度。

  8、制度如有任何更新或修訂,行政人事部再通告知會公司員工。

  行政人事部

  20xx年7月1日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5

  一、作息制度

  1、機關干部職工統一按市政府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缺崗。

  2、實行考勤簽到制度,每天上、下午兩次簽到,時間按規定作息時間。簽到時間為10分鐘。

  3、嚴格請銷假制度。班子成員請假由局長審批;科長請假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包括副科長);一般同志請假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一天以內由科長、主管領導審批。機關人員請假期滿后按時返回工作崗位上班,并及時銷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下班或中途外出辦事的,必須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并向辦公室打招呼,事后辦理請銷假手續。

  4、集體活動應按規定時間提前到達集合地點,無故不參加的以缺勤對待。

  5、未請銷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隨意缺勤者,按實際天數視為曠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三次,按曠工一天計算。

  二、假期有關規定

  1、婚假、產假、探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喪假。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病故時可給喪假3-5天。

  3、全年事假參照《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按工作年限執行。

  三、獎懲措施

  1、上班期間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從事在電腦上打游戲,亂串科室,大聲喧嘩等影響正常工作的不良行為,否則以脫崗論處。

  2、除按國家規定假期外,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規定的休假天數每天扣發年終獎10元。

  3、曠工一天扣發30元。年度累計曠工超過10天的,取消本人評先資格及所在科室先進集體榮譽。

  4、若發現一次代簽,對代簽人和被簽人雙方各罰款10元。

  5、辦公室設專人負責考勤工作,每周結束后匯總公布。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財務部)。

  第三條名詞解釋

  遲到: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而未到崗者。

  早退:未經批準無故不按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

  曠工:員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得到批準,或超假未經同意而擅離工作崗位的行為。

  加班界定:

  a、員工經批準在超出正常規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工作一小時以上的,及經批準在休息日繼續工作的,視為加班;

  b、如遇緊急項目需要或緊急任務、突發事件等情況的超時工作不視作加班;

  c、經公司或部門安排的法定假日繼續上班的,可視作加班。

  第四條工作制度

  公司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第五條正常工作時間

  5.1、財務、商務管理類人員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周末提前一小時下班)

  5.2、營銷類人員若采用靈活上班安排制,須經部門大客戶經理同意,報總經理審批,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第六條出勤刷卡制度

  6.1、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且必須親自至門禁處刷卡。

  6.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

  6.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6.4、員工因特殊原因(個人或工作原因)未刷卡者,應及時填寫《考勤異常說明單》說明原因,經部門經理審批后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否則將作為曠工處理。

  6.5、員工因個人原因未刷卡每次給予通報批評,如當月累積未刷卡2次(不含)以上,處予超過次數每次20元的負激勵。

  6.6、出具的未刷卡說明單經核實如有不實之處,除當日以曠工論處外,并給予申請人和審核責任人各50元的負激勵。

  6.7、委托他人或受托他人代刷卡虛假考勤者,除給予通報批評外,雙方均按曠工論處,并處予雙方每人50元的負激勵。

  第七條遲到、早退、曠工

  7.1、遲到:

  a、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后10~60分鐘內刷卡上班者視為遲到,遲到者通報批評。如當月累計遲到超過6次,按曠工一日論處

  b、一次遲到超過60分鐘,按事假半天計算,且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7.2、早退:

  a、員工在工作時間終了前60分鐘內下班者視為早退。

  b、員工當月累計早退4次者,按半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5次,按一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6次,按曠工一日論處。

  7.3、曠工:

  a、未經批準或假期滿后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上、下班未刷卡,且未提交《考勤異常說明單》說明理由者,以曠工論。

  b、曠工1次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不計當日工資。一年累計曠工5天(不含)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予以辭退。

  第八條因公外出、出差

  8.1、公出:

  a、員工因公于上班時間外出,必須征得部門經理的同意,原則上員工應在早晨上班進入公司后方可執行公出任務。若員工超過公司下班時間尚未完成公出任務時,可不必返回公司。

  b、如因交通情況等原因需先執行公出任務然后才進入公司的,需提前一天辦理申請手續。

  c、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刷卡登錄考勤系統的,應及時提交《考勤異常說明單》報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8.2、出差:

  a、業務上有必要時,員工可以填寫《出差申請單》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并報總經理審批后,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b、如因事情緊急未填寫《出差申請單》的,應在返回公司后一天內補填,逾期未補者,按事假處理。

  c、出差期間應24小時保持可聯系狀態,并隨時向公司匯報出差行動及工作進展情況。

  第九條公司提倡員工應積極高效優質地完成工作任務。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前申請。

  9.1、日常的加班,由部門經理審批,節假日的加班,需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9.2、加班以小時為單位,不足1小時的不計加班。

  9.3、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刷卡,沒有刷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刷卡記錄但無部門經理或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9.4、部門經理及以上的員工的加班,不計算加班工資。

  第十條加班費支付及調休

  10.1、日常的加班

  對于日常的加班,原則上公司給予調休,在不能安排調休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支付加班費。

  10.2、節假日的加班

  對于節假日的.加班,公司根據員工自主選擇給予調休或者支付加班費。

  10.3、調休申請

  員工申請調休的須提前申請,經核查考勤記錄,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調休。調休有效期為1年。

  第十一條請假流程

  員工請假必須提交《請假申請單》,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有效;如遇緊急事情,應于事假發生1個工作日內委托他人或以電話、傳真、郵件、短信等形式報告直屬領導,經相關審批人同意后休假,否則以曠工處理。所有假期均以天計,最少單位為半天,不足半天以半天計,超過半天不足1天以1天計。

  第十二條休假種類

  一、事假

  a、員工請事假應有正當理由,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公司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處理事假期間薪資。

  b、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審批,三天以內的事假,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病假

  a、員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停工進行治療時需提交病假申請,病假須提交二級甲等以上資質醫院出具的休假建議單及相關診斷材料(病例本)作為證明依據,否則以事假處理;病假期間薪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b、如發現員工出具的休假建議單或病例本等證明材料不實,當日以曠工處理,并視情節給予50-200元/次的負激勵。

  三、婚假

  員工申請婚假須提供結婚登記證明;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女23周歲以上,男25周歲以上),增加晚婚假7天,共計10天。

  四、產假、護理假

  員工申請產假、護理假須提供準生證、出生證明;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24周歲的)增加晚育假30天(僅限在上海工作的員工)。懷孕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懷孕3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給予產假45天。公司男員工配偶如為晚育者,男員工可享受3天護理假。

  五、喪假

  若員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享受3天的喪假。

  六、帶薪年休假

  a、公司員工帶薪年休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公司統一安排的休假,計入員工年休假總天數內。

  c、帶薪年休假申請流程

  申請(個人)→審核(部門經理)→審批(公司總經理)→備案(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

  七、如果員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則不享受產假、護理假等相關規定。

  八、婚假須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申請,產假須在生育前1個月內申請,護理假需在生育前7天內申請。

  第十三條考勤統計員工考勤是每月員工工資核算的重要依據,每月月末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將以員工刷卡簽到記錄為主要依據,結合相關的請假、出差流程,統計員工月度出勤情況,并以此核算當月工資。

  第十四條未刷卡并沒有相關流程(請假、出差、考勤異常說明)者,均不計當日工資,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商務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并解釋。

  第十七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執行。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7

  考勤對象:

  水利工程學院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學生

  一、課堂考勤辦法:

  1、學生課堂考勤情況由各班學習委員和班委記錄、任課教師記錄、輔導員抽查記錄、學風督察小組記錄四部分匯總而成。學風督察小組由學習部成員組成,協助學工辦、任課教師對課堂到課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

  2、各班學習委員記錄當天全部必修課程的到課情況,經任課老師、班長和學習委員簽字確認后由學習委員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將本班該周的課堂考勤單(紙質稿)上交到工三a344學生工作辦公室。

  3、學工辦老師及學風督察小組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班長及學習委員應積極配合,上報本班應到人數、實到人數、未到人員名單及未到原因,對于請假者應及時出示由老師簽字的請假條,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凡是在查課時,未在教室的同學一律視為曠課。

  4、學風督察小組將各個年級、班級的抽查記錄一并匯總,并對照假條進行核實,于每周六前統計好上交學工辦,并且在每周一由學工辦對上一周的出勤情況進行統一通報。

  5、對通報結果有異議的同學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實澄清,并于異議時間前來辦理異議,逾期不候。

  (1)向負責本年級考勤工作的學風督導小組成員查詢記錄,若有誤,由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匯總到學工辦核實更正。

  (2)對于請假等情況,請本人到學工辦查閱假條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況之列的,由本人上報學工辦處理。

  二、考核實施辦法:

  1、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中德育評分細則第四節中(三)的第8條規定,上課遲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曠課一學時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級班長及學習委員,若在正常考勤檢查和抽查中出現:

  1) 不配合學院考勤工作、不及時遞交考勤表、不作為、態度惡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 包庇隱瞞真實考勤情況,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對考勤檢查及負責人員進行人身攻擊、頂撞、惡意辱罵等行(本文轉自實用工作文檔頻道)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嚴重者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

  3、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違紀處理條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條的規定,每學期已注冊后,曠課者,視其曠課數量,給予下列處分:

  1) 一學期累計曠課11至25學時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給予警告處分。

  2) 一學期累計曠課26至40學時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3) 一學期累計曠課41至55學時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給予記過處分。

  4) 一學期累計曠課56至70學時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5) 一學期累計曠課71學時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4、抽查過程中,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如有包庇,或者對工作玩忽職守的,由學工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如果多次失誤并導致嚴重后果,則撤銷該成員職務。

  5、根據《水利工程學院“優秀班級”評選辦法(試行)》評選細則的第八條規定, 班級學風建設方面,加減分細則如下:

  1) 班級成員不按時上課,出現早退、遲到、曠課現象減0.5分/人次。

  2)班級成員不按時上早、晚自習,減0.5分/人次。

  3)班級成員在考試中出現舞弊行為,并被監考或者巡考人員當場抓獲,減2分/人次。

  6、學習委員統一隸屬于學習部,各個班級學習委員的年終測評外加分將由學習部根據學委工作表現統一分配。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8

  1. 維護工作秩序:確保員工按時上下班,維持正常的工作節奏。

  2. 提高效率:通過規范請假流程,減少因個人事務影響工作的.可能性。

  3. 保障公平:統一的考勤標準,避免因個體差異導致的不公平現象。

  4. 降低人力成本:通過有效管理,減少無效工時,降低人力成本。

  5. 法律合規:符合勞動法規要求,保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條工作時間

  (1)集團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

  (2)管理人員工作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冬季)14:00--17:30

  (夏季)14:30--18:00

  (3)生產、經營一線工作時間根據實際,需要確定時間。

  第二條考勤打卡(簽到)制度

  1、未使用考勤機打卡的,采用簽到本簽到,部門填寫考勤表。員工每天應在上午8:00以前,下午下班17:30以后打卡,沒有條件的應實行簽到和簽退制度。集團總裁、副總裁等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可不按規的定的工作時間打卡,實行以工作和任務目標為中心的`彈性工作時間制,但每日工作時間不得少于8小時。每月打卡的次數不能少于公司規定應出勤天數。

  2、員工于規定上班時間后5分鐘內打卡者為遲到,于規定下班時間前5分鐘內打卡者為早退;超過上述時間未打卡并未履行請假手續者為曠工。當月遲到和早退累計6次按曠工1天處理。連續曠工5天或年度累計曠工15天,按有關規定予以除名。

  3、員工考勤不允許委托他人代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包括代簽到或簽退),如發現替代行為,被替代人按曠工1天處理,替代人扣發20元/次。

  4、考勤處罰按下表執行: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0

  為保證公司正常工作運行,規范員工的.作息時間,嚴格工作紀律和辦公秩序;以規范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為原則,公平公正、科學高效考勤管理方針,制定本考勤制度。

  1.適用范圍

  公司員工(三班倒人員除外)使用釘釘考勤;職工上崗同時辦理釘釘賬戶錄入;考勤、出差、請假、加班、外出應照常釘釘打卡簽到。

  2.考勤時間:

  2.1白班人員,每天四次指紋簽到。

  冬季:10月1日~下午4月30日

  上午上班打卡時間為7:50~8:15;下班打卡時間為11:55~12:10

  下午上班打卡時間為13:20~13:35;下班打卡時間為17:25~18:0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上班打卡時間為7:50~8:15;下班打卡時間為11:55~12:10

  下午上班打卡時間為13:50~14:05;下班打卡時間為17:55~18:30

  每周實行5天工作制度(特殊情況特殊計算)

  2.3隨著季節的變化,如有其它變動辦公室會另行通知。

  3.權限管理

  3.1辦公室負責考勤的管理工作

  3.2辦公室負責?釘釘系統維護及權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統計及核算工作;

  3.3辦公室依據釘釘系統中的考勤數據對考勤進行月度匯總,于次月5日前對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1

  核查考勤規定

  為加強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特對核查員工考勤規定如下:

  一.所有干部,員工必須按規定作息時間準時上下班。

  二.上班半小時內由部門主管及組長對本部門及本組人員進行點名核對,確認該員工上班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

  三.考勤文員在每天上班半小時后到車間查詢員工考勤。查考勤時,考勤員根據部門主管及組長提供的考勤記錄進行核對,同時抽查組別人員的到位情況(如遲到、請假、曠工等)。

  四.考勤文員須對所有計時人員進行每天核對上班情況。

  五.各部門主管及組長必須認真核對本部門及本組人員的考勤異常情況,并如實上報,查實發現有虛報者,將給予相關人員記過處理。

  六.以上規定望大家自覺遵守并嚴格執行之。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2

  一、嚴禁代人打卡考勤,如有發現,經事后查實,將對事由雙方作各扣款30元處理,在門崗打卡考勤,門衛有權進行督促。

  二、遇事休息應事先請假說明情況,否則將作曠工,扣款50元/天處理。

  三、正常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如有這現象,應說明情況,否則將依考勤卡打卡時間為準,按每分鐘扣款1元,并以此類推,將在當月工資中扣繳。

  四、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應馬上進入工作崗位,不得在辦公室、車間門口等地聚集聊天。

  以上規定自10月5日執行,請有關員工自覺遵守!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3

  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6天工作制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星期天為休息日。如平日或周末需加班,本公司會將以1x1.2倍的方式計算加班費。

  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4

  第一條根據《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實際情況修訂如下。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工作時間:各部門具體上班時間,以排班時間為準。(即現行的各部門上下班時間不便)

  第四條公司采用電子智能考勤系統,員工全部依排班表打卡上、下班,并以此作為出勤及薪資計算、發放的憑據。員工需親自打卡,不能托人或代替他人打卡。否則,一經發現,每人每次捐款50元;屢教不改者,給予開除處分,不結算任何工資。對于上下班不打卡者,保安有權不予放行。對保安執行制度的行為進行對抗的,將視情況予以50元罰款處理,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值班保安人員對不打卡人員不進行管制的,一經查實,予以捐款50元/次處理。

  第五條請假

  1、員工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算),應于請假前填寫書面的《考勤異常申請單》交各組長、課長、廠長(經理)審批后才可請假;如因突發事件或急病無法先行請假的,應通過電話或其它方式,向部門主管報告,并于二天內由本人或其代理人代辦請假手續。不按上述要求辦理者,視為曠工并不接受考勤異常補辦。所有請假人員請假期間不需刷卡。(例如6月17日下午13:45開始至6月20日21:00請假,共計請假3.5天,那就在11:45打最后一次卡,在請假期間是不需要打卡的)。如果有提前上班的,應當再次填寫書面的《考勤異常單》進行銷假。如果又提前上班又不銷假的按原請假天數處理。

  2、員工請假應按以下規定呈請審批:

  干部(上OA填寫申請)、員工(填寫書面《考勤異常單》)

  請假3天(含3天)以內,經廠長(或部門主管)審批;

  請假連續3天以上15天以下,經廠長、經理、事業部經理審批;

  連續請假15天至30天,由事業部中心負責人審批;

  連續請假3030天),由總經理審批;

  3、病、事假:公司實行病假、事假無薪制。

  4、工傷假:由于各種原因導致工傷的,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確認方可納入工傷假別。員工工傷期間,按珠海市最低保障工資發放工資;如工傷屬員工違章操作導致的,按病假論處。

  5、調休假:員工因工作需要在節假日加班而未安排調休的,可憑批準的《考勤異常申請單》進行調休。

  第六條外出和直落

  1、員工因公外出,即出差,必須事前填寫《考勤異常申請單》,審批權限參見第五條第二款員工請假審批程序。

  2、員工外出如因急事無法提前辦理上述手續,需回公司的當天補辦或在兩天內委托他人辦理,否則不計算出勤。

  3、簽卡程序

  1)出差

  出差人員,須在出差前填寫《考勤異常申請單》,并按考勤異常審批流程審批,將審批后的

  《考勤異常申請單》交考勤專員辦理相關手續。

  2)中途外出

  ①上班后因公外出的人員,須填寫《考勤異常申請單》,經組長、課長、廠長簽字后,到前臺保安處交單后打卡方可外出;回來后補填“回廠時間”,并在下班時按規定打下班卡。如外出時間超過該期限,須補簽《考勤異常申請單》經組長、課長、廠長簽字后,于次日10:00之前交考勤人員,否則以曠工處理。

  ②上班后因私外出的人員,須持有廠長批準的《考勤異常申請單》方可外出。《考勤異常申請單》交前臺保安檢查,保安必須在次日10:00前交行政人事部考勤人員辦理相關手續。

  3)直落

  所有的'直落均須事先書面申請(填寫《考勤異常申請單》),以組為單位詳細列明具體人員名單與工號,并由課長級人員簽名審批后方為有效。

  員工在直落工作時間內如未出廠區,則無須按規定上下班時間打上、下班卡,一律簽卡,待直落結束出廠區時,則必須打下班卡。

  等出現考勤異常后,再填寫“直落”原因,而事實上又不是直落的,則追究組長、課長責任。

  第七條遲到、早退(按全勤獎通知執行)

  第八條自動離職

  在未請假的情況下,員工連續3天未上班視為自動離職,不結算任何工資。因請假到期沒有續假而無法聯系的,作自動離職。

  第九條異常打卡、簽卡

  1、員工因私簽卡(忘記打卡、忘帶卡等),每次樂捐50元。(詳情請看《全勤獎通知》)

  2、若因公事(如開會等)導致無法打卡的,經組長、課長、經理簽字后,可給予補卡,此類補卡不需捐款。

  考勤出現異常后,只有因私(忘記打卡、忘帶卡等)和因公(卡鐘壞、卡壞、開會、直落、出差等)二種,不可能出現“正常上班”等原因的,如事實上有遲到、早退、不打卡的情況而填寫“正常上班”的,追究組長、課長責任。(如有卡遺失的有當天向行政人事部報告的可作正常上班處理)。

  3、考勤處理事宜

  1)各部門文員每天早上9:00負責收集本部門昨天的考勤異常單據,并于10:00前將已審核的單據統一交至考勤人員處,由考勤人員核對是否符合審批流程,對不符合審批流程的,考勤人員退回部門文員處理。

  2)行政人事部考勤人員按收集的《考勤異常申請單》或OA上流轉的考勤申請單處理每天的異常,所有考勤異常的處理都必須在第二天內完成,從第三天開始考勤人員將有權不處理(如遇節假日則時限順延)。

  3)所有考勤異常原則上要求事前申請,事后交單有效時限為第二天上午10:30以前,超出此時限將不再受理。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5

  1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考核、班前點名,根據考核情況將遲到、早退、曠工情況如實填寫《考勤記錄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門負責人核對上月考勤,核對后員工簽字予以確認。

  3每月第二天各部門負責人將考勤簿上交財務。

  4財務部,總務部員工及管理人員考勤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并在打卡機上打卡,外出辦事須向上一級主管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外出。

  5部門管理人員核對本部門考勤完畢后,需在考勤薄上簽字確認。

  6遲 到

  6.1十分鐘以內為遲到,每次罰款十元。

  6.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二十元。

  6.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五十元。

  6.4超過六十分鐘,按曠工一天處理。

  6.5一個月內遲到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7早 退

  7.1提前十分鐘以內下班者為早退,每次罰款十元。

  7.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二十元。

  7.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五十元。

  7.4超過一個小時提前下班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7.5一個月內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8曠 工

  8.1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并罰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除相應處罰之外,并開除。

  8.3每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9公 休

  9.1員工每月享有三天帶薪假及春節三天、勞動節兩天、國慶節兩天、元旦一天的帶薪假。

  9.2員工正常休班必須由部門管理人員批準后方可進行休班,特殊情況須調休的由個人協商換休,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

  9.3部門負責人休班由店經理安排批準。

  9.4節假日休班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輪休(春節假期本月調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調休)。

  9.5飯店副總經理休班須經飯店總經理批準。

  10事 假

  10.1事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準。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資。

  10.3假期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病 假

  11.1因突發疾病無法到酒店當面請假時,由當事人或護理人以電話的形式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并說明病情、就診醫院或診所、請假期限等。

  11.2部門負責人在第一時間內向店總經理詳細說明情況及請假期限,請假人完假后第一天補填《病假申請單》并出具就醫醫院或診所的病歷,報店總經理辦理補簽手續。

  11.3員工病假十天以內(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帶薪假,須按日工資扣除假期工資,病假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4請病假員工最遲于請假的當日將《病假申請單》報部門負責人核實,店總經理批準后準假。完假第一天將醫院或門診病歷復印件交部門負責人存檔。

  11.5飯店員工病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兩天以上一個月之內由店總經理批準;一個月以上,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病假期間員工不享有工資。

  12工傷假

  12.1員工因工受傷(違規操作除外),經判定屬工傷,依據醫院證明指導

  確定假期。

  12.2員工工傷假期在十五天以內(含十五天)發基本工資,十五天至一個

  月發基本工資的80%,一個月以上公司與員工協商解決。

  13婚 假

  13.1正式員工工齡滿一年,享有三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享有七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且為晚婚的享有十天帶薪婚假(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四周歲)。

  13.2婚假須提前十五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準后執行,申請交辦公室存檔。

  14喪 假

  14.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嬸去世,享有三天帶薪假。

  14.2喪假當天請假員工應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15產 假

  工齡滿二年以上女性員工享有六個月產假,產假必須提前三天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準后執行,產假期間員工只保留工齡,產假結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崗位。

  16員工實習期休、請假

  16.1實習期間當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帶薪假(根據部門安排);培訓期不享有帶薪假。

  16.2培訓期、實習期間因病或因事可據實請假,請假員工應提前一天向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請假兩天之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請假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準,工資結算扣工資(扣款金額=崗位工資÷30天×請假天數)。

  17加 班

  17.1飯店職員原則上不允許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加班的,由負責人填寫《加班申請》,報店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加班。加班工資按加班天數×(崗位工資÷30)計算。

  17.2春節加班(三十、初一、初二),加班工資=(崗位工資÷30×加班天數)×2;并在同月內享有相同天數的帶薪休假,本月輪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處分的職工,察看期間不享有休班;

  入職、辭職、辭退、開除、自動離職

  19在勞動法規允許的范圍之內,飯店有招工的權利同時飯店有權辭退、開除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20入 職

  20.1經人力資源部面試、復試、考核合格的員工須準備以下物品辦理入職手續,

  20.1.1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20.1.2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20.1.3有效健康證,戶口為飯店所在區以外的員工須提供有效暫住證;

  20.1.4泰安四個辦事處以外的女員工須提供《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

  20.1.5有專業專業技術證書要求崗位須提供專業技術證書;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6

  一、請假的類別與期限

  (一)全體教職工執行簽到制,一個月統計公布一次。實行按月評比檢查。

  (二)事假、病假:教職工本人因病或有重要事情確需離崗,申請病假、事假。請假在3天以內(含3天)由分管園長審批;請假3天以上15天以內報園長批準,15天以上的根據《__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__】89號文件》要求,報教科局、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備案。

  (三)公假:教職工根據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或本單位指派外出參加有關會議、學術講座(交流)、理論學習或業務培訓,可憑文件或通知請公假。

  (四)婚假:教職工符合國家法定結婚條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可享受婚假3天,若到晚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享受婚假__天,(含周末和節假日,請婚假時必須要結婚證,必須在結婚期間享受)。

  (五)產假:女教職工符合國家及教育行政部門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可向幼兒園請產假98天,晚婚晚育者又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證的產假180天。產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順延其休假時間(請產假時需要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產假從請假日期算起)。

  (六)人流假:人流可享受休假3天(必須有醫院相關證明和醫藥發票為準)。

  (七)喪假:喪方為直系親屬(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姐妹)可請喪假3天,(父母、公公、婆婆、子女)喪假5天,若在外地,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八)探親假、絕育假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__】89號文件》的通知執行。

  (九)特假:制度內調班一月內一線教師可上下午調班一次、一天調班一次,后勤教師可以調班一天或兩個半天,調班必須寫好制度內換班條,交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調班;教師學歷提升及職稱晉級考試,自行找人代班,學校發代班費,不影響教師考勤及滿勤;教師子女參加中高考,可按特假請假,請假期限2天以內;送子女讀大學可按特假請假,省內3天,省外5天,自行找人帶班,學校發代班費,不影響教師考勤但不予發放滿勤。

  二、請假的程序和批準權限

  (一)教職工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請假須有請假條,寫明請假事由和請假時間,并經幼兒園有關領導批準簽字,報辦公室備案后方可離崗。事假和臨時病假及特假由本人與本班老師協調,做好班級的工作安排。所有請假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方可離崗,如遇急病或其他特殊情況未能提前請假的應在恢復行為能力后5個工作日辦理補假手續,雖已請假但尚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被批準,或請假期滿逾期不歸,均以曠工論處。

  (二)事假、病假請假、銷假嚴格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__】89號文件》的請假程序和批準權限執行。

  三、請假期間的有關工資待遇

  (一)事假的待遇

  1、半學期內教職工因故請事假連續半個月的或累計超過半月,每天扣100元及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的70%;事假連續1個月的或累計超過一月者,扣發請假期間基本工資及獎勵性績效工資。

  2、事假15天內的一天扣100元。

  (二)病假的待遇

  1、職工病假一月以內的,提供醫生藥物處方發票,一天扣50元。

  2、住院病假需提供醫院住院證明,審核小組確認情況屬實,住院期間不扣發教師工資。出院療養需請假的每天扣30元,療養超過1月的扣除請假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

  3、半年內請病假連續1月以上累計超過2月者,扣除請假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

  4、病假超過2個月(不含2月)至6個月(含6個月)的,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__】89號文件》執行。

  5、大病病假待遇:上報教科局,按相關規定執行。

  (三)、會議(包括各處室召開的會議)、各種業務學習、政治學習等,請假一次扣30元并計在滿勤內,遲到、早退每次扣20元,(會議當天如已請病、事假的,當天調班的不記會假)在會議開始5分鐘后到會者為遲到,會議沒有結束提前走為早退。

  (四)、曠工一天扣200元;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單位有權解除聘用合同。

  (五)、由行政、工會負責做好全園教職工的考核工作,填寫考核表,事假、病假將存入個人業務檔案,做日后調資、晉級、評聘、評獎的依據。

  (六)、一個月內有請假情況者扣除當月滿勤獎100元。(公假除外)

  四、曠工的界定和處罰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__】89號文件》執行。

  五、各類假的將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__】89號文件》執行。

  六、其他

  (一)、已婚女職工在請假期內,必須按規定參加婦檢。

  (二)、本制度若與上級相關政策規定有沖突的,以上級的規定為準。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7

  第一章 總則

  一、 本制度參照常林集團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制定,適用于力士德公司所有員工。

  二、 本制度各種假期不積累,不跨年使用,天數連續計算(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第二章 休假

  三、 請假手續辦理

  (一) 要求

  1. 員工請假時,須提前一個工作日填寫《請假條》,獲得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

  2. 確因情況特殊無法履行請假手續時,應在上班時間前通知主管領導及部門考勤員,并在休假3日內及時補辦相關休假手續,逾期的按曠工處理。

  (二)審批流程

  (一) 休息日

  公司每周的作息時間遵循年歷規定,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員在公休日加班(值班)的,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由本人填寫《調休單》報部門經理審批后交考勤員,可在規定時間內補休。

  (二) 法定節假日

  1. 現執行法定節假日明細:

  2. 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時,支付當日崗位工資300%的工資報酬,不再補休;

  3. 原則上不提倡法定休假日加班,但因工作需要加班(一般指一線的生產操作崗、生產支持崗,或常年需值守的特殊崗位),需提前填寫《加班審批單》, 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后執行,對于不按照有關規定申報加班的員工,將不予認可; 對于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值班的員工,將予以安排調休,不再額外支付加班費用。

  (三) 事假

  1. 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2. 每月事假超出7天(不含公休日),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3. 原則上,單次事假超15天或者全年事假累計超45天者,取消崗位,如返回視情況重新競聘;

  4. 月度事假及公休日累計超15天以上者,當月應繳納的社保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

  (四) 病假

  患疾病的員工醫療分為門診治療和住院治療兩類。

  1. 門診治療:

  門診治療的員工一次請病假不得超過3天,請病假時需提供縣級及以上診斷證明。超3天后,按事假對待。

  2. 住院治療:

  (1) 原則上,住院治療的員工一次請病假不得超過15天,請假時需取得縣級及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證明或住院押金單據等;辦理連續請假手續時,還需提供上一

  次醫療期內的醫藥費用單據。

  (2) 需住院治療卻因家庭困難或其他原因,無法住院醫治的職工,如取得市級及以上人民醫院的診斷證明材料,并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后,可享受“住院治療”的待遇。

  (3) 由于急診原因住院而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要在病休3天內補辦,方可按病假對待,逾期的按曠工處理。

  (4) 醫療期:

  A.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B.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 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C. 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 薪資標準:

  病假期間的工資按下列方式計算,期間不享受績效獎金:

  A. 本企業工齡20年及以上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100%;

  B. 本企業工齡10年以上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90%;

  C. 本企業工齡10年及以下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D. 1年內病假累計超過180天的,在規定醫療期內發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病假救濟費。

  4. 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人力資源部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五) 工傷假

  員工因工負傷,經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確認后可以根據國家規定申請工傷假。

  1. 職工發生工傷時,所在部門負責人須在8小時內將《安全事故報告單》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并填寫《工傷責任認定表》。事故發生部門24小時內將《工傷責任認定表》分別報送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備案,沒有備案記錄的,不予發放工傷工資。

  2. 工傷醫療期薪資:

  (1) 休工傷假期間,崗位工資福利補貼不變,但不參與績效獎金的分配。為了便于執行,工資標準參照員工的社保繳納基數,如果員工的崗位工資低于社保繳納基數,則執行員工的崗位工資。

  (2) 休工傷假滿6個月但未超醫療期,因工傷未愈不能正常上班者,期間依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期間必須履行正常請假手續,每次請假的期限不得超過15天)。

  3. 復工后,因工傷復發再休假時,應到市級及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如不夠評殘標準,不再享受工傷假,按病假對待。

  4. 工傷醫療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臨沂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醫療期超過二十四個月仍不能工作者,參照事假標準執行。

  (六) 產假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相關條款,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享受法定的產假。

  1. 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須憑準生證原件、產假期間個人應承擔的社保費用的繳納收據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休假。

  2. 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女職工,享受產假158天(含節假日、公休日)。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職工請產假除按規定的第一款要求審批外,還須到計劃生育辦公室進行審核。男職工可享受護理假7天,護理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4.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5. 自生育起1年內,每天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需以書面報告形式呈現,明確開始及結束時間。

  6. 產假薪資

  女職工(參保生育保險的)生育后,于2個月內提交相關生育資料到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在人社局報銷女職工的醫療費及生育津貼;男職工(參保生育保險的)的家屬如無工作的,生育后提供相關資料,可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在人社局報銷一部分生育醫療費。

  (七)年休假

  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及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1. 年休假的休假天數:

  (1) 累計工作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

  (2)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

  (3) 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為15天;

  (4) 以上休假天數指工作日。

  2.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況:

  (1)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非出勤天數(公司規定內的工傷假、婚產假除外,下同)累計2個月以上的;

  (2)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非出勤天數累計3個月以上的;

  (3) 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員工,非出勤天數累計4個月以上的;

  (4) 在校實習生、剛工作未滿一年的。

  3. 相關規定:

  (1) 職工依法享受的各種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

  (2) 各部門在當年度內須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完員工年休假,年底清零。

  (3) 年度內員工因故需請事假的,須在年休假休完的條件下申請。

  (4) 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第2條列舉的情況之一,將不得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4. 公司1年內可以承擔1次員工在休“帶薪年休假”期間回家往返路費(家庭住址距離公司駐地200公里以上),報銷標準參照本公司的《差旅費管理規定》。

  5. 員工在休“帶薪年休假”期間,工資及福利待遇不變。

  (八) 婚喪假

  1. 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3. 以上情況需持結婚證原件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休假。

  4. 凡直系親屬(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配偶父母、子女)死亡,喪假假期為3天。

  5. 需去外地參加喪禮可算上來回路程,婚喪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8

  1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考核、班前點名,根據考核情況將遲到、早退、曠工情況如實填寫《考勤記錄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門負責人核對上月考勤,核對后員工簽字予以確認。

  3每月第二天各部門負責人將考勤簿上交財務。

  4財務部,總務部員工及管理人員考勤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并在打卡機上打卡,外出辦事須向上一級主管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外出。

  5部門管理人員核對本部門考勤完畢后,需在考勤薄上簽字確認。

  6遲到

  6.1十分鐘以內為遲到,每次罰款十元。

  6.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二十元。

  6.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五十元。

  6.4超過六十分鐘,按曠工一天處理。

  6.5一個月內遲到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7早退

  7.1提前十分鐘以內下班者為早退,每次罰款十元。

  7.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二十元。

  7.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五十元。

  7.4超過一個小時提前下班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7.5一個月內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8曠工

  8.1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并罰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除相應處罰之外,并開除。

  8.3每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9公休

  9.1員工每月享有三天帶薪假及春節三天、勞動節兩天、國慶節兩天、元旦一天的帶薪假。

  9.2員工正常休班必須由部門管理人員批準后方可進行休班,特殊情況須調休的由個人協商換休,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

  9.3部門負責人休班由店經理安排批準。

  9.4節假日休班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輪休(春節假期本月調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調休)。

  9.5飯店副總經理休班須經飯店總經理批準。

  10事假

  10.1事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準。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資。

  10.3假期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病假

  11.1因突發疾病無法到酒店當面請假時,由當事人或護理人以電話的形式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并說明病情、就診醫院或診所、請假期限等。

  11.2部門負責人在第一時間內向店總經理詳細說明情況及請假期限,請假人完假后第一天補填《病假申請單》并出具就醫醫院或診所的病歷,報店總經理辦理補簽手續。

  11.3員工病假十天以內(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帶薪假,須按日工資扣除假期工資,病假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4請病假員工最遲于請假的當日將《病假申請單》報部門負責人核實,店總經理批準后準假。完假第一天將醫院或門診病歷復印件交部門負責人存檔。

  11.5飯店員工病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兩天以上一個月之內由店總經理批準;一個月以上,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病假期間員工不享有工資。

  12工傷假

  12.1員工因工受傷(違規操作除外),經判定屬工傷,依據醫院證明指導

  確定假期。

  12.2員工工傷假期在十五天以內(含十五天)發基本工資,十五天至一個

  月發基本工資的80%,一個月以上公司與員工協商解決。

  13婚假

  13.1正式員工工齡滿一年,享有三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享有七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且為晚婚的享有十天帶薪婚假(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四周歲)。

  13.2婚假須提前十五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準后執行,申請交辦公室存檔。

  14喪假

  14.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嬸去世,享有三天帶薪假。

  14.2喪假當天請假員工應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15產假

  工齡滿二年以上女性員工享有六個月產假,產假必須提前三天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準后執行,產假期間員工只保留工齡,產假結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崗位。

  16員工實習期休、請假

  16.1實習期間當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帶薪假(根據部門安排);培訓期不享有帶薪假。

  16.2培訓期、實習期間因病或因事可據實請假,請假員工應提前一天向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請假兩天之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請假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準,工資結算扣工資(扣款金額=崗位工資÷30天×請假天數)。

  17加班

  17.1飯店職員原則上不允許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加班的,由負責人填寫《加班申請》,報店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加班。加班工資按加班天數×(崗位工資÷30)計算。

  17.2春節加班(三十、初一、初二),加班工資=(崗位工資÷30×加班天數)×2;并在同月內享有相同天數的帶薪休假,本月輪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處分的職工,察看期間不享有休班;

  入職、辭職、辭退、開除、自動離職

  19在勞動法規允許的范圍之內,飯店有招工的`權利同時飯店有權辭退、開除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20入職

  20.1經人力資源部面試、復試、考核合格的員工須準備以下物品辦理入職手續,

  20.1.1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20.1.2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20.1.3有效健康證,戶口為飯店所在區以外的員工須提供有效暫住證;

  20.1.4泰安四個辦事處以外的女員工須提供《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

  20.1.5有專業專業技術證書要求崗位須提供專業技術證書;

  20.1.6其他能夠證明自身能力證書;

  20.1.7物品保證金。

  20.2員工入職后須經七天的入職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計入考勤,考核不合格飯店只提供伙食,不計工資。

  20.3經考核不合格的員工須持《試工通知單》到倉庫上交工裝,倉管員在《試工通知單》備注一欄內簽字確認,離職員工持《試工通知單》及物品保證金收據到辦公室請店總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辦理離店手續,到財務部領取物品保證金后離店。

  21辭職

  21.1試用人員辭職應提前七天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辭職報告,并說明辭職理由,部門負責人將辭職報告交部門經理,部門經理盡力挽留,挽留無效經酒店總經理批準辦理離店手續

  21.2在職人員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辭職報告,并說明辭職理由,部門負責人將辭職報告交部門經理,部門經理盡力挽留,挽留無效經酒店總經理批準辦理離店手續。

  21.3被辭退員工離職前須按照酒店交接管理規定的要求與相關人員做好交接工作。

  22辭退

  22.1因員工不能適應企業發展或企業決策減員等原因經飯店辦公室提出,飯店總經理批準,各相關部門根據公司要求做好被辭退員工的思想工作,被辭退員工由各部門管理人員負責帶領辦理辭退手續。

  22.2各部門不得無故辭退員工,若須辭退員工部門管理人員須向飯店副總經理提出申請經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辭退。部長級以上員工辭退須經飯店總經理批準。

  22.3被辭退員工離職前須按照酒店交接管理規定的要求與相關人員做好交接工作。交接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22.3.1飯店為員工配備的物品交接;

  22.3.2業務渠道交接;

  22.3.3文件資料交接;

  22.3.4未完成及已完成工作交接;

  22.3.5相關協議交接;

  22.3.6其他公司認為需要交接的內容。

  23開除

  23.1凡嚴重違反各項管理制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造成后果嚴重的經飯店研究決定或總經理批準可對當事人作開除處理。

  23.2飯店不予給被開除員工結算工資僅退回物品保證金。

  23.3被開除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員工應付賠償責任,公司保留申訴的

  權利。

  23.4被開除員工離職前須辦理離職手續,并按照酒店交接管理規定的要求

  與相關人員做好交接工作。

  24自動離職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25員工或用人部門認為員工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飯店辦公室申請在飯店內部調換工作崗位。在調換新崗位一個月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飯店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26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飯店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27員工辭職、被辭退或被開除,在離開飯店以前,必須交還飯店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飯店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辭職、被辭退原因離開飯店的員工離開飯店半年內不準回飯店工作,開除、自動離職原因離開飯店的員工飯店永不再用。須回飯店工作的須經飯店總經理批準。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9

  一個公司如果要使管公司整體營運正常,得有一套完善的員工管理制度,小編特意為大家整理了關于管理制度范文的相關材料,希望對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幫助。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30

  一、請假制度

  1、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組長批準,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二、病假制度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x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三、事假制度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事假當日不支付工資。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四、年假制度

  1、根據國務院出臺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后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五、婚假制度

  1、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休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2、按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如果本省有其他規定的,按照其他規定。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六、產假制度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本省有其他規定的,按其他規定。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x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x天,共計天帶薪假期。

  5、女職工享有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七、喪假制度

  1、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x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八、曠工規定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九、遲到與早退制度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特別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1)08:30—17:30(午餐時間:11:30—13:00)。

  (2)8:3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7:3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時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十一、加班、調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夜宵。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1、制訂目的

  為完善考勤制度,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啟用指紋考勤機設備考勤,請各部門人員按要求正確使用指紋考勤機,確保考勤工作的順利推行。為規范指紋考勤機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公司考勤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2、指紋采集

  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都采集兩個個手指指紋。

  新入職員在辦理報到手續時由人事部采集個人考勤所使用的指紋。

  3、刷指紋方法和注意事項

  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手指上不要帶有臟物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

  刷指紋要盡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指紋考勤機對手指干燥、太冷等會感應失靈,請將手指放嘴邊哈氣后重新識別

  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事部反映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確采集指紋的應及時告知人事部。

  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以到人事部重新采集指紋。

  人事部負責定期的數據采集、備份并統計工作

  4、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每天刷指紋簽到時間為(暫執行每天兩次指紋考勤):

  上午上班刷指紋最遲時間為8:59;下午下班刷指紋時間為18:00后。職工外出辦理公務的,原則上應到公司簽到后再外出;無法先簽到的應事先向上級經理說明,過后由當事人憑上級經理簽字的補簽單到人事部存檔,作為出勤記錄。

  上班時間任何職工不得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公司各部領導和人事部要加強對考勤工作的指導與監督,經常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處理。

  保安和前臺負責當日考勤機的通電檢查工作。

  5、特殊情況考勤

  因個人原因需請假的員工要提前填寫《請假條》,其呈批程序:員工請假須經部門領導、人事部、公司領導簽字批準,請假人員記為缺勤。

  批準后的請假條需及時遞交人事部;無法提前遞交請假條的必須在到公司后本人填寫《請假條》并遞交,無《請假條》者視為無故缺勤。

  因公務無法執行刷指紋考勤的人員,必須在到公司后本人填寫《補簽條》并遞交人事部,無《補簽條》者視為無故缺勤。

  特殊時期因延時工作而無法簽到簽退的人員在此期間可以不參與考勤,但人員名單及不考勤的期限須由總經理批示后通知人事部。

  遲到早退問題:上班后20分鐘內到崗視為遲到,下班前20分鐘內離崗視為早退。

  因公務的情況下:遲到者需遞交《補簽條》,早退者需遞交《早退條》來證明情況。所有不遞交證明者視為無故缺勤。

  非公務的情況下:上班后20分鐘以上到崗視為缺勤半天,需遞交《請假條》;下班前20分鐘以上離崗視為缺勤半天,需遞交《請假條》。所有不遞交證明者視為無故缺勤,并視為缺勤一天。

  所有參與考勤的人員若當日出現漏刷一次或兩次,必須遞交經公司經理審核后的請假條、補簽條、早退條等文字證明,指紋機無當日考勤記錄且沒有文字證明的一律視為無故缺勤。

  考勤機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由簽到表進行考勤。

  6、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31

  一、目的

  為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各部門和各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正常有序的開展,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外派員工。

  2、各子公司參照本管理制度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公司的考勤管理辦法。

  三、職責劃分

  1、各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批權限內員工的請假申請;

  2、各部門負責人按期報送部門員工月度考勤表;

  3、綜合服務部負責匯總考勤報表;

  4、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審定月度考勤報表。

  四、工作時間

  1、職能部門(綜合服務部、財務部、項目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實行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五

  天,即自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時間:8:30~12:00;13:30~17:00。

  2、業務部門(客服部、工程部、環境部)實習綜合工時制,每周不超過40小時,具體上下班

  時間由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五、考勤術語

  1、遲到:上班時間開始后未到崗;

  2、早退:下班時間未到前脫崗;

  3、曠工:未經審批無故缺勤或申請假期未獲批準擅自離崗

  4、病假:因身體不適原因申請休假并經審批通過

  5、事假:因個人事務申請休假并經審批通過

  6、因公外出:因工作需要申請離開工作區域外出辦理公務并經審批通過

  六、考勤管理

  (一)員工請假審批管理

  1.一般員工與部門副經理

  1.1公司一般員工與部門副經理的假期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各主管領導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2.部門負責人

  2.1各部門負責人三天以內(含)假期向主管領導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2.2各部門負責人三天以上假期向主管領導申請,由總經理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3.高層領導

  3.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假期向總經理申請,經董事長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4.公司外派人員

  4.1公司外派人員的請假審批根據子公司的考勤管理規定執行,子公司總經理的請假由總經

  理進行審批,其他外派人員的請假由子公司相關高層進行審批。

  (二)員工銷假管理

  假期滿后,要及時通過面談或電話的`形式向綜合服務部銷假。

  (三)員工請假審批手續

  1、公司員工請假應履行請假審批手續,需于事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向相關人員申請,根據假期天數,經相應審批后方可請假。

  2、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請假者,員工本人應口頭申請,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時內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3、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各主管領導對所屬員工的考勤管理、假期申請負管理責任,如公司員工未履行請假審批手續,由各部門負責人及各主管領導承擔責任。

  (四)員工因公外出審批手續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如確因工作需要須外出辦公,必須事前通過文字形式(書面申請、電子郵件或短信)向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進行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允許后方可外出辦公,如發現沒有文字形式申請憑證的情況,則一律視為曠工。

  (五)月度考勤報表報批

  1、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各部門員工考勤報表的填報工作;

  2、公司各部門主管領導負責月度考勤報表的審核工作。

  3、各部門負責人應于每月13日下午5點前向綜合服務部報送審核后的月度考勤報表,未報考勤者本單位本月將不發放工資,等考勤報表報送后下個月補發。

  4、審核后的月度考勤報表報綜合服務部備案,經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核準后,作為當月薪酬發放的依據。

  七、考勤監督

  公司綜合服務部將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對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通過抽查結果對考勤月報進行監督與處罰。

  八、假期及管理規定

  (一)遲到、早退

  1、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內,每次扣款10元;

  2、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每次扣款20元;

  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按事假半天處理,未提前說明按照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或早退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二)曠工

  1、曠工半天以上一天以下免發當日工資;

  2、曠工一日按三日扣薪;

  3、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五天以上(含五天),屬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有權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三)事假

  1、因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于事假當日9:00前電話通知直接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告分管領導,并在事假結束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的事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事假不足4個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4個小時,不足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3、連續事假超過15天以上,須辦理停薪留職或離職手續,特殊情況則另行酌情處理。

  (四)病假

  1、因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于病假當日電話通知直接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告分管領導,并在病假結束上班第一天攜相關看病材料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的病假,按曠工處理。

  2、病假期間發放50%的工資。病假不足4個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4個小時,不足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3、連續病假超過1個月以上,須辦理停薪留職或離職手續,特殊情況則另行酌情處理。

  (五)加班

  1、公司原則上不允許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

  2、如因公必須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同意,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批準后,視為有效加班,否則視為無效加班。對有效加班,公司將安排等量時間的調休,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調休的,公司將給予加班補貼;

  (六)帶薪年假、婚假、產假、喪假、哺乳假、工傷假

  以上假期按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

  九、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作息時間。

  2、各子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關考勤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審批后執行。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32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培養紀律性:良好的考勤習慣有助于培養學生的自律性和責任感。

  2. 保障教學質量:確保每個學生都能充分參與課堂教學,提高教學效果。

  3. 家校溝通:通過考勤信息,家長能及時了解孩子在校情況,加強家校合作。

  4. 學生安全:及時發現并處理異常考勤,防止學生意外或曠課行為。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33

  一、員工作息時間

  1.公司作息時間

  上午9:30分—13:30分,下午14:00分—18:00分

  2.分店作息時間

  4月—11月,上午9:30分—13:30分,下午17:30分—21:30分

  12月—3月,上午9:30分—13:30分,下午16:30分—21:00分

  3.員工休息日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息日,工作時間不含用餐時間、休息時間、加班時間。

  4.遲到、早退和曠工:在上下班時間30分鐘以內的為遲到或早退,主管級以上(店內前廳經理、廚師長)員工遲到/早退,需處罰30元/人次;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遲到/早退,處罰10元/人次。超過31分鐘則為曠工,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則開除處理。

  5.公司、分店財務必須將考勤于每月15日前將考勤表及相關單據統計完畢,交至公司人力資源部人事助理處備檔核查。

  二、休假規定

  1.事假:須由當事人至少提前一天向直屬上級提出書面申請,經直屬上級根據實際情況,批準后方可休假。電話或他人代請事假無效,按曠工處理;事假期間無工資和獎金。

  2.病假:員工病假須經出示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方可向直屬上級請假。無診斷書,須經店長或部門經理核實確認并出具書面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病假期間基本工資根據工齡標準:不滿一年按40%發放,不滿兩年按50%發放,兩年以上按60%發放。病假期間無獎金。(如員工病假期間工資低于大連最低工資標準80%,則按照大連最低工資標準80%工資補足)

  3.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產假,到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產婦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定申請日期,產假期間含法定節假日和正常休息日)

  4.婚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員工本人結婚可給有薪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齡規定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增加有薪婚假7天。(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拆分假期)

  5.年假: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每年可享受五天帶薪休假;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的員工,每年可享受十天帶薪休假;連續工作滿二十年以上的員工,每年可享受十五天帶薪休假。(年假可拆分休,也可用于可預計的的事假,具體細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6.探親假: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回家路途在24小時以上的員工可申請最長1個月的無薪假期。(探親假、年假課合休,兩假累計不超過1個月)

  7.喪假:員工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死亡時可給有薪喪假3天。

  8.銷假:員工休假日期滿,必須持請假條到批假部門即時銷假,否則視為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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