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技術合同(精選3篇)
北京技術合同 篇1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申請與辦理。
二、事項名稱和代碼
事項名稱:_______________
事項代碼:_______________
分項名稱:_______________
三、辦理依據
《_______________市技術市場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本市實行技術合同認定和登記制度。技術交易的當事人持所訂立的技術合同向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申請認定和登記。經認定和登記的,由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發給認定登記證明。
四、辦理機構
(一)辦理機構名稱及權限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辦理機構為上海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技術合同的形式審查、受理和審定工作。
(二)審批內容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
(三)法律效力
本市實行技術合同認定和登記制度。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發給認定登記證明,申請人可據此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享受國家有關政策。
(四)審批對象
申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包括技術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合同的受托人,以及技術培訓合同的培訓人、技術中介合同的中介人。
五、審批條件
(一)新辦準予批準條件
1.技術開發合同
(1)有明確、具體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目標;
(2)合同標的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尚未掌握的技術方案;
(3)研究開發工作及其預期成果有相應的技術創新內容。
2.技術轉讓合同
(1)合同標的為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已經掌握的技術成果,包括發明創造專利、技術秘密及其他知識產權成果;
(2)合同標的具有完整性和實用性,相關技術內容應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品種及其改進的技術方案;
(3)當事人對合同標的有明確的知識產權權屬約定。
3.技術咨詢合同
(1)合同標的為特定技術項目的咨詢課題;
(2)咨詢方式為運用科學知識和技術手段進行的分析、論證、評價和預測;
(3)工作成果是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詢報告和意見。
4.技術服務合同
(1)合同的標的為運用專業技術知識、經驗和信息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服務性項目;
(2)服務內容為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節約資源能耗、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專業技術工作;
(3)工作成果有具體的質量和數量指標;
(4)技術知識的傳遞不涉及專利、技術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識產權的權屬。
(二)依申請變更準予批準條件
合同經認定登記后,合同當事人名稱(或姓名)、項目名稱、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和技術成果權利歸屬發生變更,當事人提出變更申請,提交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
(三)依申請注銷準予批準條件
當事人提出注銷申請,提交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
六、審批數量
無審批數量限制。
七、申請材料
(一)形式標準
申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合同認定登記的,申請材料通過市技術市場辦下設登記處形式審查后,由市技術市場辦受理;申請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合同認定登記的,申請材料提交登記處現場確認、當場受理。
1.申報材料按本辦事指南申請材料目錄載明的順序排列;
2.申請材料的復印件應清晰。
北京技術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攬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第一條 承攬項目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
│ │計量│ │ 報 酬 │
│ 承攬項目名稱及內容 │ │ 數量或工作量 ├────┬────┤
│ │單位│ │ 單 價 │ 總 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
└───────────────────────────────────┘
第二條 技術標準、質量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承攬人使用的材料由_________人提供。材料的檢驗方法、時間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_____。
第四條 定作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的時間、辦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
第五條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在____日內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定作人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后的____日內答復。
第六條 定作人(是/否)允許承攬項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來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
第七條 定作人協助承攬人的事項與要求:_________。
第八條 工作成果交付的期限、方式及地點:_________。
第九條 工作成果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_________。
第十條 承攬人對工作成果質量負責的期限及條件:_________。
第十一條 定作人應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承攬人(預付材料費/交付定金)(大寫)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第十三條 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材料費的,承攬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及時書面通知承攬人并承擔由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
(二)_________。
第十五條 定作人違約責任:_________。
承攬人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 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
│ │ │
│ 定 作 人 │ 承 攬 人 │
│ │ │
│定作人(章): 住所: │ 承攬人(章): 住所: │
│ │ │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
│ │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 │
│電話: 傳真: │ 電話: 傳真: │
│ │ │
│開戶銀行: 帳號: │ 開戶銀行: 帳號: │
│ │ │
│稅號: 郵政編碼: │ 稅號: 郵政編碼: │
│ │ │
└─────────────────┴─────────────────┘
北京技術合同 篇3
編號: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勞 動 合 同 書 北京三陽通盛(北京)貨運有限公司 田玉軍 20xx 年 7 月 3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
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北京三陽通盛(北京)貨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趙國會
注冊地址: 北京市豐臺區豐管路甲一號A座301室
第二條 乙方: 田玉軍 性別 男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駕駛證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20xx 年 7 月 4 日
家庭住址 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南化各莊東三條11號
在京居住地址 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南化各莊東三條11號
戶口所在地 北京 省(市) 大興 區(市) 榆垡鎮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20xx 年 7 月 3 日生效,本合同于 20xx 年 7 月 2 日終止。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協商續簽合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貨 物 運 輸 的 駕 駛 員 崗
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北
京市內及周邊地區
第六條 (1)乙方工作應達到應定時保養車輛,如換機油、檢查輪子等,保
持車輛安全性能,車內外之整潔,若因乙方未盡以上職責,造成車輛損壞,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聘用期間須服從公司安排出車,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絕及拖延之情形,如有違反,公司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罰款或開除處理。
(3)乙方關于安全駕駛等管理之規定,按照國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辦理。乙方因證照不全或交通違章被處罰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法定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2天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 在假期休完的第二天必須歸隊上崗,如
若不能歸隊上崗的'按每天基本工資扣除。不休假的給予按天數補給乙方基本工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乙方在不到發放工資之日前借支工資的,甲方在
乙方不超過月工資總額的80%給予借支。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20xx 元或按每月50%發放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法定節假日給予帶薪休假,發放生活油品,甲方如需乙方法定節假日內加班的給予3倍工資發放。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疾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疾病防治的管理,提高疾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北京市勞動合同書范本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20xx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