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產品采購合同(精選33篇)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_____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_____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_________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_____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_____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_____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_____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_____。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_____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_____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裝貨后的_____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_____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_____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_____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_____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_____。
32.2?_____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cietac)按其_____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_____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_____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_____費除_____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_____期間,除正在進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開發方)
甲方公司(甲方)為了降低、控制辦公采購成本,改變多年來隨機采購缺乏控制的模式,將采購交易行為規范化,特委托 (乙方)負責年度辦公產品采購及服務,并請該 對甲方公司的采購項目進行評估,對其辦公費用實施監督。為此雙方簽訂協議書,具體如下:
第一條 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1、甲方在內部確定辦公費用控制及辦公類產品采購服務的財務預訂機制。
a) 確定常規產品及服務的消耗定額。
b) 建立辦公費用支出檔案。
c) 建立采購計劃及預評估制度。
d) 及時填寫回饋產品質量及服務質量意見單。
2、乙方積極參與甲方采購評估,并協助甲方對辦公費用進行管理和控制。
a) 在收到甲方采購計劃申報表后,向甲方提供采購計劃評估表。
b) 協助甲方確定常規產品消耗定額。
c) 提供甲方歷次采購檔案。
d) 每月向甲方提供分產品、分服務的采購報表。
3、乙方提供如下產品和服務承諾。
a) 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該產品服務質量標準,達到甲方對產品服務質量的滿意預設。不出售偽劣商品,殘、次品。
b) 當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要求時,甲方無條件退貨、換貨。退貨、換貨時間不得超過兩天。
c) 乙方必須按定單要求準時將產品送至甲方地址,確保送貨及時。
d) 在甲方按正常計劃采購的前提下,乙方須滿足甲方應急采購要求,無論金額高低,數量大小,都須及時送達。
4、采購定單的.確定
a) 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求,并結合以往采購的內容,提供本次采購及服務定單。
b) 乙方收到定單后,進行集合評估,然后將評估結果及價格報表甲方,以讓甲方確認。
c) 甲方評估后的定單審核后,遞交本單位給予批準。
d) 甲方在網上及通過傳真對定單確認。
5、每次定單的價格確認。
e)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均執行經銷商代理價格,即享受本網最低價格。
f) 為了體現產品價格的相對穩定性,當一種產品的價格確定后,一般在計劃本年度內保持不變。若遇產品及服務成本上升或降低,乙方須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在雙方認可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g) 每類產品的第一次價格確認后,以乙方產品優惠價格為基礎,在雙方進一步協商的基礎上確認。
第二條 甲方信息資料的保密
1.甲方對履行采購協議過程中涉及乙方的商業文檔、數據材料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許可任何第三者閱讀、使用。
2.由甲方以任何形式給乙方的資料均為甲方的保密資料。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條款文件保密。
3.任一方如依政府法令規定須提供機密資料時,可按規定提供,但應盡快將此項事實通知對方。
第三條 合同的延續和終止
1.甲方須認真履行計劃采購制度,違反以下情況,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a) 甲方未履行采購計劃。
b) 甲方年采購額低于 元。月均采購低于 元。
c) 不執行集中采購制。
2.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要求認真履行服務職能,違反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a) 沒有履行采購評估承諾。
b) 價格不能滿足甲方要求。
c) 送貨及其它服務不能滿足甲方需要。
3.本協議書有效期為 年,協議到期后,若雙方再次合作,雙方需重新簽訂協議。
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內應盡的義務為止。
5.合同執行過程中,如一方需要改變或終止,必須在 日前提出征得對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書。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每次集中采購完成時,甲方對乙方的產品與服務驗收合格后,按月支付當月費用。
2.方式可以通過支票、信匯、電匯和現金結算。
3.在合同期間內,因變更或修改的產品價格或服務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3.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a) 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
b)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1、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即: 人民幣: 叁拾肆萬伍仟柒佰叁拾元整
2、付款時間與方式:
21甲方于收到產品
3、日內一次性付清貨款
3.1付款地點和賬戶: 交貨地點: 甲方指定地點。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1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3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
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違約責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由雙方認可的仲裁部門解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4
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X)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X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
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
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X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1
1.裝運條件 1
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X。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
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
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1
2.裝運通知 1
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
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
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寬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
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
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
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寬
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1
3.交貨和單據 1
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
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離岸價(b)、貨交承運人價(a)、到岸價(c)、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ce)來解釋。 1
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X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1
4.保險 1
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
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b)或貨交承人價(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
4.3 如果是出廠價(e)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1
5.運輸 1
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b)或貨交承運人價(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1
6.伴隨服務 1
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
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
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1
7.備件 1
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
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1
8.保證 1
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
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
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X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
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
8.3 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
8.4 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
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1
9.索賠 1
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
9.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2
1.價格 2
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2
2.變更指令 2
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
2.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2
3.合同修改 2
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2
4.轉讓 2
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2
5.分包 2
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
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2
6.賣方履約延誤 2
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
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
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
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2
7.誤期賠償費 2
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2
8.違約終止合同 2
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
8.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
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2
9.不可抗力 2
9.1 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
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3
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
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
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3
2.爭端的解決 3
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
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e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
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
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
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3
3.合同語言 3
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3
4.適用法律 3
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3
5.通知 3
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
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3
6.稅和關稅 3
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
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
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3
7.合同生效及其他 3
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
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返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5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6
買受人編號: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
│設備 │ │計量│ │數│ │要求│ │合同 │單價: │合同│
│
│(配件)│ │單位│ │量│ │交貨│ │價格 ├────┤交貨│
│
│名稱 │ │
│ │ │ │期 │ │(萬元)│總價: │期 │
│
├───┴─┴──┼─┴─┴─┴──┴─┴┬──┴────┴──┴──┤
│主輔機型號規格:│
買受人
│
出賣人
│
│
├─────┬─────┼─────┬───────┤
│
│訂貨單位 │
│供貨單位 │
│
│
├─────┼─────┼─────┼───────┤
│
│單項工程 │
│通訊地址 │
│
│
├─────┼─────┼─────┼───────┤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
│
├─────┼─────┼─────┼───────┤
│
│郵政編碼 │
│委托代理人│
│
│
├─────┼─────┼─────┼───────┤
│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
│
│
├─────┼─────┼─────┼───────┤
│
│電
話 │
│傳
真 │
│
│
├─────┼─────┼─────┼───────┤
│
│傳
真 │
│開戶銀行 │
│
│
├─────┼─────┼─────┼───────┤
│
│開戶銀行 │
│帳
號 │
│
│
├─────┼─────┼─────┼───────┤
│
│帳
號 │
│
│
│
├───┬──┬─┴┬──┬─┴┬────┼─────┴───────┤
│運輸 │
│驗收│
│結算│
│質量標準:
│
│方式 │
│方式│
│方式│
│質量保證期:
│
├───┼──┼──┼──┼──┼────┤防爆檢驗合格證號:
│
│交(提)│
│包裝│
│到站│整車: │驗收方法及期限:
│
│貨地點│
│方式│
│
│零擔: │運雜費用承擔:
│
├───┼──┴──┴──┴──┴────┤包裝費用承擔:
│
│違約 │
│
│
│責任 │
│
│
├───┼─┬──┬───────────┼─────────────┤
│選擇 │ │爭議│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鑒(公)證意見:
│
│供貨 │ │解決│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鑒(公)證機關(章)
│
│廠家 │ │方式│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經辦人:
│
│
│ │
│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
│
│
│ │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年 月 日│
│
│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
├───┼─┴──┴───────────┴─────────────┤
│其他約│
│
│定事項│
│
├───┴──┬───────────────────────────┤
│承包單位(章)│此合同一式 份,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鑒(公)證機關 份。│
└──────┴───────────────────────────┘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說明: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7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 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 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8
供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碼: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碼: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金額、交售時間: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用途:_________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_________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_________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_________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_________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_________
十、獎罰標準及兌現方式:超售_________元公斤,減售每公斤罰_________元
一、需方供應的與定購農副產品掛鉤的化肥、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供應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二、違約責任:_________
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
四、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供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需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9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型號、廠家、封裝、單價、總價等,是否原裝、是否無鉛如下所列:
是否原裝:__________ 是否進口:__________ 是否無鉛環保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款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運輸費:_____________由____方承擔
5、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貨品總價: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美元)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型號、品牌、封裝、批號、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使用的,按質論價。不能使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包退、包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價值的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按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乙方不能交貨,側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付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付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價值萬分之___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型號、品牌、封裝、批號、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_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_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需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_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需變更產品型號、品牌、封裝、批號、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著部分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有未盡事宜,得有甲、乙雙方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0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標的
產品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廠家 :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元 :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元 :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提)貨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含運費)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在需方未進行產品驗收和正式接受前,供方對產品的質量負責。
三、交貨地點 __________有限公司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供方負責產品運輸到需方所在地配貨站過程中的一切費用。建議以汽車運輸為主,以保證供貨及時。
五、合理損耗
產品的一切的合理損耗均含在確定的供貨價格中,需方不考慮為此增加的額外費用。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供方應對供應的產品包裝提供足夠的安全防護(包括防止碰撞、防潮等),并應保證需方接收前產品質量的良好,否則,產品的任何損壞(傷)都視為產品的質量問題。
七、驗收標準和異議
需方于收到產品后,于當日內完成產品其他驗收按具體技術要求。 其他驗收按具體技術要求。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及供應方法
其供應方法與主產品一同運輸到需方指定的施工現場安裝地。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后,需方預付20%的設備款(即人民幣_______元)做為預付款,需方在貨到工地安裝完成,并檢查合格后,兩日內支付設備款的70%和安裝費(即人民幣_______元),設備款的10%為保質金(即人民幣______元),12個月后付清,12個月內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解決。
十、違約責任
對于供方提供的產品未能按照計劃到貨,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視為違約,扣總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五為違約金。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彩以下第(3)種方式:
(1)由經濟合同仲裁;
(2)由人民法院判決;
(3)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須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由當地稅務局出具“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
供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需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 :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 :____________________
稅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稅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1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相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工程立項批準文號:資金來源:
2、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5、質保期:
6、合同價款
金額:(幣種,金額,單位)(小寫)
7、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成交通知書
(3)報價文件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其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
(10)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通用條款》中的定義相同。
9、承包人向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0、發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11.2合同訂立地點:;
11.3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發包人:(蓋章)承包人:(蓋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委托人:(簽字)授權委托人:(簽字)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2
甲方(買方):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計量單位、具體規格型號、數量。
略
1、貨物的質量標準,按照___(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執行。
2、貨物的包裝物的供應:包裝物隨貨出售,由乙方負責貨物包裝物供應。乙方應供給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交貨地點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物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采取防潮、防曬、防銹、防腐蝕、防震動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護貨物能夠經受多次搬運、裝卸及長途運輸。
二、交貨規定
1、交貨方法:由乙方送貨;
2、運輸方式:由乙方自行選擇運輸方式,運輸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貨物交付給甲方之前,貨物相關全部風險由乙方承擔。
3、交貨地點:
4、交貨日期: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___天內完成交貨,并附上雙方約定的、記錄貨物相關事項的資料。。
5、當乙方不能按時交付全部或部分的貨物,或者存在這種可能性時,乙方應及時將原因及預定交貨日期通知給甲方,并按照甲方的指示,迅速制定必要的對策。
三、驗收方法
1、所有貨物由乙方送到交貨地點且甲方確認收貨后___天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對貨物的包裝、外觀、數量、商標、型號、規格及性能等進行驗收,簽署檢驗報告。如乙方未按約定到甲方指定地點參加檢驗的,應視為乙方對甲方單方檢驗的結果予以確認。驗收標準執行合同規定的貨物質量標準。
如發現乙方所交的貨物有任何不貼合合同規定之處,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作為甲方向乙方提出維修或退換貨的依據。
檢驗報告僅證明乙方所供給的貨物截至出具檢驗報告之日時能夠按合同要求予以理解,但不能視為乙方對貨物存在的潛在缺陷所應付的職責的解除。此檢驗不作為對貨物內在質量認定的依據。
2、乙方所供給的貨物應充分滿足甲方使用的要求,確保供貨貨物的尺寸、規格、質量貼合合同規定,甲方發出的詢價函與乙方發出的報價書中規定的資料與合同具有同等的約束力。本合同內的貨物質量保證期為___月,自驗收經過之日起計算。質量保證期間如貨物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或退換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天內免費派人維修、退換貼合質量要求的貨物。
四、合同價格與支付方式
1、合同金額:本合同總價(已含稅)為¥___(大寫:___)。其中不含稅價___元,稅率___%,稅額___元。
總價指甲方的交貨價格,該價格應包含貨物價格、通關費、包裝費、物流費、裝卸費、保險費、在甲方指定場所的安裝調試費、必要的培訓費以及增值稅等一切費用。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下全部義務的情形下,除非另有書面約定,否則合同金額是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費用。
2、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后,甲方在乙方供給正規增值稅專用發票后___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___%。
3、質保金:本合同質保金為合同總價的___%,合同質量保證期結束后,甲方支付合同尾款。前提是,乙方應完成甲方在質量保證期屆滿前提出的索賠和賠償,維修和退換貨等義務,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質保金。
4、乙方的開戶銀行、帳戶名稱、銀行帳號以本合同供給的為準,如有變更,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十天之前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加蓋財務專用章。如未正確依照上述規定執行而影響相關款項的支付,則由此產生的職責由乙方自負。
五、權利侵害的防止
1、乙方保證,交付的商品不存在任何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政府指令或政策等或侵犯了第三者的合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的情景。
2、如存在上述情景,乙方必須事前通知甲方,并應負責解決由此而產生的侵權糾紛。
3、乙方違反本條第1款的保證,而與第三方產生糾紛時,應對由此而引起的糾紛承擔所有的法律職責,并承擔甲方所以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對該糾紛不承擔任何職責,損失及費用。
如果貨物或貨物的任何部分,因最終裁決構成侵權,其使用被限制,乙方應自擔費用并主動做出相應的安排:或為甲方獲取繼續使用受指控侵權的貨物或貨物的某一部分的權利,或用不會造成侵權的同等技術水平的貨物更換。同時,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總金額___%賠償甲方所以受到的損失,且不能免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六、不可抗力
1、甲乙任何一方因自然災害、戰爭、疾病或其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由(以下簡稱“不可抗力”),延遲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職責和義務的,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該當事人可免除承擔相應的違約職責。
2、由于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己方義務時,直至該當事人履行該義務止的期間,另一方可停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己方義務,而無需對該當事人承擔任何職責。
七、乙方職責
1、乙方逾期交貨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所以所受的損失費用。
2、乙方在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屆滿后___天內仍不能交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3、乙方所交貨物品種、規格、質量不貼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一樣意或不能利用的,由乙方負責按甲方要求包換、包修、包退,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貨物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能夠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貨物包裝不貼合合同規定時,乙方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貼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6、質量保證期內,乙方逾期維修或退換貨的,每延期一天,應按本合同總價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維修超過___天的,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維修,所以發生的費用直接從預留的質保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乙方逾期退換貨超過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甲方職責
1、甲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甲方應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如果逾期付款,應就逾期付款部分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送達
1、本合同項下任何一方向對方發出的通知、信件、數據電文等,應當發送至本合同下列約定的地址、聯系人和通信終端。一方當事人變更名稱、地址、聯系人或通信終端的,應當在變更后3日內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實際收到變更通知前的送達仍為有效送達,電子送達與書面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條第一款約定的地址、聯系人及電子通信終端亦為雙方工作聯系往來、法律文書及爭議解決時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人民法院的訴訟文書(含裁判文書)向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上述地址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當事人對電子通信終端的聯系送達適用于爭議解決時的送達。
3、合同送達條款與保密條款、爭議解決條款均為獨立條款,不受合同整體或其他條款的效力的影響。
十一、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條款履行完畢時終止。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鑒于甲方(買方)為_________需要同意購買,乙方(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
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規定要求為準繩。
2.由于包裝不當而引起的產品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產品銹蝕,乙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甲方查詢乙方應給予解決。
4.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實行送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2.保險:由_________負責投保,投保金額:_________投保險種:_________。
3.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
3.產品的交(提)貨期限: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五條 運輸
1.運輸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鐵路運輸;
(2)公路運輸;
(3)水路運輸。
2.運輸線路及費用負擔: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甲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乙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甲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乙方負擔。
3.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甲方如要求變更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貨物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對于副品、次品、以及低于標準的',本著合情合理、以質論價解決。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_________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產品驗收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標準:以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產品顏色有一定誤差,重量允許有_________%誤差,允許含水分為_________%。
3.驗收方法:采用抽樣檢驗,寫出抽驗記錄并由雙方檢驗人員簽字備案。
4.異議: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并在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八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應積極尋求貨源,并保證依時提供足夠的貨物提供給甲方。乙方不能及時按雙方確定的數額和時間供貨,應承擔逾期交貨部分或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的違約金。(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產品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5.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6.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九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自交貨之日起按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延期付款滯納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7.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貨,除應繼續履行合同外,應承擔拒絕接貨貨款部分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延遲接貨,應承擔延遲接貨貨款部分的_________%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一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八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為了落實學生營養膳食計劃,搭配學生的營養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定購水果名稱:蘋果。
單位:_______個。
單價:_______元。
數量:已接收數量最后核算。
第二條果品質量(按照國家規定的規格標準執行)。
第三條包裝要求和費用承擔:
1、包裝材料及規格:每箱96個,每個上都有保鮮網的紅富士蘋果。
2、每個水果凈重:_______兩。
3、包裝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6、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交貨時間:每周星期一。
地點:_______
第五條驗收方法:全面檢查并試食。
第六條運輸方法及運費承擔由甲方。
第七條結算方式與期限:一月一次。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品名、品級、數量交貨,應當返工,所造成損失由甲方自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逾期1天,應向乙方償付遲交部分總價值1%的違約金。
3、甲方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應當返工,所造成損失由甲方自負。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收貨,否則,應向甲方償付少收部分總價值5%的違約金。
2、乙方沒有按照國家規定的等級和價格標準,壓級壓價收購,除還足壓價部分貨款外,應向甲方償付壓價部分總價值5%的違約金。
3、乙方在甲方交貨后,應按時付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未付款部分總價值10%的違約金。
第十條甲乙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而確實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可免除全部或部分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規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5
甲方:乙方(全稱):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委托甲方制作服裝系列產品,具體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價格詳見附后清單。
二、產品質量標準、特殊工藝要求及費用負擔。
三、交貨時間及方法:甲方收到乙方預付款5個工作日內交貨,送達方式另行協商確定,交貨時由乙方確認,并在甲方的送貨單上簽字。
四、驗收標準及期限:乙方自收貨7日內按樣衣標準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此間提出,逾期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六、交(提)貨方式地點:
七、交付定金預付款數額及時間: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自收貨7日內以現金或轉帳的方式付清貨款。
九、服務:
1、產品交付使用一月內,如因甲方原因出現的產品質量問題,甲方負責調換、修改,費用由甲方負擔。
2、本次批量生產之后,如乙方提出增補制作要求,在布料規格質量及價格與本次產品相同的基礎上,甲方依樣衣標準制作,經雙方協商另簽訂合同。
十、違約責任:
1、甲方加工生產以乙方確認的樣衣為準,中途如因乙方原因提出更換布料及款式、色彩等,由此產生的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并相應延長交貨日期。乙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甲方可以不予制作并相應延長交貨期限,直至乙方交付預付款后,按合同相應要求開始制作;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貨款,乙方應按欠交貨款的5%/月利率向乙方交納違約金。
2、中途如因甲方原因提出的需要更換布料及款式、色彩等需征得乙方同意,否則由此產生的的責任及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需延長交貨日期,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由于不可抗力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可以免除違約責任。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交易完畢(含付清貨款)本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6
需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地履行。
品 名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單 價
金 額
備 注
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1.交貨期限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裝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副次品率及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數量超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違約罰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規定執行。
10.爭議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另附件________張,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日期:
需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
帳號: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拓展商貿模式,共同開發海外市場,甲乙雙方在優勢互補,互惠雙贏的基礎上達成如下采購協作服務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甲方權利:
1.貿易信息:(1)優先獲得高質量的意向貿易訂單信息(圖紙和樣品),并提供與訂單配套的專業的工程、外貿、后勤、倉儲等服務;(2)優先獲得貿易訂單報價,貿易撮合服務等權利。
2.項目管理:(1)獲得供應鏈訂單管理系統使用權限(密碼1套),以利于與乙方及時操作接收更多訂單信息(含圖紙);(2)定期獲得對企業在項目管理上的整改和培訓,促進與國外客戶的合作進程。
3.網絡推廣:(1)獲得乙方為甲方制作的中英文雙語形式的企業標準網站一個(含企業概況、產品圖片、生產能力、質量認證、新聞發布、信息反饋等標準格式頁面共8套),供海外買家及國內其它企業參考,以便于更好地推廣宣介甲方,從而為甲方帶來更多的訂單機會;(2)獲得在《_________網》,《_________網》等商務平臺首頁上推廣一年的服務;(3)獲得乙方為甲方在_________網站上開設電子郵箱1個。
4.市場服務:可以以優惠價格參加_________組織的各項活動,如國內外參展、國內外考察、培訓和管理講座等。
5.推薦服務:(1)甲方可獲得乙方在相關重要展覽會上的重點推薦(介紹甲方的優質產品、生產規模、生產能力、質量體系等,代為收集采購信息等);(2)優先獲得乙方在e-bi客戶中重點推薦,集中重點甲方企業的優質產品、生產規模、生產能力、質量體系等。
6.甲方如在第一年度獲得由乙方外商評審的優秀供應商榮譽稱號,則在第二次簽訂指定供應商合作協議時,其服務費可享受八折優惠。
甲方的義務:1.保密條款: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采購商務信息嚴格保密,包括市場、技術、加工工藝、設計等體現有形和無形價值的資料,形式包含書面合同、信函、傳真、電話記錄、電子郵件、圖片等;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出售,轉讓及其它形式的轉發;2.樣品:甲方按來樣樣品或圖紙的要求(oem/odm)提供樣品,或能反映生產企業加工能力和水平的類似樣品,并努力提供采購方的流程中使用的材料系統和技術。
3.企業資料: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真實的企業資料、產品圖片、技術水準及質量管理手冊、生產工藝控制要求等有關證書,甲方應對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負責,并在企業資料發生變化時及時通知乙方更正;甲方所提供的企業資料將作為日后參與貿易訂單撮合等各項商貿活動的依據。
4.履行合同:甲方必須按照乙方所提供的采購商務信息進行生產制作、保證質量、數量及按時交貨,并協助乙方完成物流事宜。
5.生產工藝及過程控制:甲方確保用甲方最先進的,行之有效的生產流程和工藝,使所供應的產品具有國際競爭力,以達到質優價廉的采購目標和續約生產。
6.產品價格及付款方式:甲方務必為乙方提供最具國際競爭力的價格,縮短談判時間;接受合理的付款方式并與乙方的貿易形式銜接。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1.市場開發:乙方為甲方進行多種形式的規范的市場開發,重點在美國市場;2.市場服務: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何在市場中增加價值等方面的信息,并將就具體問題提出解決和建議方案;3.項目管理:乙方為甲方提供項目管理服務,使甲方的產品順利進入美國市場并與之接軌;4.服務平臺:乙方提供并輔助甲方使用其項目管理平臺gscm系統;5.國際貿易服務:乙方為甲方產品進入國際市場提供咨詢及推薦服務,最大限度地促使成功;6.推薦服務:乙方優先向采購商推薦甲方的產品,介紹甲方的服務及技術,并及時反饋給甲方,最大限度地促進撮合成交;7.網絡推廣:為快速及時地向采購商提供甲方的產品信息及企業狀況,乙方為甲方制作標準宣傳網頁一套,網頁上載至_________網和_________網的網站平臺上。
8.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各種網絡資訊及商務服務。
9.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網站服務器空間及線路、設計、制作網頁,上網并維護網站的正常運行。
乙方所設計的網頁要經過甲方確認,才能上傳至乙方的網站上。
10.乙方有權對甲方(成為乙方合作伙伴制指定供應商)的服務資格做相應調查:(1)研究及評估供應商提供的生產設備,生產能力及質量認證標準等介紹資料;(2)實地考察供應商并與其管理層,生產技術人員等進行正面接觸和洽談。
三、指定供應商商務服務費為:rmb_________元/年。
四、付款方式如甲方簽約成為乙方指定供應商,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使用轉帳支票,匯款的方式先預付指定供應商服務總費用,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項后,必須于五個工作日內開始為指定供應商提供正式的商務服務;甲方須確保向乙方及時提供正確的合法的企業資料。
五、甲乙雙方互不競爭彼此的業務渠道及客戶,以保證高效的、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礎;如有一方毀約所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由肇事方承擔經濟責任。
六、甲方應確保產品及服務的質量,并按中國法律,法規及國際慣例履行與采購商的合同。
甲方與采購商履行合同過程中所出現產品質量和貿易合同的糾紛,則與乙方無關。
如果甲方全權委托乙方負責與采購商簽訂合同、代理出口、貨運、翻譯、商檢等手續,則費用另行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或另簽訂相應合同。
七、本合同文件由合同文本組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書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并在_________國和_________國的法律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未能解決爭議時提交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仲裁不能解決,則按發生地所在國法律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要求,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范圍及價格
供貨范圍:
單價:______元,總價_______元。
二、貨品質量要求及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乙方提供的貨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環保標準以及該產品的出廠標準。
2、乙方提供的貨品必須是全新的機器(含零部件、配件、隨機工具等)。
3、乙方對所供設備提供一年的免費保修。在保修期內,如貨品非因甲方的人為原因而出現的質量或故障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的所有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調換,均按違反售后服務承諾處理。
三、交貨及驗收
1、交付使用時間:
2、乙方應將所供貨品的產品使用說明書、有關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
3、交貨地點:
4、貨物的驗收:設備現場安裝過程,如發生與供貨合同條款不符的設備,用戶提出異議,供貨商應無條件更換。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支付乙方設備訂金款項的50%合計
2、經驗收合格后一個星期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全部項目款的50%
五、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甲方向乙方償付貨款總值的5%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支付設備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設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額不超過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逾期交貨超過20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如沒有按合同規定履行售后服務承諾,甲方可另行由第三方單位進行修復,其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6、如賣方到貨安裝調試驗收達到本合同附錄規定的要求,買方無故退貨或到期不收貨,則無權請求退還已付機器預付款
六、售后服務
1、所有設備均由乙方免費送貨上門并安裝調試。
2、所有設備均由乙方提供終身保修服務。從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由乙方提供的設備,如發生非人為故障,乙方免費上門維修或免費更換性能指標不低于原規格型號的新部件。
3、乙方接到報修通知后,在24小時內派技術人員上門現場維護,并在48小時內解決問題,如乙方不能及時到現場解決問題,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維修,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使合同執行受阻,則合同執行由雙方協商后相應延長。受阻方應隨時采取所有合理步驟以減少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導致合同執行的任何延遲。
八、合同的終止和中止
在發生合同終止情況時,任何一方均有責任將已執行中的合同部分執行完畢。
九、其他約定條款:
十、本合同書一式____份,均為正本,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甲方向乙方采購約定貨物,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就約定采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采購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工藝要求等產品信息以本協議附件為準。
二、本協議貨款總額為人民幣 (大寫: )元,貨款分 次支付:
1、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貨款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大寫: )元;
2、甲方收到貨物并驗收合格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本協議貨款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大寫: )元;
3、甲方收到貨物并驗收合格后 內支付本協議貨款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大寫: )元;
4、所有貨款,甲方打入乙方指定賬戶,視為履行了貨款支付義務: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三、交貨時間、地點、驗收
1、乙方承諾在 年 月 日之前按時保質交貨。
2、乙方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指定收貨人出具貨物簽收單視為乙方交貨。
3、甲方收到貨物時,僅對外觀、數量進行驗收。在貨物質保期內,甲方有權就質量提出異議。
4、如甲方在驗收時,發現貨物數量、質量與約定不符,由乙方及時提供退換貨服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
四、 運輸方式與運費
1、乙方負責辦理運輸相關事宜,承擔運費。
2、乙方承擔貨物裝卸費用。
五、風險轉移
貨物風險自甲方收到并驗收貨物后轉移。
六、包裝
貨物包裝應確保適合運輸,確保不發生破損,保證貨物安全、完整。
七、質量標準
1.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確保符合本協議及附件的約定,如有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也應作為交貨質量標準。
2.貨物質保期為 。
八、售后服務
1.如甲方在貨物質保期內發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選擇退換或修理。乙方應無條件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不屬于質保期內質量問題,在甲方支付人工費及配件費的前提下,乙方應無條件積極配合修理。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時間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承擔相當于本協議貨款總額%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內,將甲方已經支付的貨款全額退還給甲方,并承擔相當于本協議貨款總額%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質量標準交貨的,甲方有權選擇退換、修理、折價處理,如發生嚴重質量問題,導致甲方采購目的不能實現,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內,將甲方已經支付的貨款全額退還給甲方,并承擔相當于本協議貨款總額%的違約金。
3、違約方除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條款外,還應賠償非違約方因此而產生的所有損失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鑒定費等)。各方均有違約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是疊加的。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1、本協議連同附件共計 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雙方可以傳真、掃描或者拍照的方式簽訂協議,上述方式簽訂的協議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掃描拍照的方式簽訂的文件,需備注發送的郵箱,甲方郵箱為,乙方郵箱為 ,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0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注冊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注冊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____。(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_________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_________;
2.驗收手段_________;
3.驗收標準_________;
4.由_________負責驗收和檢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并在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二條 通知
1.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1)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2)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3)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2.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盡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條 擔保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其他
1.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______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__)項方式處理: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附則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1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訂購水產品,訂購水產品的品種名稱、數量、質量標準
第二條:訂購水產品需要檢驗、檢疫的.`,甲方提供抽樣標本,由甲方委托南陽市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檢驗、檢疫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訂購水產品收購價格按照漁船到港時的市場價計算。
第四條:交貨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條: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甲方將所訂水產品送到乙方所在地,交貨日期以乙方書面簽收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貨物驗收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驗收地點:送貨以貨物接受地為驗收地點;提貨以提貨地為驗收地點。
(二)驗收時間:乙方在收到貨物的當日驗收完畢,乙方對水產品的質量、品種、數量等有異議的,應當日書面向甲方提出。
(三)驗收標準:按照所屬魚類單體重量以及新鮮魚進行驗收。
(四)自然損耗:所訂水產品自然損耗應在10%以內(含10%)。
第七條: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前向甲方支付預付款_______元。合同履行時,預付款沖抵甲方應付貨款。
第八條:貨款結算按下列執行
現金結算,驗收合格后錢貨當場結清。
第九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按協議執行。達成協議之前,仍按本合同執行。當事人一方因因遭遇臺風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第十條:違約責任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甲方拒絕交付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1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訂水產品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總價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應按收購日市場價格交付水產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處理。
(三)乙方拒收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愈期支付貨款的,應結清貨款,同時,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總價款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由南陽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項解決:
(一)交南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商部門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協議。
第一條商品類型麻核桃樹碼子;附報價單明細:
特別約定:
1、供方按協商一致并書面確認的商品類型供貨。
2、需方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種統一驗收。
3、所有產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不合理危險。
4、供方所供商品包括:麻核頭樹碼子、免費嫁接。
第二條商品價格
1、供方向需方提供報價單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一致,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司印章確認后,即有效,并作為結算貨款的依據之一。
2、如供方所供商品有價格變動,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報價單,經協商一致,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確認。凡給需方的價格,應公平合理,不得高于在本協議適用區域內同類供貨價格。價格應包括運費、嫁接費。
3、付款期:付款方式:在簽約時,一次性給需方履約保證金元,本協議屆滿后保證金由需方如數退還供方,如供方違反本協議規定,需方有權提前終止協議并將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罰金。
4、如雙方對供貨量及供價存在對帳差異,則以雙方共同書面確認數量為準。
第四條退換貨
1、需方發現商品質量不符合質量和品種要求,供方無條件退貨。
第五條商品驗收
1、供方應保證樹碼的完好性及100%存活。
2、實際供貨品種數量按需方實際收貨記錄為準。
3、上述驗貨,如產品質量責任由供方承擔完全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及產品質量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處理。
2、因質量等問題給第三方所造成的損失,全部責任和損失由供方承擔;給需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影響需方的信譽及商譽,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根據問題的嚴重性對供方處以1000—3000元的罰款。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補充: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公司蓋章:公司蓋章:
總經理:總經理: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3
供方:
需供方:
1.本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2.合同條款:
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玖拾叁萬陸仟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詳見銷售票。
3.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一的余款。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一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一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一的罰金。
③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一罰金。
④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
⑤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鑒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七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并報鑒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五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七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兩者選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__需方單位(蓋章):
經辦人:年月日
經辦人:年月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4
一、物料采購合同簡易范本
采購方: 供貨方:
1、質量要求: 依據 GB/T2542—92、GB/T5101—1998檢驗合格。
2、規格.數量及供貨時間:
3、供貨地點:
4、付款方式:
5、不合格品處理方式:退貨,由供方承擔一切損失.
6、爭議處理方式:
7、合同生效:
合同失效:
簽定時間:
簽定地點:
甲 方 乙 方
電 話 電 話
二、物料采購合同實例
合同編號: 二司物資九景衢項目部20--CCG- 號
合同名稱: 商品混凝土供應合同
甲 方: 中鐵二十五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九景衢鐵路JQJ-ZQ-2標項目部 乙 方: 鄱陽縣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告 知
甲方告知乙方:
為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我方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前向貴方告知在合同簽訂及履行中雙方應遵循的程序要求:
一、簽訂合同的甲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甲方公司或經甲方公司簽發《法人授權委托書》的項目部。代表甲方簽訂合同的人,必須持有經甲方公司簽發的《法人授權委托書》。
二、甲方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得以本部門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確因業務需要,必須以職能部門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或協議、意向的,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在授權范圍內簽訂。
三、甲方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項目部)簽訂經濟合同,應在簽訂合同前向公司業務主管部門呈報合同草案及有關材料,由主管部門審核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簽訂,項目部主管及承辦人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所簽合同與審批合同的一致性負責。
四、甲方項目部員工在履行職責時,簽署具有證明性質的書面材料,須經項目經理書面確認。未經項目經理書面確認的,均為個人行為,不能作為甲乙雙方結算或承擔責任的憑據。
五、在清算前,甲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必須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審查,根據甲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審查結果履行結算付款義務。
六、本采購合同的簽訂,乙方簽字人必須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的代理人。
七、乙方的授權委托書(簽字蓋章原件)必須交由甲方項目部代收后與合同原件一并交甲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存檔。
八、乙方必須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證照、資質、資信、財務報表等資料都是真實的。如經發現乙方出具虛假證明簽訂合同,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相應后果。
九、乙方務必詳細閱讀理解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如有異議,需在合同簽訂前3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
十、甲方上級合同審查部門作為本合同的審批方。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提交甲方上級合同審查部門審批蓋章后方能生效。
甲方(買方):中鐵二十五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九景衢鐵路JQJ-ZQ-2標項目部
乙方(賣方): 鄱陽縣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中鐵二十五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九景衢鐵路JQJ-ZQ-2標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和鄱陽縣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1.名稱、品種、型號、規格
1.1本合同物資規格型號、單價及數量:見附件一《訂貨明細表》。
2.質量要求及質量保證期
2.1 質量按下列第 2.1.3 、2.1.4 項執行:
2.1.1 按照 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最新標準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1.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2.1.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 符合甲方施工質量要求 (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2.1.4 甲方和乙方必須共同對材料進行取樣送 甲方指定地點 進行全項試驗,取樣試驗需達到設計強度。
2.2質量保證期為 12 月,從建設項目經主管部門初驗運行之日起計算。
3.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3.1 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 方 。
3.2交貨數量原則上以乙方攪拌站出站銷售單據上數量為準,由甲方現場指定收方人員核實簽字后生效,若經甲方現場實際收方發現與銷售單據上數量不符時,以甲方現場實際量方為準。供貨過程中雙方對供貨數量若有爭議,由甲方隨機抽取供貨車輛到甲方指定地點過磅核實,若出現數量不足,本批次供貨數量按此抽檢缺少比例逐車扣減數量。
4.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4.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規定要求。(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由誰負擔)
4.2 因乙方原因,由于包裝不當而引起的產品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產品銹蝕,乙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4.3 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甲方查詢乙方應給予解決。
4.4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5.供貨方式
5.1 供貨時間及地點: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計劃數量安排組織生產、
加工和運輸,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時內送貨到 甲方指定施工地點(地點)。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設方計劃調整,臨時調整需求計劃(包括暫時停止供貨),乙方在收到調整計劃后必須及時調整供應計劃,以滿足甲方要求。
5.2 運輸方式及保險:
5.2.1乙方負責辦理物資在運抵目的地途中的運輸和保險;如甲方負責安裝的,則貨物運抵現場移交后的保險責任仍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將物資完好無損地運送到合同約定地點。
5.2.2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人員毀損、傷亡等安全事故或發生對周圍環境、水流、道路、樹木、作物等損害事故時,由乙方承擔各種賠償費用,并由乙方與承運人、承保人辦理理賠事宜。
5.2.3 乙方應在物資裝車/船前24小時之內以傳真形式將合同號、物資名稱、數量、運輸工具名稱、車/船號及啟運日期通知甲方現場聯系人。
6.驗收
6.1 乙方將甲方通知所需材料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后,通過甲方授權的現場材料負責人 彭紅波 及現場質檢人員 馬志龍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進行驗收。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約定,應及時告知乙方,由此產生的保管保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確認合格后以過磅(或驗方)方式進行計量,計量結果經乙方送貨人員復核無誤后,現場材料負責人開具收料單據,送貨人員簽認,乙方送貨人員簽認應有乙方書面身份確認證明并交甲方,作為結算依據。
6.2甲方抽樣送檢復測以甲方所在工程監理部門認可的試驗室檢測結果為準,乙方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以甲乙雙方認可或共同選擇的省級或以上質量檢測部門檢測結果為準。如果任何被檢測或測試的物資不能滿足技術規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絕接受該物資,乙方應更換被拒絕的物資,并承擔該物資在檢測期間存放于甲方場內的保管及倉儲費、該部分物資的檢驗費用、該部分物資相關退場費用。
7.結算及付款方式
7.1乙方按照合同規定在交貨點驗合格后,憑甲乙雙方確認的收料單及已交貨且未結算物資的全額發票、運雜費發票及付款申請書按月(季)向甲方結算貨款。
7.2 甲方對單據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核實后,作為支付的依據。如甲方資金周轉困難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時,乙方同意延期支付。
7.3乙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義務的,甲方在質量保證期滿后三個月內,確認無任何質量問題(但并不解除乙方對物資該負的質量責任)時不計息按規定返還質量保證金。如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糾紛,且質量糾紛的解決日期超出質量保證期,則質量保證金待糾紛最終解決后30日內付清。質量保證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對交付物資質量的保證無責。
7.4合同階段性貨款結算支付比例同時遵循建設單位對甲方支付工程進度款、物資結算比例的原則,即物資結算支付的貨款不超過建設單位對甲方所支付的對應的工程進度款。
8.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8.1 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 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8.2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2 個工作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9.雙方責任
9.1 甲方
9.1.1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9.1.2 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9.1.3 受業主或建設單位影響調整工程項目計劃,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調整相應的供貨計劃及付款時間,乙方應按調整后的計劃履行。
9.1.4甲方不得以何種形式索拿卡要、收受乙方的任何好處和利益輸送;乙方不得以何種形式向甲方輸送利益和好處,一經發現,將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和追究當事人責任。
9.2 乙方
9.2.1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9.2.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9.2.3 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9.2.4乙方在收到甲方物資需求計劃后必須按照要求開始供貨;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設方計劃調整,臨時調整需求計劃(包括暫時停止供貨),乙方在收到調整計劃后必須及時調整供應計劃,以滿足甲方要求。
9.2.5 在沒有甲方事先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乙方不能分包、轉包。 10.違約責任 10.1甲方違約責任
10.1.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交貨日期順延,如7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10.1.2乙方按甲方供貨計劃發貨,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甲方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及其他實際損失。
10.1.3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10.1.4 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10.1.5 其它約定: 無 。
10.2 乙方的違約責任
10.2.1 乙方保證有能力按照合同約定的“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完成供料,如乙方供料不能滿足合同要求,應向甲方償付本合同總價款的 10%(5%-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造成的損失的,還須賠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
10.2.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給甲方造成停工待料時,乙方應立即無條件的將不合格材料清理出施工現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0.2.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0.2.4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同意代為保管的,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10.2.5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10.2.6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 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10.2.7 甲方在使用乙方交付的貨物后,如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仍可追究乙方質量責任,并由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2.8 其它: 無 。
11.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自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 2 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12.不可抗力
12.1如發生不可抗力,則采取下列方式進行解決。
12.1.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內自動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遭受懲罰或承擔責任。
12.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2.1.3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公正解決方案,并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3.稅費
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14.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產生于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甲方法人注冊所在地的鐵路法院(無鐵路法院的在甲方法人注冊所在地管轄法院)起訴。
15.其他
15.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并提交甲方上級合同審查部門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雙方責任和義務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15.2未盡事宜由本合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或修訂需經甲、乙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并提交甲方合同審查部門蓋章后生效。書面補充協議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蓋章) (蓋章)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業務聯系人: 業務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稅 號: 稅 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甲方上級合同審查部門:(公章)
審查部門負責人:
訂貨明細表 (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5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
賬號: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
賬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下表列物品批量采購事宜達成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標的物、數量、價款
貨物名稱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
總額(大寫)
總額(小寫)
1、表中所列材料均需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達甲方。
2、合同單價為(含稅)到甲方指定卸貨地點價格。
3、本合同單價為固定單價(甲控物資以招標單價浮動計算公式為準)。
4、乙方按甲方書面計劃供應,數量以甲方實際驗收數量為準。
二、乙方對貨物權利瑕疵的保證
乙方保證對所售賣的標的物擁有所有權和處分權,不存在法律糾紛及訴訟,并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沒有抵觸,對供應的標的物的出讓是其合法有效的行為。乙方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方不得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乙方保證因權利瑕疵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質量要求
技術標準: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同約定并提供相應的產品質量說明書。
四、交貨方式、地點及時間
1、交貨方式:
2、交貨地點:
3、交貨時間:
五、計量方式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計算。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包裝物隨標的物轉移給甲方。乙方包裝物包裝應適應運輸、裝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銹等需要,確保標的物安全無損運抵合同約定地點。
2、標的物的包裝、標記和證件,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技術規格書規定的內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和買方的合理要求。
3、由于乙方標的物包裝不當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標的物損壞或丟失時,乙方均應按照合同的約定負責更換或賠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標的物的誤運,乙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額外費用。
七、履約保證金的約定(作為選項,根據標的物的供應數量、時間、付款等情況是否需要約定履約保證金條款)
為保證履行本合同,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___日內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共計_______元整。如乙方未及時繳納履約保證金,前期貨款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乙方履行完供貨義務且無違約時,履約保證金有效期為最后一批標的物交驗___個月后,若無質量問題半年后甲方一次性無息返還。
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檢驗標準:乙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約定,乙方應隨貨同發必要文件,如:發貨物資清單、出廠質量檢驗合格證書、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2、標的物運抵交貨地點后,甲乙雙方應按乙方提供的發貨物資清單對到貨數量、外觀、規格型號、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等進行核對查驗。數量驗收依據甲方書面發貨通知進行,質量驗收以質量證明書為依據,并由甲方收貨人抽樣復測。
3、抽樣復測以甲方實驗室檢測結果為準,乙方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以甲乙雙方認可或共同選擇的省級及以上質量檢測部門檢測結果為準。如果任何被檢測或測試的標的物不能滿足甲方技術規格的要求,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標的物并解除合同,甲方要求更換時,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無條件更換合格標的物,并在____小時內將不合格標的物運出場地,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否則買方有權拒付相應貨款。
4、乙方送貨時,由甲方指定的驗收人員按實際驗收數量簽收,并填制甲方統一使用的三聯單(主要材料驗收單),此單據第一、二聯留甲方,第三聯交乙方,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給甲方。此驗收單不作為判定標的物質量的依據,甲方出具驗收單并不免除乙方對其標的物應負的質量責任。乙方憑甲方指定有效簽字人的主要材料驗收單作為結算依據;、數量異議交貨當時解決。如有質量異議甲方應在發現標的物質量____天內提出,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日內處理。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每月辦理一次結算手續。乙方于每月____日前提供國家規定稅務發票和材料驗收單等必要文件到甲方結算,乙方逾期未辦理結算手續的,甲方將不再補辦。甲方在辦理結算手續后支付當月貨款,其中____%貨款留作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在甲方驗收使用后___天內無息付清。質保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對交付標的物產品質量的保證責任。
2、付款方式:電匯或銀行承兌匯票。
3、乙方考慮到甲方資金不到位的特殊情況,同意甲方在合理期限內延期付款并不承擔延期付款利息。乙方保證有一定的資金能力及合理的標的物庫存量,保障及時供應,不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
十、不可抗力
1、本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指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不可預見的、遭受影響的一方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并對本合同的履行產生影響的客觀情況。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以便雙方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減少此事件產生的影響,并在天內出具權威獨立第三方證明文件,雙方應就是否繼續履行或變更終止合同達成協議。
十一、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乙方應履行的其它義務
1、在履行期間,應保證甲方所需規格的材料隨時滿足甲方需要,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保持合理庫存,必要時準備臨時儲備場(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統籌安排運輸,確保設備、車輛和人員的正常運轉,以滿足按時、按質、按量安全地將標的物運到工地,不耽誤甲方的'正常施工;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并承擔相應費用。
3、乙方在供應環節(含裝、卸及運輸過程)中,要保證達到綠色環保要求,如因進料污染環境、噪音等造成的糾紛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十二、違約情形及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和數量將標的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工地達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不供貨或供貨時間、數量、方式和交貨地點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承擔逾期供貨貨物總值的___%違約金,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所供標的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不能按甲方要求彌補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的質保金,并解除合同;乙方所供貨品種、規格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無條件退貨責任并無條件將所供的不合格材料清理出甲方場地;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在質量保證期內,如甲方發現因本合同中的貨物質量原因而使工程受到訴損害,經有關國家部門證實后,甲方將從質量保證金中扣回損失,并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質量保證金的返還不免除乙方對交付貨物質量的保證責任。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1、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乙方不能交付標的物或交付標的物的時間、數量、規格和交貨地點、質量等不符合合同約定以及不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承擔由此原因造成的損失,并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在質量保證期內,因標的物的質量原因而使工程受到投訴損害,經國家有關部門證實后,甲方將從質量保證金中扣回損失,并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4、乙方承諾所提供的相關證明證件、稅務發票真實有效,如因票據等不合法造成的
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從乙方應付料款中加倍扣除。本合同的履行完畢,不免除乙方承擔損失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合同簽訂后不允許債權轉移和委托付款。
十四、糾紛解決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___________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履行完畢之日起終止。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6
相關的合同范本·辦公家具采購合同·水果(蘋果)采購合同·糧食競價采購合同·農副產品采購書·茶葉采購合同·食品采購合同·政府采購合同書·建材采購合同·木材采購(訂貨)合同購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賣雙方自愿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供銷合同并共同遵守:
┌──┬───┬────┬────┬───┬───┬────┬──────┐
│序號│名稱 │型號
│規格
│ 單位 │ 數量 │單價
│ 金額
│
├──┼───┼────┼────┼───┼───┼────┼──────┤
│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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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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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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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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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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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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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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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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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價格構成:
1.本合同合計總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2.設備安裝調試后,買方付清全部貨款;
3.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付清全部貨,超過期限,則需每天按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賠償給賣方。
(2)質量、技術:
1.設備必須與所簽定的型號相符。
2.符合制造廠家的出廠標準。
(3)供貨方式:
賣方負責運輸費用,并按買方約定時間送到指定位置。
(4)檢驗和交接:
設備抵達和拆包時,買賣雙方須派代表在現場清點檢驗,簽署并記錄在案。
(5)安裝和培訓:
1.賣方提供要求,買方負責裝修水,電及其他所需環境要求。
2.賣方負責在國內的設備安裝、調試及操作人員的培訓。
(6)售后服務:以上設備免費保修一年,終身維護。(備注:買方需使用賣方指定的耗材,否則,由此產生的機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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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或調節不成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7
第一條,產品名稱、價格、數量。
后附詳細報價單。此價格經雙方認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交貨地點及時間。
1地點:北京市___x。
2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且乙方收到預付款后20日內。
第三條,加工形式。
1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服裝款式及面料樣品,經雙方確認后,再進行批量生產。
2 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輔料的方式。
3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后,甲乙雙方依據訂貨清單進行清點驗收,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通過服裝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執行過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 甲方定好量體時間,保證人員齊全。
3 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時付款。
第五條,乙方責任。
1 乙方須保證產品質量,如有制作問題,乙方須負責修改。
2 按此合同交貨日期,按時交貨。如未按時交貨,甲方將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貨款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結算方式。
1支票結算。此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甲方須預付百分之五十的貨款給乙方。
2 終結付款額,依據實際制衣件數,經雙方認可后的款額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貨物并驗收合格后,須在三十日內付清乙方全部貨款。如有延誤,每日須加付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第七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貨款結清之日為止。
第八條,此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內欲終止合同,需賠償對方百分之三十的貨款作為違約金。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業務代表:
乙方業務代表:
甲 方 蓋 章:
乙 方 蓋 章: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8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_____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_____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_________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_____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_____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_____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_____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_____。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_____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_____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裝貨后的_____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_____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_____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_____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_____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 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_____。
32.2 _____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CIETAC)按其_____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_____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_____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_____費除_____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_____期間,除正在進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9
1.產品的規格、數量、價格
┌──┬──┬──┬──┬─┬─┬─┬─┬─┬───────────┐
│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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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計│ │ │ │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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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規格│適用│號│量│數│單│金├──┬──┬──┬──┤
│號 │名稱│型號│車型│商│單│量│價│額│一季│二季│三季│四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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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位│ │ │ │ 度│ 度│ 度│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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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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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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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
2.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_________年以前設計的產品按JB2261-77“汽車拖拉機用電氣設備基本技術條件”執行;_________年后設計的產品按ZBT35001-87“汽車電器設備技術條件”執行。
3.供方對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的產品質量負責三包,三包期限為一年。
4.交貨地點、交貨方式
_________。
5.運輸方式、運雜費
_________路運輸,運費及市內運雜費、保險費由需方負擔。
6.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
7.包裝
紙箱按GB6544-86瓦楞紙板,GB6543-86瓦楞紙箱BZ237-86標準,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裝按BZ239-86。包裝費用由供方負擔。包裝物不回收。
8.需方應憑運單、隨貨同行單、產品合格證及合同驗收。需方收貨后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并附商檢報告。否則即視為收貨無誤。
9.結算方式
托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
10.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于合同履行前二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合同繼續有效。其他變更事宜,依法律規定。
11.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解決爭議的辦法
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先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選擇一種方式)。
13.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盡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并可進行公正。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1、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時間與方式:
風險提示:質量標準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采購合同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而不能直接寫“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對外商并無直接約束力。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于沒有約定。
2、1甲方于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全額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貨款。
2、2乙方于貨款入賬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提供甲方全額增值稅發票。
3、交貨方式、交貨日期及交貨地點:
3、1交貨日期: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乙方交付甲方________產品。乙方收到甲方貨款后,交付甲方_________________產品。
3、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風險提示:驗收標準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_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采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因此,價款是采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采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如果采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復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于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爭議的解決:
6、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6、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6、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6、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6、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蓋章)乙方簽字:_____(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31
甲方: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食品采購行為,確保食品采購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和采購食品質量衛生安全,價格合理,根據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大米、食用油購銷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供貨數量與時間
供貨數量視甲方每月就餐學生人數的加工、烹飪需求而定,每周供貨一次,寒暑假除外。采購時,甲方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時供貨,須提前______天告知對方。
二、供貨價格
1.乙方所供糧、油價格應每周報價一次,但價格應低于市場價格的百分之一十,并以報價當周價格為準,同時不得高于本街道(社區)中餐學校食堂所購同類同等糧、油食品價格。
2.乙方應于前一周周五以前報價。
三、供貨質量與數量保證
1.乙方所供糧、油食品必須經國家食品衛生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并具同批糧、油產品檢驗報告或合格證。并向甲方提供由國家工商、衛生檢驗檢疫部門頒發的產品生產、加工、銷售有關《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及經營者年度健康體檢合格證復印件及交驗原件。
2.乙方向甲方所供糧、油產品不摻假、不過期、不變質、不變味、無雜質、無毒無害,符合國家食品衛生的有關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供糧、油食品,甲、乙雙方過稱,凈重數量誤差上限每袋/桶不得超過3‰。
四、供貨交付與驗收
1.供貨時間:乙方按甲方指定時間送貨。
2.交貨地點:乙方將供貨糧油食品送至學校食堂食品庫房。
3.供貨驗收:乙方送交的糧、油食品必須是定量包裝,貨物凈重量必須與包裝袋/桶上標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驗收時,大米按供應袋數的______%抽驗數量與質量,油逐桶驗收數量和質量。
(1)如發現有不足秤的(偏差______‰視為正常誤差),則當批貨物按抽樣平均重量計算;
(2)如有摻假、變質,乙方自行收回。
五、貨款結算支付
乙方供貨送交甲方食堂,經驗貨人對數量與質量進行驗收后,由乙方出具兩聯制銷售 發票或單據,同時甲方支付購貨現金,錢貨兩清。
六、相關責任賠償
1.甲方就餐師生如因食用乙方所供糧、油食品導致發生食物中毒,經有關單位鑒定原因屬實后,乙方除承擔全部醫藥費、賠償費用,同時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并放棄先訴抗辯權。
2.乙方如應承擔經濟法律責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約。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如乙方送貨不符合質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時送貨,雙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32
購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賣雙方自愿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供銷合同并共同遵守:
┌──┬───┬────┬────┬───┬───┬────┬──────┐
│序號│名稱│型號│規格│ 單位 │ 數量 │單價│ 金額 │
├──┼───┼────┼────┼───┼───┼────┼──────┤
│1 ││││││││
├──┼───┼────┼────┼───┼───┼────┼──────┤
│2 ││││││││
├──┼───┼────┼────┼───┼───┼────┼──────┤
│3 ││││││││
├──┼───┼────┼────┼───┼───┼────┼──────┤
│4 ││││││││
├──┼───┼────┼────┼───┼───┼────┼──────┤
│5 ││││││││
└──┴───┴────┴────┴───┴───┴────┴──────┘
(1)價格構成:
1.本合同合計總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2.設備安裝調試后,買方付清全部貨款;
3.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付清全部貨,超過期限,則需每天按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賠償給賣方。
(2)質量、技術:
1.設備必須與所簽定的型號相符。
2.符合制造廠家的出廠標準。
(3)供貨方式:
賣方負責運輸費用,并按買方約定時間送到指定位置。
(4)檢驗和交接:
設備抵達和拆包時,買賣雙方須派代表在現場清點檢驗,簽署并記錄在案。
(5)安裝和培訓:
1.賣方提供要求,買方負責裝修水,電及其他所需環境要求。
2.賣方負責在國內的設備安裝、調試及操作人員的培訓。
(6)售后服務:以上設備免費保修一年,終身維護。(備注:買方需使用賣方指定的耗材,否則,由此產生的機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圍內。)
(7)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或調節不成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3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要求,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范圍及價格
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
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盡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
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并可進行公正。
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
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供貨范圍:
單價:______元,總價_______元。
二、貨品質量要求及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風險提示:質量標準
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
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而不能直接寫“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
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對外商并無直接約束力。
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于沒有約定。
1、乙方提供的貨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環保標準以及該產品的出廠標準。
2、乙方提供的貨品必須是全新的機器(含零部件、配件、隨機工具等)。
3、乙方對所供設備提供一年的免費保修。
在保修期內,如貨品非因甲方的人為原因而出現的質量或故障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的所有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調換,均按違反售后服務承諾處理。
三、交貨及驗收
風險提示: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
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
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1、交付使用時間:
2、乙方應將所供貨品的產品使用說明書、有關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
3、交貨地點:
4、貨物的驗收:設備現場安裝過程,如發生與供貨合同條款不符的設備,用戶提出異議,供貨商應無條件更換。
四、付款方式
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
采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
因此,價款是采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
采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
如果采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復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
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于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
如果采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1、甲方需支付乙方設備訂金款項的50%合計
2、經驗收合格后一個星期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全部項目款的50%
五、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采購合同里的違約責任作為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的賠償方案,最主要的就是違約責任必須清楚,可操作性強。
違約責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寫上一句"如果沒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里送貨,所有責任由對方承擔"這樣雖然規定了違約責任,但是沒有一個具體可行的方案,萬一以后合同出事,還得找很多的證據證明自己的損失,操作性太差。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甲方向乙方償付貨款總值的5%的。
2、甲方逾期支付設備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設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額不超過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逾期交貨超過20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如沒有按合同規定履行售后服務承諾,甲方可另行由第三方單位進行修復,其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6、如賣方到貨安裝調試驗收達到本合同附錄規定的要求,買方無故退貨或到期不收貨,則無權請求退還已付機器預付款
六、售后服務
1、所有設備均由乙方免費送貨上門并安裝調試。
2、所有設備均由乙方提供終身保修服務。
從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由乙方提供的設備,如發生非人為故障,乙方免費上門維修或免費更換性能指標不低于原規格型號的新部件。
3、乙方接到報修通知后,在24小時內派技術人員上門現場維護,并在48小時內解決問題,如乙方不能及時到現場解決問題,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維修,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使合同執行受阻,則合同執行由雙方協商后相應延長。
受阻方應隨時采取所有合理步驟以減少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導致合同執行的任何延遲。
八、合同的終止和中止
在發生情況時,任何一方均有責任將已執行中的合同部分執行完畢。
九、其他約定條款:
十、本合同書一式____份,均為正本,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