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輔導班實施細則(通用3篇)
小學輔導班實施細則 篇1
為激發和培養學生學習興趣,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行為習慣。大幅提高孩子學習成績,我們數學輔導班特擬訂本制度。
一、師資隊伍
我們幾位教師均為國家“211工程”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的研究生。
二、數學輔導班目的
1、輔導學生首先完成教師整理的試題,教師批改并講解
2、輔導家庭作業,讓孩子牢固掌握當天所學課堂內容,避免出現課本知識的漏洞。
3、提高學習成績,在完成作業基礎之上,結合學生特點查漏補缺,進行鞏固深化提高。
4、培養良好學習習慣,通過互動和訓練逐步糾正孩子不良學習習慣,培養孩子學習興趣,增強交往能力、情緒調節能力、挫折應對力等。
三、學生守則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需家長提前請假。
2、尊敬老師,團結同學。
3、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
4、學生到班后必須按照老師的要求寫作業,不得隨意走動或外出,不準隨意吃東西或做其它與學習無關的事情;更不得在班大聲喧嘩、追逐打鬧。老師輔導家庭作業及其他額外課程時,要集中注意力,認真聽講,不得東張西望及做其他影響學習的動作。
5、作業寫完后交由輔導老師檢查,并聽從老師安排進行相應的預習和復習,達到相應的考核標準后方可離校。
本制度,所有學員必須嚴格遵守,若違紀三次以上,并與其家長溝通過仍不改正者,取消其輔導資格。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小學輔導班實施細則 篇2
20xx年2月27日,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召開第一次會議宣告成立,在會議講話中明確指出:“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20xx年3月5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互聯網+”行動計劃。20xx年10月13日云南省人社廳組織召開的《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全省人社部門、鄉鎮、社區視頻會議中強調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并強調微信在宣傳和提高服務能發揮很大作用。為提高丘北人社信息化水平及工作辦公效率,進一步擴大微信公眾號宣傳、影響力度,推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打造陽光人社,更好的服務人民群眾,結合人社工作實際,特制訂《使用微信公眾號進行就業創業培訓報名的實施方案》。
一、 具體內容
通過微信公眾號進行廣泛宣傳(參加就業創業培訓所需條件、需提供材料及培訓的益處等方面),對有意向參加就業創業培訓的人員,在人社公眾號里進行培訓報名,報名審核通過可優先安排參加創業培訓。
二、實施流程
1.網絡中心在公眾號創建培訓報名平臺;
2.整個人社系統(含鄉鎮社保中心)對社會開展宣傳;
3.各類人員在公眾號報名參加培訓;
4.網絡中心通知報名人員提供相關證件及材料;
5.勞動就業服務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安排參加培訓;
三、具體措施
(一)每期從報名人員中選出10名參加培訓,如不足10名,則只要符合條件的都提前安排參加培訓;超過10名則按報名順序先后安排參加培訓,一直順延至當年培訓結束,合并至下一年培訓。
(二)已在就業局登記報名的,也可以重新在公眾號內報名,不過需在報名時備注具體情況說明(如:已在勞動就業服務局登記過),方便工作人員整理報名信息,針對重復報名卻沒有備注的,工作人員將刪除其報名所有信息及相關材料,其參加培訓需再重新報名審核。
(三)各類人員報名時需填寫真實信息,提供虛假信息者將被永久取消其培訓資格。
(四)各類人員報名以后,由網絡中心通知其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就業局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就業局安排參加培訓。
四、 其他相關說明
(一)符合創業培訓的人員
1.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自主創業人員;
2.退伍軍人;
3.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4.年齡要求:年滿18周歲以上,女性年滿50周歲、男性年滿55周歲以下;
5.在丘北境內創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6.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7.具有良好的品行;
其他相關要求。
(二)需提供材料
1.失業人員:就業失業登記證,身份證
2.退伍軍人:退伍證,身份證
3.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證,身份證
(三)就業創業培訓相關政策
1.免費參加公共就業服務部門組織的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
2.技能培訓合格并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人員求職登記的,可由公共就業服務部門介紹就業;創業培訓合格并取得《合格證》人員,自主創業或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可以申請創業貸款、微型企業“兩個10萬元”政策。
3.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或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開辦網店的,可以申請創業貸款、微型企業“兩個10萬元”政策、創業補助等相關政策。
4.詳情請咨詢縣勞動就業服務局。咨詢電話:0876-4121530;0876-4121185。
(四)報名時間及上課時間
20xx年1月11日開始報名,上課時間另行通知。(關注丘北公眾號,會在公眾號公示報名情況及上課時間)。
五、相關要求
(一)強化宣傳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大力宣傳國家支持創業人員的有關方針政策。結合丘北實際,通過上街擺攤、單位設點和進村入戶,向廣大群眾宣傳創業政策和法律法規,積極受理群眾提出的就業援助、創業培訓、創業指導、創業貸款等政策咨詢。
(二)認真調查分析。縣勞動就業服務局要認真調查分析,結合各類人員創業特點、需求,結合縣域經濟特色,編制實施專項創業培訓計劃,開發適合當地產業發展和創業項目實際的培訓項目,使每一個愿意參加創業培訓的創業人員都能參加創業培訓,學到一定的創業能力。
(三) 加大貸款扶持力度。20xx年起,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貸免扶補”和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統一為10萬元,對符合條件返鄉的創業人員發放“貸免扶補”、創業擔保貸款,并按照規定由財政給予貼息。
小學輔導班實施細則 篇3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的驗收養護室應符合哪些條件?
答:《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應在倉庫設置驗收養護室,其面積大型企業不小于50平方米;中型企業不小于40平方米;小型企業不小于20平方米。驗收養護室應有必要的防潮、防塵設備。如所在倉庫未設置藥品檢驗室或不能與檢驗室共用儀器設備的,應配置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檢測儀、標準比色液等;企業經營中藥材、中藥飲片的,還應配置水分測定儀、紫外熒光燈、解剖鏡或顯微鏡。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的中藥飲片分裝設施應符合哪些要求?
答:《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分裝中藥飲片應有固定的分裝室,其環境應整潔,墻壁、頂棚無脫落物。
問:《細則》對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配送設施有何規定?
答:《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設置單獨的、便于配貨活動展開的配貨場所。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的進貨質量管理程序是什么?
答:《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購進藥品應按照可以保證藥品質量的進貨質量管理程序進行。此程序應包括以下環節:
(一) 確定供貨企業的法定資格及質量信譽。
(二) 審核所購入藥品的合法性和質量可靠性。
(三) 對與本企業進行業務聯系的供貨單位銷售人員,進行合法資格的驗證。
(四) 對首營品種,填寫"首次經營藥品審批表",并經企業質量管理機構和企業主管領導的審核批準。
(五) 簽訂有明確質量條款的購貨合同。
(六) 購貨合同中質量條款的執行。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在購銷合同中應明確哪些質量條款?
答:《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購貨合同中應明確質量條款。
(一) 工商間購銷合同中應明確:
1. 藥品質量符合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
2. 藥品附產品合格證;
3. 藥品包裝符合有關規定和貨物運輸要求。
(二) 商商間購銷合同中應明確:
1. 藥品質量符合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
2. 藥品附產品合格證;
3. 購入進口藥品,供應方應提供符合規定的證書和文件;
4. 藥品包裝符合有關規定和貨物運輸要求。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對"購進記錄"應如何管理?
答:《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購進藥品,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完整的購進記錄。
記錄應注明藥品的品名、劑型、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等項內容。購進記錄應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對銷后退回的藥品、特殊管理的藥品及首營品種,應如何進行質量驗收?
答:《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對銷后退回的藥品,驗收人員按進貨驗收的規定驗收,必要時應抽樣送檢驗部門檢驗。
《細則》第三十二條規定:對特殊管理的藥品,應實行雙人驗收制度。
《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首營品種應進行內在質量檢驗。某些項目如無檢驗能力,應向生產企業索要該批號藥品的質量檢驗報告書,或送縣以上藥品檢驗所檢驗。
問:《細則》對藥品檢驗的批數、原始記錄、儀器設置的管理,作出了哪些具體規定?
答:《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藥品抽樣檢驗(包括自檢和送檢)的批數,大中型企業不應少于進貨總批次數的1.5%,小型企業不應少于進貨總批次數的1%。
《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藥品檢驗部門或質量管理機構負責藥品質量標準的收集。
《細則》第三十六條規定:藥品檢驗應有完整的原始記錄,并做到數據準確、內容真實、字跡清楚、格式及用語規范,記錄保存5年。
《細則》第三十七條規定:用于藥品驗收、檢驗、養護的儀器、計量器具及滴定液等,應有使用和定期檢定的記錄。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在對藥品進行質量驗收時,應主要對哪些內容進行檢查?
答:《細則》第二十九條指出,藥品質量驗收,包括藥品外觀的性狀檢查和藥品內外包裝及標識的檢查。包裝、標識主要檢查以下內容:
(一) 每件包裝中,應有產品合格證。
(二) 藥品包裝的標簽和所附說明書上,有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有藥品的品名、規格、批準文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標簽或說明書上還應有藥品的成分、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以及貯藏條件等。
(三) 特殊管理藥品、外用藥品包裝的標簽或說明書上有規定的標識和警示說明。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按分類管理要求,標簽、說明書上有相應的警示語或忠告語;非處方藥的包裝有國家規定的專有標識。
(四) 進口藥品,其包裝的標簽應以中文注明藥品的名稱、主要成分以及注冊證號,并有中文說明書。
進口藥品應有符合規定的《進口藥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進口預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應有《生物制品進口批件》復印件;進口藥材應有《進口藥材批件》復印件。以上批準文件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檢驗機構或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
(五) 中藥材和中藥飲片應有包裝,并附有質量合格的標志。每件包裝上,中藥材標明品名、產地、供貨單位;中藥飲片標明品名、生產企業、生產日期等。實施文號管理的中藥材和中藥飲片,在包裝上還應標明批準文號。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的藥品驗收記錄應包括哪些內容?
答:《細則》第三十條規定:藥品驗收應做好記錄。驗收記錄記載供貨單位、數量、到貨日期、品名、劑型、規格、批準文號、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