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通用28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1
為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有序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年年初公司與各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制定考核細則和考核表,實行量化考核。
二、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層層分解考核目標,制定具體方案和措施,形成安全生產工作上下聯動,層層落實,齊抓共管的局面。
四、凡發生較大安全責任事故、各類事故突破全年控制指標的單位,在公司安全目標考核時按規定扣分,不得評為本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單位資格。
五、公司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獎勵制度,對目標任務完成得好的部門和責任人予以表彰獎勵;對目標任務完成得差的'部門和責任人,要通過責令整改、通報批評、責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其全面整改.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2
(一)目的:為加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充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生產經營的安全管理。
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安全生產組織機構
1、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由生產副總經理任副主任委員。
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組成。
3、公司安全工程師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及車間設立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
4、綜合辦公室為管理安全生產的職能部門。
(二)安全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職責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3)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制訂、修改、審批安全生產和勞動條件改善規劃,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支持安全部門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有突出貢獻者給予獎勵,對失職者或事故責任者給予懲罰。
(5)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合理使用安全費用。
(6)參加或組織重大傷亡事故及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二、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產狀況,及時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認真組織好各類安全大檢查及專業性的安全檢查,確保安全生產,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采取措施及時進行整改。
(4)參加重大傷亡事故及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三、綜合辦公室安全職責
(1)綜合辦公室作為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勞動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委員對公司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責令責任部門及時整改,并跟蹤驗證。
(2)負責公司新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文書檔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負責工傷員工的社保索賠支付事宜。
(5)負責所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及所轄車輛的年審工作管理。
(6)負責公司安全消防設施的管理。
四、安全生產管理員安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相關制度和法規,及時向車間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應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提交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議。
(2)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總結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對新工人和換崗工人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3)經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有險情有權暫停作業,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解決。
(4)參加新添或自制機械設備的驗收工作,不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不準使用。
(5)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檢查,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計劃,并督促實施。
五、設備部安全職責
(1)組織下屬員工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安全生產。
(2)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
(3)負責編制、審查本部門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
(4)協助綜合辦公室對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領取、使用、管理,防止火災發生。
(6)負責新投產的設備包括自制設備,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7)負責本部門特種設備等操作人員的培訓。
(8)對本部門發生的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建議和整改措施。
(9)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本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10)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11)負責全廠的電氣、機械、起重、鍋爐、壓力容器、環境保護等設備的安全管理,保證安全附件齊全、靈敏,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定期進行檢查和檢驗,使全部設備保持良好狀態。
六、生產車間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負直接責任。
(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把安全工作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具體化、標準化。
(3)負責組織本車間的員工安全教育,對新員工、調崗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并做好相關原始記錄。
(4)堅持安全值班制,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及時組織整改。對本車間無法整改的應及時報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5)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負責組織實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6)發生工傷事故時,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上報并負責查找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事故的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七、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對所轄范圍內的員工安全教育負責。
(2)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帶領全班做到把安全放在首位,決不做任何違章的事。
(3)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領導班組安全開展工作。
(4)堅持開展日常性安全檢查,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檢查,班后有總結。發現隱患,必須及時處理或上報車間領導解決。
(5)開展日常性安全教育,組織班組員工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教育職工遵章守紀。
(6)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并立即報告上級和保護現場,配合上級做好事故檢查分析,不隱瞞、不掩蓋,如實報告事實真相。
八、一線員工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做好各項紀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九、技術部安全職責
(1)負責公司產品質量改進、新產品開發的設計和實施中的安全和環境因素管理。
(2)負責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中的安全生產管理。
(3)負責下屬員工的安全生產管理。
(4)協助綜合辦公室對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強易燃物品、危險化學品的領放和使用管理,防止火災發生。
(6)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7)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
十、倉庫安全職責
(1)負責制訂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倉儲物品和危險品的安全管理。
(2)負責倉庫物品的整齊堆放,保持安全通道暢通。
(3)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并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加強培訓。
(4)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發放、保存管理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5)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6)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并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加強培訓。
十一、財務部安全職責
(1)按規定標準支付防護用品、保健食品、防暑用品等費用。
(2)按時支付員工勞動保險費用。
(3)按照國家規定負責員工安全教育費的支付。
(4)負責下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十二、銷售部安全職責
負責下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一)考核辦法
1、本公司各級領導和員工如不履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定,不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致造成安全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并處以50—1000元的罰款,直至開除,觸犯法律的將送司法機關處理。
2、當月發生一般及以下安全事故者,扣除責任人和部門主管績效成績10分/人次,發生一般以上事故者,責任人和部門主管當月績效考核成績取消并取消當年度晉級資格。
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為了加強部門之間安全工作的溝通,及時了解公司的安全狀態,推進安全管理,特對安全生產會議要求如下:
(一)職責
1、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召開本公司的安全會議。
2、各車間、部門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3、安委會負責召開每季度末安全會議及年度總結、表彰大會。
(二)安全會議組織
1、安全生產會議是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主要形式。因此,為了保障生產信息流的暢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及時召開,并形成會議記錄,需要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司領導傳遞,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各車間根據具體情況每周召開一次,并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3、公司安全生產例會由綜合辦公室組織召開,地點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具體時間在召開會議前臨時通知。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公司總經理、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各車間部門等有關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并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
4、各車間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地點和人員由各車間自定。
5、公司安全生產會議采用到會人員簽名制,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6、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參加人員應是本車間、本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或主管生產的領導,必須熟悉本車間、本部門的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他人替代參加會議。
7、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原則上為當月十五日,若節假日順延一天,具體時間以綜合辦公室通知或電話通知為準。
8、各車間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可參照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進行。
9、當公司發生重大事故或突發性事故時必須及時召開會議。
(三)會議內容
1、總結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產形勢,各部門提出已經發現或隱藏的安全隱患,并針對隱患做出具體的安排和部署。
2、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和指示。
3、研究和決定對各項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以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吸取教訓,制定防范措施。
4、研究決定對各項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進部門和先進個人的表彰。
5、公司安全會議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安全員做好記錄。安全會議之后,安全員將會議精神和會議紀要下發和張貼,并跟蹤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6、部門每周進行的生產例會,由各車間主任做好會議記錄并保存。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3
為確保安全生產的順當進行,強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運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部在建工程均按工程造價的0.5%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
二、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必需施行專款專用;
三、在建工程如需安措經費的'投入和勞保用品的發放,必需向分管領導申請,分管領導批準后,安全主管部門核實發放;
四、安全主管部門在選購勞保用品時,必需確認勞保用品的質量;
五、定期向公司安委會匯報安措經費的提取和運用情況;
六、嚴禁不按計劃支出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勞保用品的發放。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4
為加強燃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本公司內燃氣的使用、設施愛護和燃氣器具的銷售、安裝與修理,以及相關的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一章
使用管理
第一條管道燃氣用戶需擴大用氣范圍、轉變燃氣用途或者安裝、改裝、拆除固定的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的,應當到燃氣經營企業辦理相關手續。
其次條單位燃氣用戶應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其操作維護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燃氣安全學問,把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條燃氣用戶應當協作燃氣經營企業入戶進行燃氣安全檢查,遵守安全用氣規章,并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盜用燃氣、損壞燃氣設施;
(二)用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
(三)從事危害室內燃氣設施安全的裝飾、裝修活動;
(四)安裝、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氣器具;
(五)使用超期限未檢驗、檢驗不合格或者報廢的鋼瓶;
(六)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裝置和燃氣設施;
(七)加熱、摔、砸燃氣鋼瓶或者在使用時倒臥燃氣鋼瓶;
(八)傾倒燃氣鋼瓶殘液;
(九)擅自改換燃氣鋼瓶檢驗標志和漆色;
(十)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使用瓶裝燃氣;
(十一)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其次章
設施與器具管理
第三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燃氣設施的.所在地、敷設有燃氣管道的道路交叉口及重要燃氣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在生產經營場所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損壞、掩蓋、移動、涂改安全警示標志。
第五條在燃氣設施的安全愛護范圍內,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建筑建筑物、構筑物;
(二)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三)未經批準開挖溝渠、挖坑取土;
(四)未經批準打樁或者頂進作業;
(五)未經批準動用明火作業;
(六)其他損壞燃氣設施或者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行為。
第六條燃氣器具應當由具備法定資格的檢測機構抽樣進行氣源適配性檢測。
第七條使用單位應當根據規定對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進行定期檢驗、檢修和更新。
第八條報廢的燃氣鋼瓶應當進行破壞性處理,并不得翻新使用。
第九條燃氣器具的安裝修理應當符合國家和省頒布的技術規范和標準。
第三章
監督檢查與事故處理
第十條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燃氣的工程建設、經營、使用、設施愛護、器具安裝修理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發覺安全隱患的,應當準時通知有關單位和個人限期消退。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在實施批準或者核準時,程序必需公開,并依法接受監督。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覺燃氣事故隱患時,應當馬上向燃氣經營企業、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公安消防等部門報告。
燃氣經營企業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馬上組織搶險搶修,并同時報告當地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等部門應當建立燃氣安全預警聯動機制,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馬上處理。
第十二條搶險搶修人員在處理燃氣事故緊急狀況時,對影響搶險搶修的其他設施,可以實行必要的應急措施,并妥當處理善后事宜。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新建、改建、擴建燃氣工程項目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賜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章
附則
第十四條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燃氣,是指人工煤氣、自然氣、液化石油氣等氣體燃料的總稱。
(二)燃氣工程,是指燃氣設施和燃氣供應站點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
(三)燃氣設施,是指氣源生產廠家以外的儲氣廠、門站、氣化站、混氣站、儲配站、調壓站、各種燃氣管網及其附屬設施的總稱。
(四)燃氣器具,是指使用燃氣的爐灶、熱水器、沸水器、取暖器、空調器和燃氣計量器等器具。
(五)燃氣供應站點,是指為用戶供氣的瓶組氣化站、瓶裝供應站、燃氣車輛加氣站等。
第十五條本條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5
各部室、經營服務公司: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重大事故,避免和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古鎮開發有限責任公司20xx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公司生命財產安全,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有限責任公司各部室及下屬公司。
三、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綜合辦公室對公司各部室及下屬公司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目標管理、考核,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的分解和目標制定中的審核、實施中的監控、年終考評等具體工作。
四、目標
1、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死亡責任事故。
2、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重傷責任事故。
3、確保全年不發生一次經濟損失超過20__元的責任事故。
4、爭創市、區安全生產先進單位。
5、完成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達標任務,并獲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授發的“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牌匾。
(一)辦公室目標:
1、確保全年不發生傷亡事故。
2、確保全年不發生重大責任事故。
3、確保全年不發生一次性經濟損失20__元的責任事故。
4、嚴格文件管理,對重要文件進行歸檔保存 。
5、對機密文件“專人專柜”負責,以免發生泄密。
6、對下發到部室、經營公司的文件要進行簽字領取制度。
7、負責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計劃、采購、發放、報銷等工作。
8、負責職工有薪假登記和待遇的管理以及請假等手續的辦理和登記保存工作。
9、 建立消防安全培訓、消防應急制度。
10、建立消防安全培訓、消防應急制度。
11、安全用電,辦公區域要做到“人走電斷”。
責任人:
(二)財務部目標:
1、確保全年不發生傷亡事故。
2、確保全年不發生重大責任事故。
3、確保全年不發生一次性經濟損失20__元的責任事故。
4、做好現金、支票、發票的保管工作,要做到收有記錄,支取有簽字。
5、現金要日清月結,按日逐筆記錄現金日記帳,并按日核對庫存現金,做到記錄及時、準確、無誤。
6、支票的簽發要嚴格執行銀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簽逾期支票、空頭支票。對簽發的支票必須填寫用途、限額,除特殊情況需填寫收款人。應定期監督支票的收回情況。
7、 收付現金雙方必須當面點清,防止發生差錯。
8、對庫存現金要嚴格按限額留用,不得肆意超出限額。妥善保管現金、支票、發票,不得丟失。
9、辦理其它銀行業務要核對發票金額是否正確、準確,并經領導批準后簽發,不得隨意辦理匯款。
10、按期與銀行對帳,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隨時處理未達帳項。
11、杜絕白條抵庫,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12、建立消防安全培訓、消防應急制度。
13、安全用電,辦公區域要做到“人走電斷”。
責任人:
(三)生產經營部目標:
1、確保全年不發生傷亡事故。
2、確保全年不發生重大責任事故。
3、確保全年不發生一次性經濟損失20__元的責任事故。
4、負責建筑市場信息的發布和內部信息網絡的建立。
5、加強對招標工作的監督、管理,認真對標書的審核、登錄,搞好企業資格預審資料規范統一的設計與編制。
6、努力搞好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認真對合同的簽訂、評審、履行、結算、歸檔等環節的管理與監督。
7、對檔案室保存的檔案進行嚴格的審閱和查看制度。
8、搞好工程預算、結算以及施工方量的量取。
9、負責企業經營資料的管理、歸檔,認真搞好合同章的使用、審批、登記等工作。
10、負責企業生產系統專業人員的素質提高與培訓,認真搞好專業人員的再教育組織和崗位鑒定工作。
11、建立消防安全培訓、消防應急制度。
12、安全用電,辦公區域要做到“人走電斷”。
責任人:
(四)工程部目標:
1、確保全年不發生傷亡事故。
2、確保全年不發生重大責任事故。
3、確保全年不發生一次性經濟損失20__元的`責任事故。
4、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督促其安全施工。
5、對各種施工機具進行嚴格管理,確保其安全運行。
6、對施工圖紙進行分類整理并保存,以備日后查看。
7、組織項目施工中的圖紙會審,重要施工措施的確定,設計 變更的實施及有關現場工作量 的簽證 。
8、做好項目開發工程中的隱蔽工程驗收施工質量的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 組織項目分部工程及竣工驗收,聯系綜合驗收。
9、解決協調好施工現場各參建工種的深度交叉和矛盾。
10、建立消防安全培訓、消防應急制度。
11、安全用電,辦公區域要做到“人走電斷”。
責任人:
(五)銷售部目標:
1、確保全年不發生傷亡事故。
2、確保全年不發生重大責任事故。
3、確保全年不發生一次性經濟損失20__元的責任事故。
4、負責協調與廣告設計、推廣制作、發布公司的合作;維系與媒介的良好關系等。
5、負責營銷推廣所有合同和付款的手續;將所有合同和每次付款都進行分類登記,形成明細賬。
6、負責銷售合同的審核、蓋章;負責銷售房款的收銀結算、銀行進賬。
7、負責銷售房款的收銀結算、銀行進賬。
7、向公司財務部門提供銷售數據。
8、處理好與客戶的關系,并對客戶提出的問題進行詳細全面的講解。
9、負責發票的統計、清算及申領
10、建立消防安全培訓、消防應急制度。
11、安全用電,辦公區域要做到“人走電斷”。
責任人:
(六)經營公司目標:
1、確保全年不發生傷亡事故。
2、確保全年不發生重大責任事故。
3、確保全年不發生一次性經濟損失20__元的責任事故。
4、建立消防安全培訓、消防應急制度。
5、安全用電,辦公區域要做到“人走電斷”。
物業部
① 負責物業管理部全面工作,帶領部門全體人員履行物業管理部管理、指導、監督、協調、服務職能。
② 全面掌握公司管轄的各物業情況,搞好新接管物業的工作。
③ 對園區的商戶信息進行詳細登記,方便日后管理。
④ 對園區商戶的物業、水電費,督促其按時進行繳納,并登記造冊,上報公司財務室。
⑤ 跟業主簽訂安全責任書,細化責任制度,并做好備案。
⑥ 負責協助公司綜合辦公室做好物業管理人員招聘、考核、錄用及崗位調整等工作。
⑦ 負責本部門人員常規培訓和考核。
保安部
① 當值期間必須著裝整齊、儀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許抱胸插手。
② 嚴格遵守上下班時,做到無條件服從上級分配,聽從上級管理。
③ 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人員未全部接班時,當值人員均不準離崗)。熟練掌握保安部崗位工作特點、職責與要求。
④ 當值期間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護違法犯罪分子。
⑤ 處理問題時,力求做到容忍寬大,以理服人。
⑥ 當值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客人索要小費或禮物。 水電班
① 及時維護好全校的電路、水路、燈具、水暖用具,保障用電用水正常,檢查督促安全用電、節約用電制度的執行。
② 遵守電工操作安全制度,禁止違章作業,防止線路和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維護好供電、供水設備,保障正常供水供電。
③ 節約用料,不得大材小用,廢舊材料要回收,不許拿公家的材料送人情或占為私有。
④ 對園區的給排水、消防等管網要定期組織排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鍋爐房
① 負責鍋爐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及保養工作。
② 負責組織司爐工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制度。
③ 負責檢查鍋爐設備的運行情況,抽查鍋爐運行和巡回檢查
記錄。
④ 負責組織完成設備維修、檢修、保養工作。
⑤ 值班記錄要細致、明確,數據異常要及時上報。
自營項目
① 經營公司與各承包商、商戶簽訂安全責任書;安全責任書要細致明確。
② 客房、自行車行、諸葛連弩等自營項目要有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③ 公眾場合要有顯眼的安全警示標志。
責任人:
五、考核辦法
1、安全生產考核分為控制目標、工作目標兩類,基本分為100分。
2、控制目標(40分)。控制目標為年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控制指標。
3、工作目標(60分)工作目標為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和任務,包括法律法規對企業安全生產組織保障、基礎保障、管理保障和日常工作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政府主管部門、公司部署和交辦的有關工作任務和要求。
4、各部室、經營公司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為安全生產目標完成部門
5、各科室考核得分在98分以上(含98分)為安全生產目標完成優秀部門。
6、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部門為未完成安全生產目標部門。
六、管理計劃
1、公司各部室、經營服務公司負責人為本部室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
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每季度組織1次。新職工結合管理局崗前培訓進行防火常識等安全知識培訓學習。
3、安全生產檢查公司每月組織1次,各公司(部室)每周進行1次,公司每季度組織1次考核,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及時總結檢查情況,把握各公司(部室)安全生產動態,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4、安全生產例會每月召開1—2次,及時總結,找準差距,指出存在問題,落實解決辦法,表揚好的部室及介紹工作經驗,提高公司安全生產整體水平。(例會由各部室自行組織,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5、公司各部室、經營公司要建立健全各自安全生產工作臺賬,主要包括: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記錄本、安全生產綜合目標(結合本部室工作實際制定)、安全生產工作實施計劃、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自評報告以及各種監測檢查和相關記錄資料等材料。
6、公司結合各公司(部室)的實際工作性質及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進行檢查,并及時責令整改,對發生問題的要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對發生重大問題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7、公司年終結合總結大會,評比安全生產先進公司(部室)及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并予以表彰獎勵。
二0xx年三月十二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內所有從業人員。
第三條企業領導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領導機制和責任體系,明確安全生產的各個層次的責任及相應的權利。
第四條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安全生產的基礎。
第二章重要性
第五條安全生產責任制對于企業的發展和利益保障都非常重要。
第六條安全生產責任制可以:
加強對安全生產的專項有效管理明確職工的安全生產義務
落實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
對職工安全生產意識進行有效的'宣傳和培訓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三章職責分工
第七條本企業總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第八條安全生產部門責任為: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政策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和宣傳
統計、分析、研究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事故數據和安全問題負責組織執行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第九條各部門主管負責:
制定本職責內實施安全生產的方案組織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本部門內職工進行指導、督促和提醒
第四章管理流程
第十條安全生產工作涉及生產環節,要從生產計劃開始,明確安全要求,并逐步推行。
第十一條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人員,要保持安全技能的有效性,不斷提高自身安全生產水平。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一般定于每月一次。
第十三條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第一時間發現的負責立即通知企業領導和安全生產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處理和上報。
第五章處罰與獎勵
第十四條對于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導致嚴重的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將依法追究企業法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并予以行政處罰。
第十五條對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到位,有效避免或妥善處理事故的企業,在年度評優中給予表彰。
本制度由安全生產部門提出,總經理審批后施行,并在企業內部公示。本制度的修改,由安全生產部門提出,經總經理審批后施行,并在企業內部公示。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7
一、目的
為了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了各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建立了企業內部的運作規則,保障了企業的安全生產。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員工及訪客,包括辦公室、生產廠房、倉庫等所有場所和設施。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制定:公司領導層提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要求,成立工作小組進行制定。
2、起草:小組對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進行收集、整理并起草制度文本。
3、研討:制訂完成后,小組內部進行研討并邀請相關部門參加,對制度內容進行修改完善。
4、審批:最終版制度提交公司領導層審批,并進行公示。
5、執行:制定后文本分發到各部門,并與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四、制度名稱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五、制度內容
1、企業安全生產內容
(1)明確企業安全生產的目標,重點關注火災、事故等高風險工作環節。
(2)制定預防措施,明確員工應當遵循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3)建立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專人負責安全問題。(4)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加強員工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2、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主體
(1)企業領導對安全生產、環保等問題負有最終責任。(2)各部門負責人應當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并進行定期檢查和整改。
(3)員工應當嚴格遵守企業安全生產規定,對安全生產行為有責任主體。
3、企業安全生產執行程序
(1)企業應當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并落實值班制度。(2)對于特殊崗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3)必要時應當組織消防和安全排查,確保安全。 4、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1)對于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員工,將嚴格追究責任。
(2)若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將根據事故性質進行嚴肅處理。
六、責任追究
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機制,對于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根據規定進行相應的責任追究。對于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員工,將承擔相關責任,并予以處罰。
七、附則
1、企業應當將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做好宣傳普及工作,讓員工知曉并嚴格遵守規章制度。
2、企業應當與當地政府及有關監管機構保持聯系,及時了解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政策和要求。
3、為提高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力度,企業領導應當督促部門負責人全面貫徹執行。
4、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當定期檢查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完善。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8
一、總則
為提高全員安全素養,夯實安全基礎工作,教育職工把握必需要求的安全生產學問與技能,必需強化對全體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遵章作業,削減事故的發生,防止國家與集體的財產遭受損夫,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依據國家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教育組織機構
1、公司成立職工教育委員會,定期研討職工安全教育情況,審定職工教育培訓計劃中安全教育內容。
2、公司安全處負責日常工作,并將安全教育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組織實施。
3、本著'分級管理,對口負責,互相協作'的原則,各部門、基層單位負責對職工不間斷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安全教育形式
1、新工人入工地教育
但凡新招的職工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需經過公司三級教育前方可上崗。參觀、參與勞動人員必需由公司門進行特地教育后,指派專人帶著方可進入施工場所。
2、公司分期分批舉辦安全管理培訓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3、班組長教育
凡擔任班組長工作的人員必需接受安全生產學問教育。公司每年將舉辦若干期班組長安全培訓班,并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4、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凡從事電工、起重機械、金屬焊接(氣割)、卷揚起重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需經門按管理系統特地培訓考核。合格后發給操作證方可上崗,并定期參與復審。
5、復訓教育
對特種作業及特種裝備操作,危險作業的人員公司將每年進行一次考核。違章作業(指揮)人員必需由門舉辦違章學習班,進行學習,考試合格后,重新上崗。
6、變換工種教育和跨地區轉換場地教育
凡變換工種及調入人員中生產人員必需經門教育。考試合格前方可擔任所變換的工種作業。
7、全員教育
必需堅持每周一的安全活動日。利用派班會、班前班后會等多種形式,學習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及有關安全學問。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周措施,必需有本單位負責人親自主持,并建立原始學習記錄,公司將每年在安全生產周活動日子進行安全學問競賽。
8、復工教育
無論何種假期或原因脫崗一周以上,在重新上崗前必需由門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未經培訓者不準上崗。
四、安全教育內容
1、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內容
公司級教育:國家有關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本公司生產特點及留意事項;一般從事井下作業的安全學問及事故案例。
工程部級教育:本工程的施工特點和留意事項;崗位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規程;本單位的事項案例。
班組級教育: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職責;預防事故的措施;工器具,勞動愛護用品的正確運用和留意事項。
參觀、參與勞動人員的教育:所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留意事項。
2、中層施工管理負責人教育內容
國家和企業的安全生產政策、制度、法規及有關文件;安全管理方法;現代科學安全管理學問及應用;工傷事故及安全生產責任制。
3、班組長教育內容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上級文件及規章制度、規程;班組安全生產管理及安全職責;現代科學安全管理方法的理論與應用;工傷事故的處理與現場急救技術。
4、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內容
除進行一般安全學問教育外,按國家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標準》有關內容培訓。主要是本工種安全技術的理論學問和實際工作;工器具、裝備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護用品及裝置的運用與檢查方法;發現事故的.預防和消退措施;故障的排解技術和發惹事故后的搶救措施。
5、復訓教育內容
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采納新裝備;新技術、新工藝時的安全操作技術;事故案例部析和違章作業(指揮)的危害。
6、變換工種及轉地區教育內容
按變換工種后所擔任的工種安全技術學問和實際操作技能;本崗位留意事項和安全職責。跨地區人員要有接收單位進行新地區概況和安全留意事項教育。
7、全員教育內容
一般安全生產學問;傳達上級有關生產文件,簡報、通報。重溫安全工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特點和一周來的安全生產情況,發動職工,組織商量,找出薄弱環節,制訂措施;學習、傳授工傷急救技術;學習本地區和本公司有關重大事故的通報,從中受到教育吸取教訓。
8、復工教育內容
本工種安全工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本單位生產特點及安全留意事項;新裝備、新技術、新工藝、新環境的安全技術及要求。
五、安全教育時間
1、新工人進現場三級教育,結合本公司特點:
公司級三天
施工工程部級四天
班組級五天
2、中層施工管理人員和班組長教育按上級或有關要求而定。不得少于七天。中層施工管理人員每二年輪訓一次。
3、特種人員教育按國家《安全技術考核標準》或企業有關規定而定。
4、復訓,變換工種,復工教育不得少于一天。
5、全員教育每周專題學習(活動)不得少于二小時。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9
1、發生事故,應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分明,依法處理。
2、在施工現場內發生除輕傷事故外的傷亡事故,應立即按規定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機關、工會、行業主管部門,并在24小時內書面報告事故概況(含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類別、經過、傷亡情況、損失情況、初步原因分析)。并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立即采取緊急措施,保護好現場,組織搶救、施救。
3、發生輕傷事故,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4、發生一般傷亡事故和重特大傷亡事故,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配合上級安全監督部門、公安機關、監察機關、工會、行業主管部門等組織成的傷亡事故調查進行調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10
為了對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工業衛生狀況進行旨在按時發現和消退生產中的隱患和管理的缺陷而進行各種檢查和整改,到達完成安全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檢查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發動職工揭沖突查隱患,按時處理事故隱患。
2、對安全生產工作肯定要正確認識,認真履行安全職責,把安全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
3、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應按時組織力量進行整改,決不答應拖延推諉,要主動實行有效防范措施,訂出計劃,按時解決。
4、派班指令,交接班薄,周一安全學習隱患整改分析會要常抓不懈,堅持究竟。
5、肯定要嚴格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對新工人、特別工種工人教育培訓,安全措施計劃落實工作抓到位。對工傷事故肯定要認真調查,按時報告和嚴格處理事故責任人。
6、生產現場、工作場所、生產裝備以及相應的安全措施,肯定要符合勞動安全衛生要求。
7、現場指揮人員不得違章指揮,操不得違章作業,特種作業人員要持證上崗,違者根據情節賜予罰款。
8、在總經理領導下,由分管副總經理牽頭,率領安全處、工作人員施行安全、文明生產人檢查。各單位常常組織自查、查思想、查紀律、查隱患、查領導,各職能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11
第一條:為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加強各村和廣大群眾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有效防范重大事故,制止違反《安全生產法》的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當地政府或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第三條:各轄區群眾發現其所在轄區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英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第四條:事故隱患或者安去哪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范圍:
(一)工礦企業、危化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的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二)民用爆破物品、煙花爆竹、化學危險品運輸中的重大事故隱患;
(三)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漁業捕撈及鐵路等重大事故隱患;
(四)建筑工程項目及建設施工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五)消防及火災重大事故隱患;
(六)學校、醫院、旅游及公共娛樂場所重大事故隱患;
(七)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安全裝置的重大事故隱患;
(八)無證違法生產經營單位的重大事故隱患;
(九)各類未按規定上報、隱瞞不報的生產安全事故;
(十)其它構成重大傷亡或財產損失危險的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第五條: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立舉報制度,向社會公布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第六條:鎮安全生監督管理部門,街道有關安全生產的舉報后,應登記編號,核查處理;受理的舉報事項經核實后,形成書面材料。
第七條: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按照隸屬關系實行分級處理。
第八條: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對群眾舉報,經查實,未列入政府部門監控范圍的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由受理舉報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給予舉報人獎勵。舉報獎勵資金由縣財政預算或其他資金中落實。
第九條: 按照國家有關事故隱患或者安全正產違法行為嚴重程度確認標準,獎勵舉報人金額從1000~10000元不等,具體獎勵金額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鎮財政所確定。
第十條: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獎勵保密制度和有關部門建立保密制度和配備相關設備,為舉報人保密。
舉報電話: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12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做好事故的報告、統計、上報和調查處理工作,及時準確在掌握安全生產事故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報告。
發生輕傷、重傷、死亡和重大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由傷者本人或現場有關人員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和原因報告車間負責人,由車間負責人上報相關部門和企業負責人,由企業報上及時報上級安監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
2、事故的調查處理。
(1)事故發生后,要立即對傷者組織搶救。
(2)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對事故現場必須做好圍欄和標志,派專人看護,使被破壞的物件、碎片、殘留物、致傷人的位置等保持原樣,不準移動或沖刷清洗。
(3)事故發生后,重傷以下的事故由企業負責調查處理。死亡和重大事故由企業上報,由上級安監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處理。
(4)事故的調查處理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一是勘察事故現場。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時間、工作內容、作業程序、作業時的動作或位置、致傷物體,并拍攝事故現場。二是查清受害人和肇事人的有關情況。查清受害人和肇事人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工種、技術等級、從事本工種的時間、接受教育情況和發生事故原因,對證人的口述材料要認真考證其真實程度,并責成寫出書面材料。三是查清單位的規章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及措施的落實情況。
(5)、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找出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對事故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3、安全生產事故統計
(1)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的'月報表必須及時準確。
(2)由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向上級安監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報送每月的安全生產事故情況。
(3)安全生產事故的統計報表必須按照要求進行統計上報,不得隱瞞、虛報、遲報或拖延不報。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13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貢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
(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
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末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人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卜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兒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屯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此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14
目的
為了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的管理,確保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發布、使用、評審、修訂等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制定、發布、使用、評審、修訂等。
職責范圍
3.1 公司安委會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專業人員制訂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并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3.2安委會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3審批稿最終必須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才能發布實施。
3.4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發布后嚴格按照其中要求執行。
3.5安委會負責定期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工作。
評審與修訂
4.1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文件的評審
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1)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2)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3)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
(4)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時;
2.評審組織:
由安委會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實施評審。
3.評審內容
(1)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2)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3)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評審輸出
(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管理文件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4.2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文件的修訂
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2)修訂組織: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3)修訂依據:
(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2)安全生產制度評審結果。
(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修訂后的安全生產管理文件,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發布實施。
4.3管理文件中某制度的終止執行因特殊原因,對本標準化管理文件中的某制度需要終止執行時,必須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準后方可終止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15
1、認真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安全消防的'方針政策及我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及安全防火起保證監督作用,并負有領導責任。
3、負責組織檢查各項安全生產和消防計劃的檢查執行情況。
4、加強對黨員的安全教育,組織黨員開展“黨員身邊無事故”活動。
5、經常參加安全檢查,積極會同行政領導及時整改不安全因素。
6、在支部工作中將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做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評。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16
1、協助礦長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支持安監部門搞好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化及有關文件、主持制定《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并認真貫徹落實。
3、堅持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堅持做到“五同時”,合理布局生產系統。
4、負責搞好礦井質量標準化建設,并督促落實標準化工作。
5、負責指導和審查采掘《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并現場檢查落實情況。
6、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時排查安全隱患。
7、負責抓好“頂板、一通三防、機運”三個競賽工作,保證安全生產。
8、組織正規循環作業,實現均衡生產,安全生產。對采區布置、采掘接替,開采情況清楚。
9、礦井發生較大安全事故,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協助礦長指揮搶救工作。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17
一、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為及時解決生產經營活動中出現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部署和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公司主要負責人必須每月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行會議。安全生產會議的主要議題:
1、檢查上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
2、對員工提出的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進行評審。
3、根據需要,對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等進行修訂。
4、討論決定有關安全生產設施方面的技術改造、經費投入事項。
5、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作出處理決定。表彰獎勵安全生產中的先進典型人物和事例。
6、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辦法。
7、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業貫徹落實的措施。
二、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1、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為確保我礦資金投入滿足持續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需要,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①、公司主要負責人及其它投資人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責任人。
②、安全生產投入資金數額滿足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的條件要求,做到基建施工“三同時”。
③、安全生產投入資金年初納入預算,現金到位,做到專戶儲存,專人管理,一把手審批,專項使用,不得挪做它用。
④、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專項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項: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安全設備、設施和工藝的更新,以及技術檢測、檢驗、改造和維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整改安全事故隱患;安全生產獎勵和搶險救災;其它保障安全生產的事項。
2、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企業必須每年按照以下標準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不低于年銷售收入的1.5%。安全生產費用的開支范圍如下,嚴禁挪作他用:①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考核費用;②安全生產工作經費;③事故隱患整改和危險源監控費用;④勞動防護用品、安全設施、安全設備、救生器材購置費用和防暑降溫、防寒保暖費用;⑤安全生產檢測檢驗、評估評價、技術鑒定等中介服務費用;⑥安全生產保險費用;⑦安全生產獎勵費用;⑧其他依法應當支付的安全生產費用。
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企業要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和對事故的規避能力,杜絕“三違”行為。
1、新工人進廠“三級”教育
①、廠級教育內容: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一般安全知識,特殊設備、危險部位安全注意事項,廠安全生產概況,主要規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等。要建立廠級安全教育檔案。
②、車間級教育內容:車間領導負責講授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危險設施及地點安全注意事項、規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等。
③、班組級教育內容:班組長或安全員講課,本組生產特點、安全生產狀況,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危險品的保管、使用及操作示范、典型事故安全教育。
2、全員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生產知識、技術操作規程等。針對領導、管理人員和工人的不同要求,進行考試。
3、對電器、起重、受壓容器、焊接、空壓機、焊工、機動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工人,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訓練,并經上級勞動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才允許獨立操作。上述這些特殊工種的工人未經教育一律不準獨立操作。
4、調換工種的工人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一般在調換工種的部門內進行教育。
5、日常宣傳教育,利用黑板報、安全簡報、事故畫報、電影錄像、安全標語、安全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四、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1、公司總經理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副總經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2、公司安全員對公司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3、各部門經理對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4、生產主任對本車間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5、領班對本工段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6、根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對相關責任人處以罰款(100-1000元)或行政處分。公司行政處分的種類包括:警告、嚴重警告、撤消職務調離崗位、開除留用和除名
五、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維護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安全生產,確保各崗位職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崗位操作人員要知道本崗位的潛在危險和安全措施,具備辯識危險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2、崗位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操作。
3、崗位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政策法律,遵守勞動紀律和生產工藝紀律。
4、正確使用所分管的機器設備,保持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完好、可靠,清除作業環境中的危險因素。
5、開好班組“三會”,即班前布置會(布置任務時安全措施要具體)、班后總結會(總結當班安全生產情況)、安全活動會(要有內容、效果、有記錄)。
6、不違章指揮,且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生產的指令和意見。
7、如發生輕傷以上事故及重大事故,應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和安全部門,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如實說明事故有關情況。
8、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9、對違章違紀者要制止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10、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11、新工人、實習代培人員、換崗及復工人員要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12、作業現場要清潔,工具、物品、物料放置整齊有序;安全通道要暢通,安全防護、消防設備齊全有效;安全色標、安全標志齊全完好。
六、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的檢查內容:
1、查思想:查干部,全體員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是否正確,責任心是否強,對忽視安全生產工作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批評、抵制及處理。
2、查制度:查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實和執行情況,查是否有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情況,是否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4、查隱患:生產設備、儀器儀表和生產場所安全設施是否正常齊全;電器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氣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齊全、靈敏、可靠;廠房建筑有無不安全隱患。
5、查生產設備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查崗位和生產場所環境衛生,查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情況。
(二)安全生產的檢查形式:
1、廠級檢查:廠級檢查,由企業負責人和有關人員進行全廠性綜合檢查,一般結合節日或一月檢查一次,將查出的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以“三定”(即定項目、定時間、定責任人)原則處理。
2、員工自我檢查:由負責操作有關設備的員工每星期進行一次常規檢查,將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時報
告企業負責人。
3、季節性檢查:針對防暑降溫、防汛抗臺、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具體情況,發動員工,做好預防工作,并由企業負責人臨時組織季節性檢查。
4、專業性檢查:專業性檢查是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對口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認真聽取和及時整改。
(三)安全事故隱患的整改:
1、對在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安全生產大檢查、操作者和其他員工發現的事故隱患,有安全領導小組制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
2、《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包括事故隱患情況、發生地點、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及整改驗收情況等。 3.安全領導小組根據整改期限,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除責成有關人員繼續整改外,應對有關責任人加以處罰。
4、對在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并及時向有關人員反映的職工,視具體情況,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七、重大危險源監控和管理制度
為了對危險作業現場進行有效控制,防止發生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事故,特制定本規定。
1、危險現場的作業范圍:①、帶電作業:②、易中毒和會產生窒息作業:指進入鍋爐、壓力容器、管道、煙囪及其它密閉的設施、設備內和狹小、偏僻場所的作業;③、禁火區及禁火設施動火作業:指企業規定的禁火區、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氧氣、氫氣等管路和設備設施上的動火作業。
2、危險作業的要求:
①、有關人員在進行危險作業前,應制訂安全技術措施(含應急措施)、組織措施、安全措施落實后,方可進行危險作業;
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高度近視等相關職業禁忌病癥的`人員,不得從事相應的危險作業;
③、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措施要明確,作業前、作業中及作業后三個是企及正常、異常、緊急三種情況下的操作方法、措施,并使作業人員熟練掌握,并能認真落實執行;
④、危險作業必須有監護人員和必要的安全設施,監護人員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搶救知識,堅守崗位,認真負責;
⑤、危險作業的安全用具及作業工具必須配備齊全,完好有效,擺放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⑥、作業是思想要高度集中。作業完畢,要收拾好工具物件,清點人員、工具、設施、熄滅火種,清掃現場;
⑦、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要經常檢查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保證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
3、帶電作業要求:
①、作業時要穿戴好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作臺、絕緣工具并確保其絕緣性良好、有效,并不得與周圍其他物體接觸;
②、嚴格按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作業。
4、易中毒和會產生窒息作業的要求:
①、進入易中毒的設備設施、場所內作業時,進入前要進行空氣取樣分析,如超傳權標準,要進行置換處理,直至合格,并要保持通風良好;必要時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之間要約定好信號聯系方式,以便及時了解作業人員和工作情況,確保監護有效;
②、進入密閉的設備設施內,作業前要先對這些設備設施的情況進行了解,采取相應的措施,情況不明之前不得進入;
③、在上述場所進行作業的用電照明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5、禁火區及禁火設施動火作業要求:
①、在禁火區及禁火設施上動火,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②、在禁火設備、設施上動火,首先要切斷油、氣等可燃物的來源,關閉閥門,插入盲板與周圍的設備設施進行隔斷,然后進行清洗、置換,取樣分析合格后,才能動火;
③、對分析、化驗、置換合格后才能進行的動火作業,如中途間斷后又重新作業,要重新進行分析、化驗,合格后才能繼續作業;
④、對帶壓設備設施動火,首先要進行泄壓。
6、危險作業的審批手續:
①、凡屬從事危險作業范圍內工作的車間科室,必須填寫《危險作業申請表》一式二份,經企業主要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施工;
②、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及時對危險作點進行現場調查,施工中應派人或安排安全值班人員作重點檢查;
③、危險作業審批前,有關人員必須親臨現場通過必要的檢測分析,落實好相應的防護和救護措施后方可批準;
④、危險作業人員必須有一定實踐經驗和專業技術,身體狀態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殘人員參加;
⑤、危險作業現場必須有明顯標志,有專人監護;
⑥、出現緊急情況和事故狀態時,按有關搶險規程和應急預案處置。
八、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
員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預防性輔助用品。公司根據安全生產、防止工傷、職業病傷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員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1、發放勞動防護用品的范圍和原則:有強烈的輻射熱、燒灼危險的作業;有刺割或嚴重磨損而可能引起外傷的作業;接觸有毒、有放射性物質,對皮膚有感染的作業;接觸有腐蝕物質的作業;
2、勞保用品的采購應按質、按量、按時采購符合安全要求的各類勞動防護用品,對于在生產中必不可少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向定點經營單位采購。
3、防護用品的品種、規格和式樣,應當以符合工種安全要求為主,做到適用、美觀、大方。
4、禁止將勞動防護用品折合現金發給個人,發放的防護用品不準轉賣。
5、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和發放,涉及每個員工的切身利益,對不按規定發放或作業時不按規定穿用防護用品的要進行教育和處理,對由此而造成員工傷亡(中毒)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6、員工因缺勤(包括事假、病假、產假、工傷假等)或借外單位工作人員在三個月以上者,其防護用品順延使用期。
7、各崗位人員按規定穿戴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九、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
1、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保證設備的長周期,安全運轉。
2、企業應嚴格執行設備維護保養責任制,實行專機專責制或包機制,做到后臺設備有人負責。
3、操作人員應通過崗位訓練,對所使用的設備,做到“四懂”、“三會”,才能單獨操作設備。
4、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主要工作: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設備的啟動、運行與停機;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做好自查工作;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該注油部位,按規定注油,不能違漏;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設備整潔。
5、操作人員發現設備有不正常情況,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報告。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機,并及時上報。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機,未處理的缺陷需記在運行記錄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維修工(機、電、儀)對分工負責包干的設備,負有保證維修質量的責任,做到:定時定點檢查,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發現缺陷及時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予以消除;按質按量完成維修任務。
7、車間設備管理人員應對設備維護保養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設備檢修間隔期及設備檢查時發現和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做好設備的檢修。
9、需經有關專業職能單位定期檢測的設備、儀器儀表等,必須按規定送檢并作好記錄。
十、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為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對特種作業人員統一集中管理,配備專業性管理人員,直接高度管理,并由專職安全員監督檢查,強化管理。
2、特種作業人員要責任心強,熱愛本職工作,遵章守紀,服從指揮,按技術規范辦事。
3、每年年初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整頓,凡是年齡較大,或者不服從管理違章蠻干,專業技術較差的,或者造成事故未遂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時調整,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4、對所配備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并按期復查,參加再培訓。
5、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建立登記卡,實行一人一卡。
6、嚴禁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酒后作業。
7、特種作業人員要每月脫產學習半天,學習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事故案例剖析,總結經驗教訓,提高技術水平。
8、對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前要進行技術交底,無技術交底不得進行上崗作業,上崗后要嚴格實施安全措施。
9、要堅持上下崗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10、要嚴格執行驗收制度。通過驗收,確保合格后理驗收手續,并由驗收人員交付使用。
11、上崗后,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準閑談聊天,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12、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確保安全生產。
十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1、操作者在生產中發生事故,應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態的擴大,并保護好現場,立即向公司管理人員、值班人員或單位領導報告。
2、公司領導、值班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及時趕到事故現場進行處理,對發生或有可能發生危急情況的,迅速進入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程序。
3、對各類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并根據事故的性質和造成的損失危害程度,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4、任何操作者不準以任何理由,隱瞞事故,若隱瞞事故,一經發現,從重處罰。
5、對需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事故,按規定時效以單位名義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十二、應急救援工作制度
1、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及有關法規要求,切實做好公司預防和應對防火、防盜等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保障全體員工在經營活動過程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的降低因火災、盜竊等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公司的實際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2、公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遵循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充分做到“快速反應、科學應對、分級負責”。
3、公司主要負責人和企管部負責預案的修訂和監督指導工作。
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組織與職責
5、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急救援組織由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主管副經理負責具體應急救援組織協調、指揮、處理工作;企管部負責應急救援實施工作,包括發生突發事件的上報、聯系地區相關部門以及配合主管領導做好救援及善后工作;其它各部門應積極參與、配合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及相關工作。
6、公司所屬各分站及油庫應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由所在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領導具體的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及實施工作,包括發生突發事件的上報、聯系地區相關部門以及作好相應的救援及善后工作;隸屬各單位的其它人員應積極參與應急救援的實施工作。
7、公司指定兼職應急救援人員。包括:現場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設備管理人員、后勤管理人員以及救援所需的電氣作業、機械設備操作的專業人員。
8、救援人員應具備現場應急救援救護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現場應急救援組織需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消防設備和醫療藥品,并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和補充,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正常進行。
9、各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應建立健全的應急救援檔案。包括: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名單和聯系電話、上一級救援組織機構和社會救援機構的聯系方式、救援基本技能學習培訓、演練記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目錄及維修保養記錄、事故應急救援記錄等。
10、根據公司相關規定,設立值班制度,保證24小時有管理人員值班。值班人要熟知公司各管理人員電話以及本地區社會救援機構的聯系電話等。
11、管理人員熟悉突發事件現場處理程序,加強領導,統一認識,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全力做好應對突發事件工作。
12、加強突發事件報告制度,發現事故必須在30分鐘內按規定上報公司,決不允許遲報、瞞報和漏報。
13、一旦發生事故,當事人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組織救援,盡量控制事態發展。根據事態發展,由公司負責人通知企管部撥打110、119,向國家相關機構求救。
14、公司領導接到報案后應立即趕赴出事現場,指揮、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15、一旦發生事故要堅持個人服從集體,局部服從全局的原則,確保損失降到最低線。
16、公司及其所屬各分站在發生突發事件時應以本預案為基礎,隨機應變的處理好各種突發情況,盡量避免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
十三、事故調查處理制度、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1、公司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后,應認真接受并配合有關人員的事故調查,事故的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應積極配合有關專家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的經過、原因、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2、在上級有關部門事故調查期間,公司負責人和有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人員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3、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結束后,應認真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后的處理工作,有關資料應當歸檔保存。
十四、消防安全制度
為了加強消防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和職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特訂本制度。
1、在嚴禁火種區域設置“嚴禁火種入內”、“嚴禁吸煙”等明顯標志。并能杜絕點火源進入禁區。
2、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儲貯物資的性能。凡不同性能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物品必須嚴格分類、分庫存放。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混裝、混放。庫房內要保持道路暢通。
3、對易燃、易爆、劇毒危險品,應嚴格審查領料手續,健全領發登記,嚴格執行保管發放制度,嚴禁倉庫管理人員將劇毒危險物品私自轉讓和送人。
4、各車間、部門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都要制訂相應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在下班前要送專庫保管。
5、電熱烘烤設備(電爐、回火爐、取暖爐、烘箱)必須由專人負責,并與易燃、易爆物品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嚴禁在四周烘烤衣服等物品。
6、技術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在設計和審核新建、改建、擴建及革新挖潛工程項目中,應繪有消防安全設置,基建部門和施工人員應嚴格按照圖紙施工。
7、電焊工、電工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對易引起火災和爆炸故事的不安全因素,必須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后才能操作。
8、消防裝備器材是撲救火災的重要工具,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龍頭和設備附近禁止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布局合理。滅火器內藥劑應按有效期有專人調換,確保滅火使用。
9、堅持檢查巡邏制度。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必須有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對制度、工藝、設備、環境條件、防火防爆、消防措施、建筑防火、危險品存放與管理,靜電接地等各方面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逐級解決。
10、對消防工作作出顯著成績的集體或個人給予表揚獎勵;對于違反消防安全制度或拒絕執行消防安全制度的集體或個人,應根據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給予批評教育、扣發獎金、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五、安全生產臺帳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生產管理臺帳是促進企業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得以落實的重要措施,是企業檢查考核各項制度執行情況的主要依據。為使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1、管理臺帳的主要內容:企業基本情況(包括廠區平面圖);安全生產網絡或機構情況;安全重點部位一覽表;壓力容器、消防器材、危險物品、用電情況登記表;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安全生產會議記錄;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安全生產檢查和整改記錄;安全生產年終總結
2、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入帳的責任人及職責:負責企業安全生產檔案臺帳管理的責任人為企業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責任人的主要職責為:
①、臺帳記錄時限為企業每年度安全生產情況,檔案臺帳必須做到每年年底整理歸檔、次年建帳,臺帳不得跨年度連續使用。
②、安全生產基本情況的登記入帳必須及時真實、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3、安全生產檔案臺帳的管理與監督:為保證企業安全生產基本情況入帳的及時真實,安全生產檔案臺帳管理人員必須每季度向企業安全生產主要領導匯報建檔入帳情況并接受相關人員的抽查和督查,安全生產檔案臺帳管理人員的待遇與臺帳管理工作情況相掛鉤。
十六、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一)、獎勵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獎勵;
1、凡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果斷措施,避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設備事故;
2、在搶救事故中,使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免受重大損失的有功人員。
3、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中革新和發明、創造并獲得成效者。
獎勵辦法:由單位給予表彰、授予榮譽稱號或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額度由單位視具體情況確定。
(二)、處罰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與處罰:
①、連續發生事故或發生事故超過企業考核指標的部門。
②、發生重傷、急性中毒事故或重大傷亡事故的部門及責任人。
2、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①、不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法令、規程和規章制度,管理混亂,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忽視安全生產而發生傷亡事故者;
②、對事故隱瞞不報,不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而發生事故者;
③、指派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者;
④、違章指揮,強令員工冒險作業而發生工傷事故者;
⑤、對“安全整改通知單”執行不力,限期內不整改,而造成傷亡事故者;
3、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①、不遵守安全生產規程、規章制度等,違章作業,冒險蠻干,造成傷亡事故者;
②、發現緊急情況,不立即報告,又不積極采取措施而發生傷亡事故者;
③、不遵守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擅離職守或擅自啟動與已無關的機械、電器等設備者;
④、擅自拆除安全、防護、信號設施,而造成傷亡事故者;
⑤、不按規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而發生傷亡事故者;
⑥、非特殊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而造成傷亡事故者。
4、凡對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對有關人員重罰:
①、發生事故隱患不報或虛報,拖延不報者;
②、隱瞞事故真相,破壞事故現場或以各種借口干正常的事故調查者;
③、不認真總結事故教訓,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同類事故重復發生者;
④、不堅持原則,包庇事故責任者。
處罰辦法:發生重傷事故部門的主要領導和有關領導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發生死亡事故部門的主要領導和有關領導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和刑事處罰;根據事故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予責任者以罰款或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包括領導干部)。
5、經濟處罰金額由公司視具體情況確定。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18
1、目的
安全生產檔案是對企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實記載,反映企業貫徹國家法律法規、標準的具體體現,它的完整性、規范性、準確性同時也反映了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狀況,并對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形象奠定了強有力的基礎保障,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文件檔案的管理。
3、安全生產檔案的內容
安全生產檔案是指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形成,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像、聲像、電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
3.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安全規章制度和文件
3.1.1每年收集更新的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3.1.2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對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評估記錄;
3.1.3安全生產文件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公司發文或轉發上級單位文件由行政部負責管理存檔;
3.2安全責任書、工作計劃與總結、考核記錄
3.2.1每年一次的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
3.2.2各部門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及總結;
3.2.3根據安全責任書對責任人實施的安全責任考核結果;
3.3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3.3.1安全教育培訓包括“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專業安全培訓、日常安全教育等;
3.3.2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培訓照片,培訓課件,培訓記錄,三級安全教育試卷,三級教育記錄卡;
3.3.3換崗及復工教育資料;
3.3.4特種作業人員專門培訓和定期復審,持證上崗有關資料;
3.3.5每年至少一次對全員進行安全教育資料;
3.3.6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核資料;
3.4安全會議臺賬
3.4.1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記錄、紀要;
3.4.2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會議記錄、紀要;
3.4.3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臨時組織的各類會議,包括傳達貫徹上級文件,收聽收看電視電話會議等記錄、紀要;
3.4.4其他安全會議記錄;
3.5違章記錄及安全獎懲檔案
3.5.1應有日常檢查、專項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的檢查記錄;
3.5.2檢查中發現的違章行為、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違規現象應通過教育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及時予以糾正;
3.5.3公司獎懲制度、規定、公司及上級獎懲文件并建立安全獎懲臺帳;
3.5.4安全獎懲臺帳應至少保持3年以上;
3.6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及整改記錄
3.6.1專業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重大節假日安全檢查記錄及安全檢查表;
3.6.2專項安全檢查表、日常、綜合性安全檢查表;
3.6.3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建立隱患整改登記臺帳,包括隱患類別、內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門和負責人、整改進度、完成情況、驗收和反饋等;
3.6.4隱患下達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單,也可以是整改計劃或隱患整改報告等,但都必須對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證;
3.6.5記錄應至少保持3年以上;
3.7特種設備及危險設備檔案
3.7.1本廠的特種設備包括、電梯、壓力容器;危險設備是根據設備的危險性而確定的設備設施;
3.7.2特種設備制造單位、合格證書、使用說明書、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3.7.3設備檔案應包括特種設備及危險設備臺帳、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記錄、運行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3.7.4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及維護保養記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3.7.5特種設備檔案應長期保存;
3.8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檔案
3.8.1設備設施分布情況、設備設施現狀;
3.8.2驗收測試記錄及啟用日期;
3.8.3維修、監測和檢驗記錄;
3.8.4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檔案應長期保存;
3.9職業衛生檔案和有害作業點監測記錄(長期保存)
3.9.1職業衛生目標管理和責任制,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文件;
3.9.2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實施方案,包括個人防護用品發放使用記錄,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結果等,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記錄等;
3.9.3有害作業平面布置示意圖及接觸人員人數、名單。有害因素監測記錄資料,有害物超標的整改措施及實施后的情況記錄資料;
3.9.4職業病患者資料(診斷報告、治療及處理資料);
3.9.5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接觸職業危害人員登記表及體檢記錄(上崗前、在崗、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表)職業病人登記表,折頁病人診斷證明書等;
3.9.6其他職業健康管理工作記錄;
3.10電器設備檢測記錄
(1)絕緣檢測記錄;
(2)接地電阻檢測記錄;
(3)漏電保護器運行、檢測記錄;
3.11應急預案及演練記錄
(1)應急救援機構、應急物資裝備清單;
(2)應急預案及目錄清單,應急預案按評估報告;
(3)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4)其他與事故應急有關的記錄;
3.12傷亡事故檔案。保存單位:公司(安監部門)長期保存。
(1)傷亡事故登記表;
(2)事故調查報告書及批復(調查記錄、圖紙、照片、物證、人證等材料);
(3)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
(4)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病歷、檢驗報告等);
(5)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情況;
(6)事故審批結案文件;
(7)工傷事故月報、年報表、歷年來事故登記臺帳和事故統計分析圖表等資料;
4.安全生產檔案的管理
4.1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編制、審核和批準。
4.1.1安全相關管理體系文件由安委會組織編制、審核,職能部門負責編制、審核職責范圍內的文件。記錄表格的制定由職能部門同時進行,企業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4.1.2受控文件經審核并確定發放范圍后,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批準發布。
4.2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
4.2.1行政部負責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相關登記、發放工作,并填寫文件清單以便于核對文件版本和檢索。應確保文件使用的各場所都得到相關文件的最新版本。
4.2.2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范圍由安委會提出,企業主管領導或主要負責人批準后,由行政部發放。
4.2.3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發放、回收記錄。
4.2.4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等由職能部門負責收集、整理、識別、登記,填制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清單。
4.3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評審、修訂。
4.3.1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應每年由原組織編制單位組織評審,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的適用性、可操作性、合規性等進行評估。經評估需修訂的,或者由建議修訂的部門提出修訂意見和建議,由編制單位進行修訂、完善后按原審批程序進行發布。文件評審組織部門應保存文件評審和修訂的記錄。
4.3.2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版次號從1開始順序標注。當文件出現重大或多次修訂、機構發生重大調整等情況時,對體系文件作整體換版處置,并做出相應的換版標注。
4.3.3所有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修訂方式應在文件修訂記錄注明“修訂方式”和“負責修訂的人員”。
4.4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領用、借閱和復制。
4.4.1安全生產相關文件領用人應在發放記錄中簽字。因破損需重新領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門向文件發放部門提出申請后,以舊換新。若發生文件遺失,由遺失單位提出申請,經企業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補發。
4.4.2內外部人員借閱與安全管理體系有關的文件時,應填寫文件借閱記錄,由行政部負責人批準。
4.5安全生產相關記錄的格式設計和填寫。
4.5.1各部門專用的記錄格式,由各部門組織設計編制并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企業行政部備案。
4.5.2記錄表格樣式的設計應能充分反映規定的活動,滿足支持性文件的有關要求。一般應包括:名稱、編號、日期、項目、數據、描述必要的結果、填寫部門、填寫人員、說明等。
4.5.3安全生產相關記錄填寫要及時、準確、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得隨意涂改。不得用鉛筆和圓珠筆填寫;如因某種原因不能填寫的項目,將該項用斜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責任人簽名不允許空白。如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數據,應采用單杠劃去原數據,在其附近用黑色鋼筆或碳素筆填入更改后的數據,簽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蓋印章)、日期。
4.6安全生產相關文件保管、作廢與銷毀。
4.6.1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由編制部門或使用部門分類進行保管。需歸檔保存的安全生產相關文件,每年或項目完成時向檔案管理部門及時歸檔。
4.6.2受控的安全生產相關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廢時,由原發放部門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作廢,作廢的文件應及時從使用場所撤出,需保存的加蓋“作廢留存”印章,確保防止作廢文件的非預期使用。
4.6.3對要銷毀的作廢文件,由原發放部門填寫文件記錄銷毀清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方式有:粉碎、撕毀、燒毀、磁盤格式化,損壞光盤等。
4.7安全生產檔案的分類。
歸檔材料應是在生產過程中形成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種文件、規章制度、技術資料、原始記錄、圖片、圖紙等資料。
4.7.1安全生產檔案收集與移交的基本要求。(1)歸檔材料應確保完整、準確真實、系統規范,反映企業安全生產各項活動的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
(2)歸檔材料應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標準和要求,進行整理、編目造冊。
(3)具有重要保存價值的電子文件,應與內容相同的紙質文件同時歸檔。
4.7.2安全生產歸檔時間
各部門在安全生產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歸檔,也可按項目活動內容歸檔。
4.7.3安全生產檔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產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種。檔案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完安全生產檔案移交手續后方可離崗。
5.附則
5.1本制度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5.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5.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19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災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20
第一章:目的
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公司消防管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
第二章: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
成員:
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安全管理小組制定、修訂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切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2)監督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生產管理部安全辦)
安全辦主要成員
主任:
成員:
4、生產管理部安全辦職責
(1)制訂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對生產廠區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及隱患整改情況。
(3)對公司各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及培訓工作。
(4)公司員工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安全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高防止安全事故的措施,減少事故的發生。
(5)對公司安全的信息和基本情況上傳下達,配合上級監管部門(如安監局、消防大隊、氣象局)對我公司監督指導工作,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6)貫徹執行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的各項安全工作,確保生產安全。
(7)對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發、日常監督檢查各部門對消防器材的保養維護,使事故發生時能保證消防器材有效利用,減少事故發生。
第四章:安全規章制度
1、廠區消防車由設備部管理負責車輛日常保養維護保持性能良好,保證能起到消防滅火的作用,車輛日常時刻處于戰備狀態,遇突發事故能第一時間抵達事故現場。
2、對從事鍋爐、電氣、天車、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的員工,需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3、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4、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上級或安全辦,并迅速予以排除。
5、要求生產車間開班前、班后安全會,并做好會議記錄,各部門要不定期針對本部門內部進行安全自查,并做好隱患排查記錄,部門內部要不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6、嚴禁員工帶小孩進入生產車間或操作間,嚴禁酒后上崗,進入生產車間、工作區域嚴禁穿拖鞋、高跟鞋,嚴禁佩戴吊墜、掛墜等首飾,女員工禁止有披肩發的現象,留長發應將頭發扎好。
7、設備部機修機電人員在高壓、高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8、進入生產廠區嚴禁抽煙、攜帶火種,需動火作業的應到安全辦公室辦理動火證,經批準后方可動火作業。
10、廠區車輛限速20公里/小時,車間門口及轉彎處限速5公里/小時,生產車輛及外來車輛嚴禁超速行駛。
11、外來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或違反廠內有關規定的將予以處罰。
12、上班期間嚴禁生產車輛私自外出,如需外出時(如加油、接貨等)必須有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條,并列安全辦公室備案,其他車輛進入生產廠區必須持有保衛部配發的“車輛出入證”。
13、上班期間嚴禁員工私自外出,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外出時,須持臨時出入證方可外出,否則出現的安全事故按私人行為處理。
14、成裝車間、制曲車間配發的勞保用品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佩戴防護用品。
15、釀酒車間或其他部門人員登高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地面有監護人;釀酒車間人員需下入窖池作業(天熱缺氧情況下)應打開送風設施,并有監護人。
16、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應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做到文明出行,提高安全意識。
17、各部門對消防器材應做好維護工作,不得私自動用消防器材,不得以任何借口堵塞消防通道及應急通道。
第五章:重點部門的管理制度
A勾儲部:
1.勾儲車間負責人為車間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要嚴格遵守“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將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層層落實,實行值班長掛牌值班制,切實做到各負其責,確保庫房安全。
2.所有庫房管理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知識和自防自救常識培訓,對消防器材能懂會用,了解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熟知各種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對周圍環境做到心中有數,具有應對初期火災和疏散人員的本領。
3.嚴禁庫內吸煙和使用電熱設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4.庫內所配消防器材除特殊情況,嚴禁私自動用,嚴禁埋壓、遮擋、借用。
5.庫內所使用的一切照明燈具必須為防爆型。
6.嚴禁在庫內私自動火,若需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
7.庫內一切設備在工作狀態下必須有人監護,打酒、凈化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精心操作。
8.嚴格執行班前、班中、班后檢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并及時上報。
9.庫內及外圍要備足防火用沙,阻燒麻袋等防護用品,以備萬一。
10.發生火災險情應及時通知部門負責人及公司安全辦進行撲救。
B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各種機械的外漏危險部位,應有安全防護裝置。安全防護裝置應經常保持良好,不得隨意拆除或不用。
2.天車、鍋爐起重機不能超載吊運,按規定設定的各種安全裝置必須保持靈敏可靠,作業范圍必須做到視野清晰開闊,吊運物必須重心平穩,不準在空中游蕩停留,操作人員嚴禁離開工作崗位。
3.公司車輛及交通運輸工具要定期檢查維護,并做好記錄,車輛車燈、喇叭、制動等裝置應保持良好性能,預防事故發生。
4.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有可熔保險或自動斷電裝置,其金屬外殼必須根據技術條件采取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設備維護人員應巡回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消除。
5.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裝置必須經常保持齊全、靈敏、可靠。
6.鍋爐、壓力容器、天車和起重設備要嚴格操作規程,按照特種設備管理規定要求進行定期檢驗,操作人員要經過培訓,持證上崗,并定期檢查和復訓。C倉儲部:
1.所有庫房管理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知識和自防自救常識培訓,對消防器材能懂會用,對管轄范圍的庫存量、存放地點、火災危險性、周圍環境做到心中有數、具有應對初起火災的基本本領。庫房負責人要定期組織全體人員學習消防撲救常識。
2.嚴格交接班制度,堆放、碼垛貨物要確保消防通道暢通,嚴禁堵塞消防栓,要嚴格按照庫房安全管理規定進行工作。
3.庫房內嚴禁抽煙,嚴禁使用電熱設備,嚴禁私拉亂扯電線。
4.嚴禁在庫內私自動火,若需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批準后方可。
5.庫房管理人員要做到班前、班中、班后三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當時處理不了的要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及時上報,并交待接班者嚴加防范。
6.庫房內配滅火器材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他用,不得遮擋、埋壓,要注意保持清潔衛生。
第六章:監督檢查與自查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全領導辦公室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6次。各生產部門做好內部自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2次.各車間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每天不少于1次。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2、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部門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全辦統一備案并安排整改。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21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下屬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采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后,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并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對象:
6.1.1各類機械設備,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庫、倉庫等。
6.1.2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6.1.3強酸、強堿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6.1.4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如登高、高溫、熱蒸汽、超低溫物體等。
6.2重點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因素)和國家、行業有規定的防范對象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志、劃重點防護區或安全警戒區,并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6.2.2重點防護區、警戒區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或爆破作業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后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并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7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7.1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管理。
7.2班前班組長要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對他人人身安全的防護意識。
7.3各班組長根據員工身體狀況分配生產任務。特種作業人員生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4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章指揮命令。
7.5嚴禁不了解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員工和未持證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進入生產現場作業。
7.6進入現場作業必須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8安全責任目標管理
8.1生產單位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按責任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并于各部門及生產車間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8.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生產達到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9安全管理考核
9.1為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生產現場達到安全文明衛生標準,按安全管理目標對生產單位管理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績納入個人工作業績并與個人工資掛鉤。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2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來公司區域作業的相關方。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三條……負責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第四條相關部門負責依照本辦法貫徹落實。
第三章危險作業管理要求
第五條危險作業實行審批制度(審批表見附表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六條危險作業前相關部門必須在公司專業安全技術人員指導下對作業過程中的危險、危害因素進行預先危險性分析,對分析發現的問題列出清單,落實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形成危險作業方案。
第七條動火作業嚴格按公司《防火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執行。動火現場必須指定監護人員和現場負責人,明確動火前的準備工作,清除動火部位及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落實各項安全措施要求。
第八條登高作業
(一)登高作業分為三級:
1、30m以上高處作業為一級登高作業;
2、15m~30m的高處作業為二級登高作業;
3、15m(含15m)以下的高處作業為三級登高作業。
(二)登高作業方案的制定、審批:
1、一級登高作業由登高作業部門會同公司…………共同制定登高作業方案,……審批;
2、二級登高作業由登高作業人員與……共同制定登高作業方案,……審批;
3、三級登高作業由登高作業人員與……共同制定登高作業方案,部門主管領導審批。
(三)登高作業過程安全措施:
1、明確在高處作業人員應佩戴的勞動防護用品的要求,如登高作業人員必須穿好工作服,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帆布手套,穿軟底鞋進行操作;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等。
2、高處作業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應使用經檢驗合格的工具,嚴禁使用ⅰ類工具。使用ⅱ類工具時要事先檢查工具有無漏電現象、電源線有無破損等。
3、配備必要的安全用具:吊物繩、安全網、吊物網兜等。
4、高處作業嚴禁拋物,必須設置禁戒區域,嚴禁非作業人員進入。
5、風暴天氣或下雨天一般不得進行露天登高作業,更不得從事登高焊接作業,當必須進行搶修作業時,登高作業審批權限升高一級。
6、所用登高梯架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防滑措施齊全,使用梯架時必須指定人員扶持。
7、登高作業時上方不得同時進行吊裝作業。
8、對于特殊情況和條件的高處作業必須視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特殊安全措施。
第九條帶電作業管理。電氣設施檢修作業正常情況下必須停電進行,作業前必須落實有效的安全措施。
(一)電氣設施檢修作業過程安全措施一般有:
1、在相關電氣設施和線路的斷電開關或閘刀上加貼警示標志。如:“有人檢修,切勿合閘”;
2、現場安排人員監護和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
3、作業人員必須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登高進行檢修時,必須同時辦理登高作業審批手續。
5、檢修作業完成后,必須經現場檢修負責人同意方可送電,如果在配電房停電、送電,必需嚴格執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
(二)當必須進行帶電作業時,嚴格執行第五條和第六條的規定。
(三)帶電作業由……動力調度和專職安全管理員共同審批。
第十條有限空間作業(含高毒場所檢修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由負責作業的部門制定作業方案報……審批。
(一)有限空間作業過程安全措施一般有:
1、必須指定現場監護人,并明確監護人的安全職責和現場監護過程中的應急救援方法。
2、進入金屬管道、設備內進行用電作業(如:電焊、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金屬管道或設備必須進行有效的等電位聯結,并與保護零線進行可靠的連接,照明行燈必須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3、有限作業空間內有水時必須使用12v以下的照明行燈。
4、進入可能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有限空間進行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使用長管呼吸器,現場必須有人監護,監護人員必須攜帶有氧氣呼吸器;監護人員必須與作業人員經常保持聯系,一旦發生異常,立即采取搶救措施。
5、進入使用高毒的有限空間進行作業時,必須事先采取有效的處理,并穿戴相應防護用品方可作業。
第十一條 大型起重吊裝作業的審批。審批權限:
(一)部門內部日常吊裝作業,由部門制定吊裝方案,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批(部門相同吊裝作業可一次審批多次使用);
(二)兩個以上部門交叉作業,由組織吊裝的部門組織制定吊裝方案,……審批;
(三)當動用外單位人員進行吊裝作業時,由組織吊裝的部門制定吊裝方案,……審查,……審批。
第十二條破土作業由……審批。
第十三條破土作業前公司破土作業施工管理部門必須通知設備管理部門動力調度、管網、地下線路技術人員對作業現場進行分析,對分析發現的問題列出清單,落實有效的安全措施,形成破土作業方案,經審批后方可作業。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危險作業包括:動火作業、登高作業、帶電作業、大型吊裝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含高毒場所檢修作業)、破土作業等。
(二)登高作業:是指相對跌落高度大于等于2m的作業。
(三)有限空間作業:是指進入設備、管道、地下污水池等有限空間的作業。
(四)破土作業:是指在廠區內進行開挖,掘進,鉆孔,打樁,爆破等破土的作業活動。
(五)ⅰ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安裝的固定線路的保護(接地)導線連接起來,以這樣的方法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六)ⅱ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賴安裝條件的措施。
ⅱ類工具分:絕緣外殼ⅱ類工具,金屬外殼ⅱ類工具,在工具的明顯部位標有ⅱ類結構符號“回”。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下發布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2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機械設備和機械零部件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全國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屬地監管、分級負責的原則,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機械制造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管理責任。
第二章安全保障
第五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第六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種、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第七條機械制造企業的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不少于從業人員2‰且不少于3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備1名注冊安全工程師;超過7人的,應當有不少于15%比例的注冊安全工程師。
第八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并用于下列范圍: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三)安全評價、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評估和整改;
(四)職業危害防治、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監測和職業健康體檢;
(五)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測檢驗;
(六)應急救援器材、裝備的配備及應急救援演練;
(七)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物品或者活動。
第九條機械制造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了解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熟悉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對新從業人員進行公司(廠)、車間(職能部門)、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調整工作崗位、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工傷痊愈復工的從業人員進行轉崗和復工培訓;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應當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將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納入本單位年度計劃,保證所需資金,并建立檔案,記錄培訓考核情況。
第十一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衛生“三同時”的有關規定,保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第十二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對本單位存在的各類危險源進行辨識,實行分級管理。對于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和監控,并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職業危害的防治與職業健康監護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職業危害,保證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條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機械制造企業應定期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進行識別,為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從業人員需要時,企業應當如實、無償提供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機械制造企業與從業人員簽訂(或變更)勞動合同時,應將其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欺騙。
機械制造企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職業病人(含疑似職業病人)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第十四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排查出的隱患應當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對重大隱患整改效果要進行安全評價。
第十五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加強對施工、檢修等工程項目和生產經營項目、場所(以下簡稱工程項目)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不得將工程項目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工程項目承包協議應當明確規定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安全措施費用應當納入工程項目承包費用。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全面負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承包單位應當服從統一管理,并對工程項目的現場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工程項目不得違法轉包、分包。
第十六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從合法的勞務公司錄用勞務人員,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并按本規定第十條要求,對勞務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十七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與器材,定期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培訓、演練,并按照規定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備案。
第十八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建立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記錄、安全培訓記錄、事故記錄、從業人員健康監護記錄、危險源管理記錄、安全資金投入和使用記錄、安全管理臺賬、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賬、“三同時”審查和驗收資料、有關設計資料及圖紙、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等檔案管理制度,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報告、記錄等及時歸檔。
第十九條機械制造企業鑄造、焊接、熱處理、電鍍、涂裝、木工等作業,磨料磨具、電碳、電瓷、鉛蓄電池、含汞儀表、電磁線、絕緣材料、塑料品、電焊條的生產,電火花加工以及發動機試車等存在塵、毒危害的作業場所應有防塵防毒綜合措施。
第二十條機械制造企業各種機械傳動裝置,如傳動帶、明齒輪、聯軸器、皮帶輪、飛輪和轉軸的突出部分等,應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第二十一條機械制造企業存在高壓、高溫、高速、高電壓與深冷等的各類試驗臺站,必須配備信號、報警和安全防護裝置。
第二十二條機械制造企業使用液體或氣體燃料的爐窯或場所及其氧、乙炔、煤氣、燃油等管路,根據不同情況應設有減壓閥、安全閥、吹掃口、取樣口、報警顯示和自動切斷裝置,及防火、防爆、防毒設施。
第二十三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
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四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定期對安全設備設施和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校驗。對超過使用年限或不滿足使用要求的,及時予以報廢。
第二十五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產業政策有關要求,及時淘汰危及生產和人身安全的生產工藝和設備。對現有設備設施進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術性能。
第二十六條機械制造企業在實施檢維修作業前,應當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防范和應急措施,并組織落實。對危險性較大的檢維修作業,其安全技術和應急措施應當經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審查同意。
第二十七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建立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對在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等區域進行動火、檢維修、清污等作業以及其他危險性較大作業實行審批,并為作業現場和作業人員配備通風、除塵、照明、檢測檢驗、防火防爆、聲光報警等安全設備設施和自救器、防毒面具等個人防護裝備,并落實專人監護。
第二十八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按照規定申請備案。
第二十九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按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和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有關規定,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并在規定的時限內實現達標。
第三十條機械制造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并組織事故應急救援。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加強對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和本規定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三十二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的備案管理制度,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監督檢查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提高行政執法能力。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為進入機械制造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的人員,配備必需的個體防護用品和監測檢查儀器。
第三十四條監督檢查人員執行監督檢查任務時,必須出示有效的執法證件,并由2人以上共同進行;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依法記錄在案。對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應當為其保密。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本行政區域內機械制造企業應急預案的備案管理,并將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納入地方人民政府整體應急救援體系。
第四章罰則
第三十六條監督檢查人員在對機械制造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機械制造企業違反本規定,有關規定對其處罰有明確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24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環保設備、設備管理制度
生產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做好本部門的消防和安全工作,減少疾病和工傷事故,有責任使本部門人員充分理解環境、職業健康方針并使之貫徹執行。
2、結合本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制訂保證安全生產的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發生。
3、負責相應業務范圍內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門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傳遞和處理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合理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并及時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對所屬職工負責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崗的工人安全技術把關,未經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崗。
5、對特種設備、特殊工種、特殊作業場所嚴加管理,定崗定責,做好防范措施,以免發生重大事故。
6、對事故發生后,及時組織調查分析,上報,不得隱瞞,并做好處理工作。
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責。
2、并負責對新員工或換崗員工人及時進行安全教育。
3、對本班組使用的危險品,必須指定專人管理,嚴格控制,正確使用。
4、隨時檢查、督促本班組職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有危險的臨時任務,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專人進行監護。
生產工人安全職責
1、自覺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對他人違章作業有責任勸阻,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及時報告。
2、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好機械設備、安全附件等,不亂開亂動非本人操作的設備和電器裝置。
3、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教育活動,服從車間和班組領導的指揮
4、正確穿戴,愛護和合理使用勞保用品。
5、及時清除廢料,經常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齊,保持通道暢通。
6、班前后認真進行安全檢查
7、發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隱患時,必須及時性向領導匯報,并保護現場,積極參加并開好分析會。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設備驗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裝后的設備,經試機,基本符合設計要求,符合接地、排煙、除塵要求
2、設備使用:為了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由技術部門編制設備安全運行操作規程,操作員工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辦事,同時操作員工必須按設備要求管理好設備。
安全教育制度
1、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覺性。
2、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養成執行制度的自覺性。
3、新員工或換崗員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4、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產品投入生產前,由技術人員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學習。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25
1、企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必須進行“三同時”審查,不經過“三同時”審查的項目不準施工。
2、企業進行新、改、擴建設項目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并做出項目可研報告,由有資質的評價部門做出預評價報告,經市級以上安監部門組織專家組對預評價報告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后,由資質部門做出設計方案及安全專篇,并經市級以上安監部門審查合格,給予批復后,準許組織施工建設。
3、企業要聘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建設,有施工記錄,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部門進行施工監理。
4、建設工程竣工后,要由資質評價機構,進行驗收評價出具驗收評價報告,還要由市級以上安監部門組織有關專家組,進行竣工驗收,驗收評價合格后,準予試運行生產,生產正常后提供有關資料,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取得安全生產合格證后方可正常生產。
5、嚴格履行新、改、擴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手續,違反規定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2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職責,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實施監管監察,適用本規定。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按照職責對所轄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職責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職責主體。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職責制。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十三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職責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資料應當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條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車間、分廠、區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景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并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景進行評估;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景進行評估。
經治理后貼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申請報告應當包括治理方案的資料、項目和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等。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
第二十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開展監督檢查;應當加強對重點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的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指令書,并建立信息管理臺賬。必要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并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開展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職責者。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發現屬于其他有關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二十一條已經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單位,在其被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必要時,能夠提請原許可證頒發機關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二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納入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實相應職責。
第二十三條對掛牌督辦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收到生產經營單位恢復生產的申請報告后,應當在10日內進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進行核銷,同意恢復生產經營;審查不合格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予以關掉。
第二十四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每季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景和統計分析表逐級報至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備案。
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每半年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景和統計分析表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的;
(二)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五)未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擅自生產經營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
第二十七條承擔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的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評價證明,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單處或者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可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職責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職責。
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機構,撤銷其相應的資質。
第二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能夠根據本規定,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27
一、電工對所在崗位的平安負責任。
二、嚴格執行電工操作規程。
三、自覺遵守電工崗位責任制。
四、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及停送電操作規程。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按照停電、驗電、對地放電、掛接地線、停電裝置懸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告牌等步驟進行操作,確保施工平安。
五、必須熟悉業務范圍內的上下壓供電系統。做到"熟知本崗、牢記系統"。
六、加強以業務范圍內的上下壓供電系統的`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隊,努力將事故處理于萌芽狀態。
七、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機電事故,將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八、對供電系統的合理性提出合理化建議。
九、認真搞好機電質量標準化工作。
十、積極參加事故分析追查及平安活動,從中吸取經驗教訓。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常用 篇28
1、總則
1.1為加強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合理維護財產免遭不必要的損失,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工作全面順利地向前推進,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豬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豬場的安全生產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經理負責制,各級管理者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1.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員工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情節特嚴重者,觸犯國家刑法、法律、法規的,交國家執法機關論處。
1.4豬場安全生產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方面:指鍋爐、污水處理廠、配電間以及用電、使用電力設備機械、高空作業、施工等類安全生產、作業;另一方面:指食物安全、牲豬出口安全、行車安全、防疫安全、雷擊等類工作。
1.5安全生產實行一票否決制,在安全生產上:任何人提出異議,豬場領導、各部門主任、主管要引起相當重視,采取防范措施。
2、機構與職責
2.1豬場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安委會組長:分公司經理,副組長:豬場副經理或經理助理,成員:辦公室主任、生產技術部主任以及各部門主任、場長。其主要職責:全面負責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2.2各部門主任、主管負責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2.3安全生產責任人的劃分:第一責任人為:經理,主管經理;第二責任人為各部門主任、主管;第三責任人即直接責任人為當事人。第一責任人負有領導責任,第二責任人負有管理責任,當事人負有直接責任。根據事件的具體情況來劃分三級責任人的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2.4豬場各部門主任、主管職責
2.4.1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4.2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2.4.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殊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2.4.4各部門對于特殊工種、場所、物件要嚴于管理和制定特殊工種的安全制度,并有專人負責。如柴油、鍋爐、配電間、污水處理廠、手扶拖拉機等。
2.4.5各部門要經常督促、檢查本部門員工是否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2.5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貫徹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的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3、教育與培訓
3.1對新進員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二級教育(部門、操作崗位)才準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3.2安全生產教育內容分為:思想、法規、安全技術教育三種內容:
3.2.1 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政治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3.2.2法規教育,主要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已有明確規定的。
3.2.1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教育和專業安全技術訓練,其內容主要是豬場安全技術知識,特殊工種知識,消防、防疫、衛生知識。專業安全技術訓練,如鍋爐等受壓容器、電焊接、易燃易爆(如:沼氣)、化學藥品、有毒有害物品、車輛等特殊工種進行專門安全知識和技能訓練,且須具備國家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準其獨立操作,否則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分公司概不負責。
4、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4.1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4.2電氣設備應有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特別是移動式電氣設備,必須經常檢查,發現破裂,一定要請專業維修人員修護好才能使用。
4.3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4.4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4.5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5、易燃、易爆物品
5.1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5.2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6、鍋爐
6.1每天在使用鍋爐前,一定要檢查鍋爐的三大安全附件是否符合規程要求,靈敏可靠,司爐工人在值班時,必須履行其職責,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鍋爐。
6.2司爐是特種技術工種,司爐工人須經考試合格取得司爐操作證才準操作鍋爐。嚴禁將不符合司爐工人基本條件的人員調入鍋爐房從事司爐工作。
6.3司爐工使用鍋爐時,必須做好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證鍋爐本體和安全保護裝置等處于完好狀態。鍋爐設備運行中發現有嚴重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運行。
7、檢查和整改
7.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豬場安委會組織全分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部門每季至少自檢一次,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7.2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部門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會統一安排整改。
8、獎勵與處罰
8.1豬場的安全生產工作至少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安委會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部門和先進員工。
8.2安全生產先進部門的基本條件:
8.2.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安委會的有關制度,落實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8.2.2安全生產措施得力,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8.2.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不斷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員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8.2.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
8.3安全生產先進員工條件:
8.3.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
8.3.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8.3.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生產、違章指揮。
8.4對事故責任人視情況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到法律者交法政機關依法論處。
8.5對部門扣發業績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10%,對員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月業績工資總額,可并給予行政處分,甚至開除。
8.6發生事故的部門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8.6.1部門責任人必須到現場了解情況,防止事故擴大,并做好詳細記錄和簽名。
8.6.1立即向領導匯報,并遞交記錄和事故處理意見。
8.6.2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發生后,須在15天內完成事故調查分析報告交領導。
8.6.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8.6.5以事故有責任的人做出適當的處理。
8.6.6以事故通報或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全體員工。
8.7對機動車輛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嚴禁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辦公室批準交給其它人駕駛,每發現一次扣一個月業績工資。
8.8豬場領導,各部門主任、主管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8.8.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通知、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8.8.2對可能造成事故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8.8.3不接受安委會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取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公司利益,強令其它員工違章生產、作業的。
8.8.4對安全生產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8.8.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8.8.6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生產的。
9、各部門可根據本規定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10、本規定由豬場經理室負責解釋。
11、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